9月27日,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宁荔军作了巡察工作动员讲话,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建军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维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屈宝玉及巡察组全体成员,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关超、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宁荔军指出,召开入驻动员会的目的就是统一思想共识、明确巡察任务、遵守巡察纪律,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局、稳步推进。结合对法院党组的巡察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二要把握巡察政治要求,自觉接受巡察;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
王建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对待巡察工作,积极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明确巡察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巡察,做到程序到位、工作合规,确保巡察质量和效果;要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巡察工作成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巡察工作;要严明纪律要求,树立巡察干部形象,时刻把政治要求、工作原则、制度纪律挺在最前面。
邓维强表示,县委巡察工作是对县法院的一次实地考察,是对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全面检阅,必将对法院审判执行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大荔县人民法院将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同时,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工作不松劲、不停步,锐意进取,担当负责,不断推动大荔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大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县委第五巡察组将对县法院党组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2023年9月下旬-2023年12月底)信访联系值班电话:1939184008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信件邮寄地址: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纪委办公楼档案室,电子邮箱:dlxwxcb365@163.com,同时在县法院大门口设置县委第五巡察组意见箱,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