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荔县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集中大整治
活动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新要求,切实转变全县干部作风,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集中大整治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此次活动自2018年3月27日开始,至5月27日结束,开展为期两个月集中的整治,活动结束后作风建设转入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全县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经开区、沙苑景区、同州湖生态新区、朝邑湖生态新区、黄河湿地风景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驻荔及双管单位,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三、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在办理群众事务中私设障碍、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重大建设项目中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班中餐饮酒、参与赌博等违反县委“十条禁令”和“拍蝇惩腐”方面突出问题。
四、整治方式:一是在县纪委设立举报电话(3253080),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由县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采取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三是在同州清风网设立曝光台,对查处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四是各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迅速形成全县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活动高压态势。
中共大荔县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