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5日至8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教育局党委开展了巡察,12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全面、深刻地反馈了我县教育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促进我局党委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有重要意义。
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任务扎实推进,我局党委于2022年12月16日开会研究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委着力抓好两个层面工作。一是抓好局党委层面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夯实整改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抓好基层学校党支部层面整改落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印发并要求各基层学校支部制定完善巡察整改方案,按照安排部署分阶段有序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问题全部认领,任务全部明确,整改全面落实。
教育局党委书记岳志军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讨论研究进一步整改工作。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落实分管领导负责领域的问题整改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重点在制定完善制度体系、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狠下功夫,推进依法治教,规范办学。
二、整改期内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讲话不深入”问题
(1)局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文件,多为传达学习,没有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各层面进行专题调研。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向基层学校支部印发了《2023年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荔教党发〔2023〕9号),将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部署的文件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纳入学习内容。坚持每月印制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材料,并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记写学习笔记,交流心得体会,注重理解内化,做到入脑入心、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解决教育实际问题。制定专题调研计划,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学校中层管理、教学教研教改等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各层级专题调研,在基层解决问题,坚持政策到群众中去,办法从群众中来。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座谈会上主要讲话精神有差距。教育局党委对“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重视不够,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无方案,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思政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协调人社、编办等部门,在2023年紧缺人才计划中进行设岗,逐步解决专职思政课教师数量问题。二是持续推进“一县一专题”思政课活动,注重加强现有专兼职思政教师培养,逐步提高思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推进缓慢,未全学段开设课程,无开展规划和方案。各学校思政课程模块设置中缺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方面的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2月2日,印发了《大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课程开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三、五、八年级和高一年级安排《读本》课程,确保《读本》课程覆盖全学段。2月下旬,对全县各中小学落实《读本》“三进”情况进行督查,各校做到有计划、有备课、有形式多样的作业。2月20日,下发《创建思政课建设示范校通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方面的内容纳入其中。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1)局党委抓关键、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涉及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全局性工作上缺乏系统性、长远性规划。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统筹规划全局性工作,研制大荔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有序推进教育向预期目标发展。持续推动优质均衡创建,今年完成25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校创建任务,至2026年基本完成我县优质均衡创建任务。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分学段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结构调研。对切实减轻教师负担问题,统筹规划、整合入校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厘清与教师无关的督查事项,减少对学校的干扰,切实减轻教师工作负担。
(2)教育教学、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一些打基础、利长远、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落实明显滞后,监管和执行上有脱节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监管,狠抓贯彻落实,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细化教育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印发了相关文件,通过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做好安排部署;三是深入基层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对安全稳定、食堂管理、环境卫生、考勤管理等工作方面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调研、指导工作;四是对安排部署的工作,跟进督导,加强监管,确保打基础、利长远、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落到实处。
(3)教育局于2021年9月制定的大荔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中,牵头和配合部门涉及多个部门和镇(办)联动,至巡察进驻时未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教育局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大荔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征求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意见,2023年3月1日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目前,本实施意见已进入县委常委会审议流程。审议通过后行文,并予以实施,扎实推进。
(4)落实县政府坚持教育优先,推动教育“双减”落地见效目标任务存在短板。课后延时服务质量不高,指导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不够及时,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全县各中小学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进行检查,通过查看相关资料、走访学生了解课后服务相关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2023年2月6日前,对各校的“双减”典型案例及工作经验进行审核汇编,形成“双减”图本草稿;2月17日,“双减”图本三审已经完成,印发供各校学习借鉴,2023年3月—5月开展“精品课后服务社团评选”和双减督查,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5)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不健全。教育局与各相关部门分头负责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业务监管、日常管理分离工作推进缓慢,一些托管、社会从业人员、地下学科类隐蔽性培训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加强规范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一是推送了《大荔县教育局关于移交文化艺术类及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职责的函》《大荔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交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县级管理员账号的函》,2022年8月5日,召开文化艺术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会议并及时发布移交公告,将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能移交至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部门联动、理顺机制”的工作原则,先移交、后规范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文化艺术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二是按照《大荔县“双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过沟通协调,培训机构监管责任现已划分明确。由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学科类、科技类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能对培训机构主体进行管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培训机构的登记注册进行审核管理。
