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医疗保障领域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4日,对县医疗保障机构开展专项巡察。
县委专项巡察组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聚焦落实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及其他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着力发现医疗保障领域中欺诈骗保、高值耗材滥用以及医疗保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医疗保障腐败问题,推动解决医疗保障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医疗保障领域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医疗保障机构的有关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有关问题和线索,按程序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县委专项巡察组设立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并设立巡察意见箱。联系电话:17391102153(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18时);电子邮箱:dlxwxcb36X@163.com;邮政信箱:大荔县洛滨大道纪委办公楼416室;邮编:715100;意见箱设置地点:1.大荔县洛滨大道阳光大酒店东侧;2.大荔县医疗保障局门口;3.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渭北中心医院等4所医院大门口。
特此公告
中共大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