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我县农田淹没严重,受灾群众较多,防汛抢险救灾形势非常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部署,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大荔县洛河防汛抢险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有关工作纪律明确如下:
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消极应付,坚决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二、严禁擅离职守、麻痹大意,查灾救灾流于形式,坚决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讯息畅通。
三、严禁防汛抢险救灾期间饮酒、娱乐等情况,坚决落实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干部作风要求。
四、严禁以权谋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救灾资金和物资,坚决落实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五、严禁借防汛抢险救灾之名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等行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虚报汛情灾情,坚决执行重大信息报送制度。
七、严禁散布、传播谣言,私自发布和转载不实消息,坚决维护防汛抢险救灾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全县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汛抢险救灾、应急保障、工作纪律、灾后救助和责任落实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纪律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中共大荔县纪委 大荔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