2022年8月,教育局设立执法中队,规范教育领域执法工作。向培训机构解读和宣传新修订的《教育行政处罚法》和教育部即将颁发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清风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022年寒假期间,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共下发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6份,封停违规培训场所3家,没收违规广告和违规教材800余份。
(6)无校外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未制定具体监管措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依法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资金监管,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培训市场公平,2022年10月份制定了《大荔县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要求各培训机构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在银行开设专门用于管理收缴和使用培训费的公户和专用存款账户,遵循专户专存、多方参与、共同监管的原则,由教育局、银行、校外培训机构三方组成,签订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同时为防止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推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要求机构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合同。同时为防范培训机构“卷钱跑路”,及时召开违规收费工作视频调度会并开展专项排查。
(7)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相对失衡。城区学校生源骤增,农村学校生源剧减。村级半数以上小学已无学生,校产闲置,资源浪费。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2022年9月19日,大荔县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意见》,明确学校闲置资产处理办法: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要经教育局审核、国资中心审批后,可在学校之间转让使用,并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实行资产共享、共用,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8)城乡师资配备不均衡,师生配备不合理,师生比例失衡。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全县各学段师生比均高于国家规定要求,在完成教师队伍专项调研后,着手对《县管校聘工作方案》进行修订,建立与实际校情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城乡师资分配。
(9)城区、城乡接合部部分小学存在大班额现象,学位不足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为缓解城区学位压力,加强学校项目建设,优化城区学校布局,一是给县委、县政府分别上报了《关于加大投入解决城区学位缺口的意见》和《关于城区新建学校规划的报告》。二是给市政府、市教育局以县政府名义上报了《大荔县2020—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暨“十四五”规划方案》。三是多次对接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发展中心和同州新区管委会部门负责人,确定了大荔县2021—2035年教育系统的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目前,东府小学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增加学位2850个,届时将有效缓解城区学位压力。四是加快筹建荔北小学,进一步缓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压力,充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10)“五育”并举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各学校重智育、德育教学,轻体、美、劳动教育,体教融合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探索构建“五育并举”高质量发展评价标准,2月16日,组织召开研讨会,并印发了《大荔县深化“五育并举”体系 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实施方案》《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1月13日,制定了《大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了体音美课程开设,要求各学校遵循“教会、勤练、常赛”原则,推进体音美课程开设和社团活动常态化开展。今年2月,举办了陕西省第19届春芽杯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大荔赛区选拔赛,以活动提高学生艺术素质提升。召开了全县体育美育工作会,安排部署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本学期计划举行第十六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合唱赛(已举办)、全县师生书画展等活动,以促进体音美教育的进一步落实。
(11)劳动课、综合实践课等课程开设不全,课时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2月2日,下发《大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课程开设工作的通知》,构建“五育并举”课程体系。明确劳动教育、综合实践课每周1课时。2月21—24日,落实教学工作专项督查指导,重点督查指导国家课程开足开齐问题。2月20日,下发《创建思政课建设示范校、劳动教育示范校、书香校园、三个课堂示范校工作通知》,启动2023年创建工作,以创建促落实,实现五育并举。
(12)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有差距。幼儿园办学标准低,存在未审批招生办班等现象。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和安全管理不规范问题,教育局于2023年2月17日印发了《大荔县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暂行管理办法》(荔教发〔2023〕17号),逐步规范全县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为提高幼儿园办园标准,持续开展“千园达标”工作,2022年创建达标22所,今年拟再创建达标14所。针对未审批招生办班现象,一是全面排查摸底;二是由学前办和执法中队联合执法检查,依法处置;三是形成黑白名单;四是宣传引导家长到有资质管理规范的幼儿园上学。拟4月份公示2022年全县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7月份公示城区符合招生资质民办园名单,为家长正确选择依法办学的幼儿园提供园所信息,确保幼儿能够注册学籍、享受学前免保教费等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幼儿合法权益。
(13)幼儿园安全管理不规范。无保安人员、校车车辆和驾驶员相关信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定印发《大荔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和《大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荔教发〔2023〕38号),专人负责校车运行的监控设备,时刻关注全县校车运行状况,全面规范校车管理。
(14)校园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大部分学校未制定《教育惩戒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指导各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定(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校的《教育惩戒规定实施细则》。通过对学校工作检查、走访师生、群众来电及各类投诉渠道,及时了解在教育惩戒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并及时纠治。
(15)各校校园欺凌《调查问卷》流于形式。仅停留在填写层面,未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统计,提出整改意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畅通校园欺凌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完善预防校园欺凌制度,确保学校平安稳定。分别在春季开学安全工作会、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及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对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部署,一是在校门口、厕所、宿舍等处设置县、校预防校园欺凌举报电话;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相关制度;三是定期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摸排线索,加强线索的汇总、核实、处置;四是加强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
