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反腐倡廉建设呈现新趋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与技术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适应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任务的需要,是纪检监察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
专业化是就专业的程度而言,是一个动态的,也是一个历程的概念,是指职业人的专业品质和专业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也是指职业人所需具备的一些内在指标、专业素质和专业结构不断更新、演进和丰富的过程。
职业化,就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即要求人们把社会或组织交代下来的岗位职责专业地完成到最佳,准确扮演好自己的工作角色。职业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社会劳动分工的结果,是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趋势。职业化意味着以专门从事某类工作为业的人们形成独特的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生活方式以及专门思维模式的趋势。职业化的精髓在于职业意识、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真正的职业人应有独特的职业意识,执著的职业精神和优秀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循职业操守。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是指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知识体系,并不断强化经济、管理、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知识体系的学习和培训,通过推动专业化进程,为职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职业化,表现出不同于社会其他任何群体的独特的专门知识、技能、工作方法、行为方式以及专门思维模式的趋势,其基本要求是具有鲜明的纪检监察职业特征、职业技能、职业操守和职业标准。专业化使纪检监察干部有了职业的胜任要求,职业化使纪检监察干部有了发展目标,从而使队伍更加稳定。
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面对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讲话中提出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五个必须坚持”中,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对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把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提到了关乎党的前途和命运的高度。作为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一极,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在新时期奋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历史重任,其自身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更应摆在突出的位置。
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面对新形势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但是,我们仍要清醒地看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腐败问题仍呈易发多发态势,而且其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律检查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这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凸显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必要性。
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面对新任务争创“第一等工作”的必然要求。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努力创造新时期“第一等工作”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生动体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繁重。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努力创造新时期反腐倡廉“第一等工作”,就需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就必须加快推进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程。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破解的难题
(一)纪检监察工作缺乏专业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不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违纪案件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违纪人员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隐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这都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但目前纪检监察工作在专业建设上,以及在培训的内容、方法和手段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现有的培训教材的专业性不是很科学和完善,实际操作指导性不够;培训形式基本限于岗前培训和零星的工作培训,缺乏规范的、以职业化为目标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机会不多,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从而导致纪检监察机关紧缺专业化的纪检监察人才。
(二)纪检监察工作缺乏职业标准,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精神和职业规划不足。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和纪律性,其行为准则和规范有其职业群体的要求和不同的特点。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纪检监察工作并没有一个行业上的规范性的标准,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要求更多是政治层面上的,强调更多的是工作纪律。这就造成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职业的认同和其他党务工作者是一样的,团队的精神没有明显的特色体现。在职业生涯的规划上,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缺乏远期目标。
(三)纪检监察工作缺乏规范的保障体系,纪检监察干部职业保障不足。一是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是专门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职能的机关,其工作性质属执纪执法类型。但同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比,由于至今尚未制定一部类似《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法律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权力与职业地位等作出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管理机制与晋升激励机制与其他公务员并无不同。二是缺乏标准的经费装备保障。近年来,中央纪委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对县级纪检机关建设提出了一些明确的要求,但从实际操作情况来看,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同于其他队伍建设,它的目标和内容的设定既要适应党和政府体制的总体发展水平,又要符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施行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通过规范的方式,在达到专业化的基础上,逐步确立符合纪检监察职业要求的职业信仰、意识、观念、地位。
(一)加强纪检监察专业建设,打造一支专业性强、业务精湛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着力推进学科建设进程。加强对纪检监察专业学科建设,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纪检监察专业体系,并将学科、专业设置逐步延伸到全日制高等院校,不断拓宽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培养渠道。
2.逐步实行资格准入制度。设定若干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录用、选调干部。对符合条件要求、通过考试并考察合格的,发放岗位资格证,准予录用、调入;对不符合条件、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录用、调入。
3.加大干部培训力度。认真落实《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着力创新培训手段,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为重点,实施全覆盖、多渠道、高质量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同时,注重岗位学习培训,编辑发放规范业务手册,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测试。
4.继续实行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每年继续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系统中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在系统内进行双向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
(二)加强纪检监察职业标准建设,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制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以开展职业道德规范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和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意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出适应纪检监察机关特点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
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补充,主要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的形式,吸引各行各业的精英加入。地市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补充,大多数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选拔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建立起适合纪检监察干部成长的内部选拔用人机制,为优秀干部提供成长平台和上升空间,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稳定性。
3.培育职业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发展规划,引进职业生涯管理的理念,明确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发展方向,使其明确自己的个人定位与相应任务,从而培育纪检监察职业精神。
4.营造职业文化。秉承和发扬纪检监察机关的优良传统,培育具有纪检监察特色的职业文化,提炼出反映纪检监察机关特点的人文理念,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遵守、信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坚持党性原则不动摇,维护党的纪律不动摇,惩治腐败不动摇,以优良的作风展示形象,以共同的愿景激励人心。通过纪检监察职业文化的导向和宣传作用,最大化发挥人力资源的使用效果。
(三)加强纪检监察职业保障体系建设,打造一支依法执纪、装备精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推动职业立法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法律保障,从法律层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权力与职业地位进行明确,从制度上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依法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收入,保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利益,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的尊荣。
2.制定装备和经费标准。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物资保障力度,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标准化建设。在继续参照政法部门标准由本级财政拨付办公经费的同时,实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改善办公和办案条件,明确装备配备具体要求,制定办公设施、办案场所的建设标准。(作者系江西省会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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