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学习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
1.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县纪委书记是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县纪委监委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代行职责。县纪委监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班子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县纪委监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县纪委监委其他班子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3.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学习秘书由宣传部负责人担任。学习秘书的职责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次学习方案;邀请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主讲人;及时提供学习资料和学习参考书目,购配学习用书;做好学习档案归档工作。宣传部、办公室、组织部人员应当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二、学习内容
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具体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解释、条例、规则等;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中央、省、市、县委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重要决策部署,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形式
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具体学习形式包括:
1.集体学习研讨。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坚持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研讨交流和主讲党课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体学习研讨原则上每季度安排1次,每年不少于4次。县纪委监委中心组每次集体学习研讨方案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提出,学习资料由宣传部整理,经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2.学习报告会。中心组学习要通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进行,每次学习报告会应当精心选题,严把报告人及报告内容政治关。可以适当扩大学习覆盖范围。县纪委监委中心组学习报告会每半年举办1次。县纪委监委中心组年度学习报告会方案,由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提出,报请县纪委监委同意后组织实施。
3.个人自学。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自学。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阅读5本以上相关书籍,自觉撰写读书心得或笔记。中心组学习秘书应及时提供学习资料和学习参考书目。
4.专题调研。为进一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县纪委监委中心组每年组织1次专题调研活动,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提前下发调研课题,中心组各成员按课题要求,结合自身工作深入基层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并进行集中交流。
5.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客户端、省纪委“秦风网”、市纪委“西岳网”、县纪委“同州清风网”等学习交流平台,提高学习成效。
四、学习管理
严格学习管理,是进一步推进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具体包括:
1.由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制定印发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形式、要求;根据上级安排和重要学习内容及时印发专题学习计划。提前预告学习的时间、内容、形式等,保证中心组各成员提前把握学习内容,在自学的基础上为集体学习、讨论交流做好准备。
2.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时间与地点的安排、中心组成员的通知和考勤登记工作。中心组成员要合理安排工作日程,积极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前向纪委书记或主持本次中心组学习的副书记请假,事后主动补课。
3.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明确专人负责中心组集中学习宣传报道,做好学习记录,收集中心组各成员的学习成果,每年底做好学习档案归档工作,保证学习情况有效管理。学习档案包括:年度学习计划和总结、每次学习研讨方案、学习记录、学习资料、学习考勤等。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