(16)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学校不同程度存在打架、校园欺凌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修订“1357”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全县校园安全逐步迈向规范化、标准化。依据《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考核评价细则》,大力开展“1113”护校安园行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日常检查指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销号管理。
(17)德育工作有短板。一是师德师风建设存在不足。加强监督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环节不到位;部分学校未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未将师德师风考核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中;各校不同程度存在体罚学生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安排,县教育局印发了《大荔县教育局关于大荔县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按照市教育局有关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并指导学校制定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通过群众来电来访、信访平台、民生问题快速响应平台等通道,及时收集并处理教师违规体罚学生、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案件,分片区做师德师风专题讲座。
2022年12月26日,印发了《大荔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指导要求各校按照师德考核办法加强教师师德管理。利用每年教师节,表彰一批师德模范,为全县树立师德标杆,在全县师德师风建设中起到引领作用。
(18)心理咨询工作开展不充分。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为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一是制定了《加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心理健康教师招录力度,逐年配齐各校心理健康教师。同时,鼓励兼职教师、班主任老师积极参加心理咨询资质进修,满足当下心理健康教师不足的需求。二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调研,深入许庄职中调研青春健康驿站工作开展情况,计划以许庄职中为基地,开展全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制定并下发《大荔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实施方案》《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评审细则》,今年计划创建10所示范校(高职中2所、初中3所、小学5所)。
(19)对教师人文关怀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一是继续实行教师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坚持定期为教师健康体检,增强教师健康意识。二是设立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以心理健康示范校创建为契机,做好教师的心理健康工作,缓解教师职业倦怠。三是继续落实乡村特岗教师“八个一”的生活保障工程(即一间宿办室、一套办公桌椅、一台饮水机、一台电脑、一台空调、一张床、一间洗浴房和每学期一次外出培训学习机会),不断提升教师生活幸福指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条例宣传学习应用不及时、不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将《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条例列入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编入学习资料。成立了教育执法中队,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2)辖区大部分学校党务、校务公开不及时,规范化程度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2月21日,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校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目前,已督促指导各校制定完善了校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教师和群众监督,不断规范办学行为。
2.关于“学生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厨房管理不规范。有的学校厨房设施简陋、操作间地方狭小、环境和卫生状况较差,后厨工作人员有不规范着装现象。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加大督查整改力度。截至目前,已对学校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学校厨房设施均已基本达标,做到明厨亮灶。教育局将逐步加快学校食堂改造进度,并邀请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学校食堂操作流程,对食堂后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查、听、问的方式,围绕学校食堂重点食品、重要环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学校食堂食品储存环境、加工制作流程、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陪餐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提高学校食堂综合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可口的饭菜。
(2)学生饭菜有浪费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减少浪费,各校对用餐人数实施动态管理,提前统计用餐人数,实现精准备餐、减少食材浪费。并开展“节约粮食、杜绝浪费”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局共发放“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宣传资料1万余份,在“5·20营养日”和“世界粮食日”等节日通过大荔教育微信公众号、校园食堂群、家长群宣传节粮教育。要求学校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调研食堂饭菜质量。通过走访监测,各校餐厨垃圾减少,有效杜绝了学生食堂粮食浪费现象。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各基层校财务不规范,问题较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并以文件形式印发了《大荔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2月17日对全县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专项培训,2月28日,对校长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持续开展学校财务的审计工作,不断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各校资金使用效益。
(2)2020-2021年度有多所学校存在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督促学校将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支出,全部计入云系统固定资产科目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3)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支出大额费用无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学校政府采购程序,支出超过10万元必须提供相应的政府采购计划表、审计报告和资金文件,支出超过60万元的必须进行招标,并签订施工合同。
(4)违反课后服务费使用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大荔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使用办法(暂行)》,每学年对学校进行两次课后服务费支出检查,即在第二学期开学后,对上学期支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课后服务费支出规范。
(5)办公用品耗材费用过大;未制定统一办法发放教学奖金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与财政局联合,加强财政所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财务工作。严格按照《大荔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发放奖金、课时费、班主任津贴等人员费用、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治学校财务收支不规范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局党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局党委抓基层学校党建工作用力不够,抓全面的工作格局还没有形成。党建推动大荔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引领高效能治理,服务高品质生活的实际成效不显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指导学校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党员活动,坚持每月完成规定动作,积极创新完成自选动作;每月制定党建月目标任务清单,并随机抽检支部,下发问题反馈单,抓好整改落实。
