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日至9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制定整改方案
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巡察反馈问题精神,针对所反馈的4方面17类45条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实行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方案经局党组专题会议审定通过,并报送县委第三巡察组审核同意。
(二)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
一是制定完善了《中共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含专题会议)议事规则》等自然资源局系统相关责任制度、规定,认真剖析了解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清单,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三是标本兼治,加大巡察整改效果,坚持巩固提升,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从制度措施上堵塞了漏洞、建立了长效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按照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局纪检监察室牵头,行政办公室、党建办、人教股配合,对照整改方案,对涉及整改的11个股室、下属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夯实责任,逐项细化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立行立改,取得实效。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了监督检查职能,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巡察整改过程,全程参加局党组动员部署、整改提高主题会,对局党组整改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各部门整改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充分运用通报、约谈等方式,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学习党的重要思想不能深入全面理解其精神内涵,满足于照本宣科、学习原文,对学习内容从思想上入心入脑还不够,缺乏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班子成员交流发言联系实际不够,学习效果不够明显。
制定2025年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通过业务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并将学习与业务融会贯通,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落实。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上还不够到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针对中央一号文件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在全国土地日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在落实上有差距,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及党组会议记录未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
(3)关于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还不够,思想学习处于表面化。对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没有建立督查机制,缺乏有效的督导措施,每周例会学习人员仅限于中层干部,对基层所及下属单位干部理论学习缺乏有效督促检查。
扩大周一例参加人员,要求全体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同志、基层所所长参加例会学习,通过学习,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学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并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基层所学习监督,每季度督导、检查其学习笔记,会议记录等。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还有短板。
(4)关于党组未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机构,未形成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置方案,在不动产登记、自建房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未建立健全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
一是完善修订《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成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建立“党组抓总、部门牵头、层级压责、合力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针对自然资源领域的突出矛盾、纠纷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建档造册,有针对性地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对群众来信来访积极调查处理答复,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重点问题潜在风险认识,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作为推动防范重大风险工作有效提升,服务能力显著改善,矛盾问题逐项化解。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思想重视上还不够,年度工作计划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召开专题会议,党组扩大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夯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做到专人抓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
(6)关于在加快提升网络传播和舆论引导能力上有所欠缺,对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在舆情防控、化解处置上还不够及时。因乱采黄沙执法过程中,被采沙者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引起社会舆论,造成一定影响;巡察期间关于土地纠纷、房产证办理等问题在网络媒体上多次出现传播,点击量较大。
一是定期召开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会,增强责任部门协作合力,做到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密切关注网上舆情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做到“发现—研判—报送—预警—处突—修复”的全闭环。三是每月定期对重点单位进行网络安全检查,不定期对单位办公电脑进行漏洞扫描,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3.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要求还不够。
(7)关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力度不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展缓慢,2019年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融合为统一国土空间规划。县自然资源局从2020年底启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截止巡察期间《大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才通过省政府批准。2021年以前未建立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导致城区群众自建房无规划、无标准,消防通道等设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县级《大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成果已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并按照相关程序向省厅进行了备案。规划数据库通过自然资源部质检,现已下发并启用。镇级规划均已编制完成规划成果。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试点先行、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我局已编制完成91个村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初步成果,均处于成果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要求时间节点持续推进镇、村规划编制报批。全面衔接县级规划各项要素指标,完成县域详规单元划定和指引、主城区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同步完成经开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实现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全覆盖。
(8)关于耕地“非粮化”问题突出,落实力度还需加强。根据中省要求我县在5年内按“5个10%”恢复“十三五”规划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缺口大,恢复工作力度不大,“非粮化”问题依然存在。
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活动,全局干部对耕地保护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显著提升,政策理论学习已形成常态化机制。同时,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工具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田长制”落实方面,已明确田长制会议制度、考核办法、成员单位职责、田长责任清单等内容,确保基层田长熟悉政策、掌握技术,知底数、明位置。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人防+技防”监管模式,扩大智能化监管覆盖范围,提升监管效率。
(9)关于土地储备计划落实还不到位。根据县政府《土地收购储备计划》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10宗1242.54亩,实际完成9宗965.5亩,完成率 77.7%。2022年计划收储土地12宗769.47亩,实际完成9宗417.59亩,完成率54.2%。2023年计划收储土地65宗237. 0152公顷(3555.228 亩),实际土地收储启动1543.79亩,完成收储面积1121.28亩,土地收储启动率43.4%,启动完成率72.6%。
我局依据县政府批准的2025年度供应计划,正在编制《2025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计划3月报请县政府批准。待县政府批准后,立即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我局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及时编制我县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闲置土地情况仍然存在。我县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为8宗,总面积411.11亩,均属大荔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土地。2018年7月31日通过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018年9月12日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2020年4月份至今闲置。
