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环境属于社会环境,泛指除自然条件和人力因素外,与发展相关联的条件,是政权机构及其组织体系在社会活动中对一个区域产生的影响力所形成的导向性氛围,是一个地方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标志。软环境包括领导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信用环境等等。加强软环境建设是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是塑造地方形象、展示地方文明的需要,同时也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在发展过程中,各地抓软环境建设的力度逐年加大,“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环境就是抓竞争”的意识深入人心,出台了招商引资及发展民营经济等系列文件,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是,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就目前的情况看,县级发展环境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急需寻求解决之道。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还难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缺少服务的方法和手段,观念滞后、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一些单位还存在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的现象。心中无全局,只有小圈子,部门利益至上,条条文件至上,有利益的事就争、就抢,没利益的事就推、就让,把上级政策作为捞取部门利益的工具,只顾部门不顾本地经济发展。
2.服务意识待提高。一些部门和干部缺乏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存在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执法不公、执法随意、执法不文明的问题。有些干部服务企业、服务纳税人的意识不强,态度差,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对企业的要求、申请不当回事。政府经济部门宏观引导不够,要畅通市场宏观经济信息服务渠道,特别是本地产业发展的宏观经济信息。
3.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对上级出台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或不落实,重视部门利益,忽视整体利益,在政策的贯彻执行上打折扣;有些部门执行不到位,不按规定的标准收费,不按文件规定的要求检查等;政府出台的许多优惠政策企业都不知道,既看不到文件,也无渠道去获取;有的职能部门对一些影响本单位利益的优惠政策还有意隐瞒;政府制定的有些优惠扶持政策没有很好地兑现,影响政府的诚信。
4.行政行为不规范。有些执法部门重视本部门利益,忽视大局利益,重罚款、轻教育;个别执法部门对企业的举报投诉打击报复,故意刁难企业,只罚款、不指导;一些部门对服务性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还有的利用年检、审批等环节强行搭车收费、索要赞助;有的借培训之名收取培训费,未参加培训也得交培训费;还有的部门对企业通过该部门向上级申报获得资格认证的,企业获得政府奖励的奖金要归该部门,企业不同意就不予申报。
5.工作作风不扎实。在行政审批方面,有些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仍然繁杂,办事手续环节过多,分项过细,程序过死。有些部门办事层、操作层的干部,“老爷”作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些机关干部对群众办事拖拉、推诿,非要办事人托熟人、拉关系、找领导才能办成事;有的部门“中梗阻”比较突出,很简单的事也要单位领导协调才能办成。
以上现象和问题尽管是发生在少数单位和少数人身上,但影响极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影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优化发展软环境提到关系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到实施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下大力彻底整治。
1.加强宣传教育。要狠抓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专题教育活动,使机关部门和机关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加快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加强诚信教育,既要加强干部的教育,使诚实守信成为机关干部的基本要求,也要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努力打造诚信政府。要加强新出台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的透明度,特别对一些与企业息息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更要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一方面可以让企业了解到我们的政策优惠,提高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可促进职能部门更好地贯彻执行政策,按政策办事。同时,适时开展企业和群众评干部活动,对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干部实行一定时间的待岗集中学习。
2.注重制度建设。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全程代理制、限时办结制、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失职追究制等一系列基本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其次要狠抓制度的落实,坚决防止制度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而不落实在行动上,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人、规范人、引导人,以制度来保证效能建设的有效开展。此外还可建立领导联系企业、重点项目制度,县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都联系企业或重点项目,利用定期走访座谈、现场办公等形式,加强与投资经营者的联系,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呼声,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3.健全工作机制。以“减量”为前提,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开展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工作,削减审批项目,凡是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市场可以调节、中介机构可以提供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以“提速”为目标,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4.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各项政策、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那些热点、难点问题,要连续查、跟踪查。开展“阳光投诉”活动,方便企业和群众举报。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曝光的曝光。
5.加强绩效考核。要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建立健全有定性、定量要求的,分类型、分层次的,科学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评办法。要严格绩效考评,把绩效考评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把行政效能的高低作为检验部门工作成效、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重要尺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同奖罚措施结合起来,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不称职者下的机制,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6.规范执收执罚。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任意设定行政处罚或行政限制行为。对企业的一般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警示、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督促纠正。任何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的人、财、物,报销各种费用;实行联合年检制度,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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