(2)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指导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2月23日,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并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标准化建设覆盖全县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此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不断促进基层党组织规范提升。近期,局党办与职成股、学前办正在联合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加强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
(3)党委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梳理“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制定了《大荔县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指导各校党支部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议事规则》。
2.关于“党内制度开展不扎实”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校不同程度存在民主集中制不健全、部分评优工作不公开、教代会召开不及时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荔教党发〔2022〕41号),开展了大荔县教育系统党内政治生活大排查大整治活动。2023年2月21日,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校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目前,已督促指导各校制定完善了校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教师和群众监督。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未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只局限于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基层校党支部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传达不及时,多以业务会议代替政治理论学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2022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安排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支部党组织未及时改选。对基层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了解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常态化检查各支部书记履职纪实记录情况。深入基层学校检查基层校党支部是否把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列入学习计划,查看并指导学校党支部开展整治理论学习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荔教党发〔2023〕8号)聚焦“组织规范、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活动规范、保障规范”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指导基层学校党支部规范开展改选工作。
(3)个别民办幼儿园党支部软弱涣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印发《大荔县教育系统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荔教党发〔2023〕7号)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与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关于“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
(1)考勤、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已经完成《大荔县教育系统请假暂行规定》修订,对请假程序和手续进一步明确,提请局委会审议通过予以实施。要求各中心校实行离岗登记制度,对因工作需要离岗外出的,需登记相关信息。对学校执行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将开展不定期检查和通报,督促学校严格请销假制度,健全请假人员手续,对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2)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已完成全县临聘人员台账建设,覆盖了由学校发工资的所有临聘人员。目前,2023年新学期的临聘人员台账已经建立,要求学校对代课教师中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辞退。
(3)借调人员手续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规定》,对系统内外借调一线教师流程和参与县域外选调、调动程序提出明确要求,目前机关抽调人员手续已经完善。系统外借调逾期未返岗的人员,通过停发绩效工资,督促相关人员返岗或补齐借调手续。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月9日,完善组建了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后备干部库。持续深入基层学校开展领导班子调研,了解学校领导班子现状,听取工作建议,为干部选拔使用工作提供依据。
4.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1)各学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考核缺乏科学性、系统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2月12日,制定了《大荔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标准》, 2月18日,制定了《大荔县教育系统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配备实施方案》和《校长考核方案》,按照文件要求,各校制定并向县局报送了中层考核方案。
(2)教师队伍发展后劲不足,结构不合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城区体音美教师匮乏的问题,通过招录补充加以缓解。2022年下半年招录的90名教师中,城区体音美招录达到31名,占比超过30%,城区体音美教师短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对部分学校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将在暑期通过“县管校聘”予以调整。
5.关于“干部作风不扎实,缺乏责任担当”问题
基层各中心校人员冗多、人浮于事,队伍管理宽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全县中心校共压减富余人员32人。
督促学校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并加强教师考勤工作,将教师考勤纳入绩效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使用考勤机3月中旬,分片区开展中层干部纪律作风教育专题讲座,对近年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情况进行通报,对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重点阐述了领导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后的影响,从明晰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方面对参会人员提出了纪律要求。
6.关于“学生外流问题凸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县优秀学生外流和“择校热”问题较为突出。学生外流成为风气,破坏县域教学生态,导致高中教学质量提升难。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以集团校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争取留住好学生。2023年2月13—22日,局基教股深入各教育集团校,指导制定教育集团学期计划和考核办法,促进各教育集团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各学段各集团拟定开展优秀教学案例设计评选工作,小学段拟开展说课标说教材微型课比赛,初中段拟开展深度学习优质课评选活动等。通过教研和抓实常规落实,提升教学质量,减少生源外流和“择校热”。
三、需长期整改任务的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1)幼儿园教师无证上岗现象严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2月底,已对全县各幼儿园教师持证情况进行摸底,全县民办幼儿教师持证率36.7%。下一步,教育局将指导各幼儿园不断规范教师招聘,逐年提高教师持证率。
(2)骨干教师队伍薄弱,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匮乏,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大荔县关于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初稿已经形成,近期与财政、人社等部门对接,将对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提供政策性支持。对骨干教师流失和辞职问题,在调研过程中予以关注,进一步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关心和关爱,以实际措施力求骨干教师能留得住、干得好。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党建责任意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强化党建责任意识,把握管党治党具体要求,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常态化管理,加强各类制度体系建设,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三)推进问题持续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整改问题时认真查找深层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坚持巩固,对需要后续整改的问题,紧盯整改任务不放松,直至问题彻底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