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于7月份对县法院、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经合局、经开区管委会、人防办、供电分公司、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荔县分局、农村信用合作社、建设银行大荔县支行、农业银行大荔县支行等23个单位开展营商环境评议工作,为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本次征求意见建议将按照相关要求严格保密。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书面信函:大荔县府门前12号(大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大荔县洛滨大道(大荔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2.电子邮箱:dllianzheng@126.com dalirenda@163.com
3.咨询电话:0913-3256045(大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913-3253080(大荔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大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大荔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