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2017年第二轮巡察工作将于10月9日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此轮巡察工作分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人民法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四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采取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问卷调查、重点抽查、实地走访等形式,聚焦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两准则四条例”、党的“六大纪律”、八项规定,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三个助力”和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等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受理群众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了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并在巡察组驻地设立了举报箱。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县委正科级巡察专员武春玲;副组长:县委副科级巡察专员王凯。巡察对象:大荔县住建局党委。巡察时间:10月9日至11月20日。举报电话:15319107267。受理来电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邮政信箱:洛滨大道西段县环保局三楼办公室,邮编715100。电子邮箱:dlxwxcb361@163.com。同时,在阳光酒店设置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箱。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县委正科级巡察专员史建峰;副组长:县委副科级巡察专员师阳。巡察对象:大荔县食药局党支部。巡察时间:10月9日至11月20日。举报电话:18992397530。受理来电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邮政信箱:洛滨大道西段县环保局三楼办公室,邮编715100。电子邮箱:dlxwxcb362@163.com。同时,在阳光酒店设置县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箱。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县委正科级巡察专员刘骏;副组长:县委副科级巡察专员张强。巡察对象:大荔县法院党组。巡察时间:10月9日至11月20日。举报电话:18191736245。受理来电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邮政信箱:洛滨大道西段县环保局三楼办公室,邮编715100。电子邮箱:dlxwxcb363@163.com。同时,在阳光酒店设置县委第巡三察组举报箱。
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县委正科级巡察专员常平安;副组长:县委副科级巡察专员郭英。巡察对象:大荔县农机局党总支。巡察时间:10月9日至11月20日。举报电话:18991687335。受理来电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邮政信箱:洛滨大道西段县环保局三楼办公室,邮编715100。电子邮箱:dlxwxcb364@163.com。同时,在阳光酒店设置县委第巡四察组举报箱。
特此公告
中共大荔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