一是建立完善土地批、供、用、管、查的长效管理机制,科学衔接安排用地规划、审批、供应工作,严格实行“净地”出让。二是按照闲置土地产生原因,安排用地单位临时使用土地,调整项目用地开工时间,通过规划核对、图数分析、现场勘查的方式,逐一摸清闲置土地位置、大小、土地权属、用地性质、地块周边等情况,采取国有土地收回及盘活利用方式,多措并举处置闲置土地。三是加强引导招商引资项目优先选用闲置土地开发建设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精准报地,及时收集市、县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意向,优先保障市县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四是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从源头上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问题新增,着力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长效工作机制。我局于2024年12月11日已消除8宗闲置土地基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党组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
(11)关于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未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议,局属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基层所负责人,向局党组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12)关于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够有力,对“两个责任”认识还不充分。班子成员对分管同志谈工作要求多,在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工作抓早抓小不够经常,廉政提醒谈话较少。
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要求,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范围重要岗位人员,充分利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提醒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给予及时提醒,批评教育,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13)关于党组在针对群众切身利益监督有所缺失。自然资源局在拨付镇政府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费中,其中应发放给群众的管护费,在巡察时还未发放到群众手中,资金监管还不到位。
组织对各镇(街道办)管护费发放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督促未及时发放管护费的镇(街道办)立即拨付。2024年底前,各镇(街道办)已将管护费全部拨付到位。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强管护费发放监管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
(14)关于日常监督执纪还不到位。对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监督还不全面,在重大项目、人事变动、人员调动等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未能全部到会参与。
修订并印发《中共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人事变动、大额度资金使用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日常监督有力。
(15)关于监督责任落实跟进不够。对违纪人员的监督处理不及时。
完善违纪行为处理规范,梳理总结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重点聚焦不动产登记、矿权审批延续、规划审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等领域,对漠视群众利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16)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2021年至2024年8月县自然资源局共处理违纪人员16人,均未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警示通报,致使相同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没有达到警示教育目的。
按要求对全系统违纪违规行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上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震慑,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3.行政执法工作执行上还不够彻底。
(17)关于在违法占地清理不到位,违法建筑的查处上力度不大,违法建设未能及时处理,违建问题屡禁不止。
为确保我县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得到全面整治,我局积极汇报县政府,多次组织全县耕地保护相关问题整改推进会,联合各镇(街道)按照“完善手续、清理复耕”的工作原则,对2024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按照本轮机构改革要求和大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荔县向镇(街道)下发部分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的通知》(荔政发〔2024〕18号)文件精神,由各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以镇(街道)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我局不再承担执法职能。同时,结合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指导各镇(街道)做好违法占的打击和查处工作。
(18)关于乱采黄沙等问题屡禁不止,治理效果不佳,执行中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监督和可持续性打击。2021年因盗采黄沙现象被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专题督办,但盗采黄沙现象依然严重。
一是制定印发《大荔县开展严厉打击各类盗采、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联防联控措施,组建联合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谈话了解、依法调查重点区域等措施,对非法采挖问题开展依法查处工作。二是针对中省反馈问题,建立了工作台账和“一坑一档”,同时联合各镇对反馈问题通过推平治理、清理复种的方式进行了整改。目前所有反馈问题现场已整改到位。
4.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依然存在。
(19)关于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针对登记办理事项、审报流程等政策开展有效宣传,群众对于不动产登记政策不清,来电来访、咨询办理人员较多。
一是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定期发布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流程、注意事项等信息,提高公众对不动产登记的认知度。二是开展宣传活动和培训,针对不动产登记的从业人员,在局内部定期组织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培训,邀请法律顾问深入讲解,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开展线下宣传活动,2024年大荔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及宣传、“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第55个“世界地球日宣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等,在广场设置点位与不动产专栏,邀请相关业务人员和专业人士为公众解答疑问,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三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在不动产登记的政务平台中面向社会群众设置新闻公告,其中有政策法规、常见问题、公示公告等专栏,向群众科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对一些常见问题也有相应回复,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便利,提高服务质量。
(20)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工作力度不大。巡察期间全县还有12个小区共4282户未解决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快补办相关手续、化解存量问题,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以不动产登记处遗专班为基础,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处置方案和处置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行业协调,会同住建、税务、行政审批、人防等部门,分工协作、整体联动,切实加快处遗项目的推进落实。二是坚持清单管理全力推进。对问题小区,采取“一问题一清单”方式,找准制约办证的卡点、堵点、难点,根据中、省、市化解政策,为每个问题小区“量体裁衣”定制化解方案,明确化解责任清单、解决措施、完成时限,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解决机制。三是以不动产登记处遗专班为基础,加强行业管理协调,强化涉及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前置手续部门的协同,接单联动核查,快速明确事项办理责任,快速推动问题解决,快速反馈群众。截止2024年年底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化解了37个小区93栋5226户购房群众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5.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21)关于账户资金管理不够严格。将财政预拨零余额账户业务经费转入基本账户。
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完善财务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下一步将按照要求,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资金,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22)关于在项目建设工程款拨付中,其票据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严格按照局财务制度,在以后的资金拨付中,从严落实相关人员签字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23)关于未严格履行合同支付方式,按照工程进度、资金比例进行支付,而是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在今后将加强项目工程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支付方式,要求各业务股室按项目进度申请资金后及时拨付项目款,杜绝此问题再次出现。
(24)反馈问题:报销票据无明细清单,《项目建设资金申请表》无申请日期、无财政部门审批盖章。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各类票据报销管理,确保报销凭证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杜绝此问题再次出现。
(25)账务凭证不全,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记账凭证中无任何依据、手续,进行转账。差旅费报销依据逻辑不清。
完善了差旅费管理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等票据报销管理,确保报销凭证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杜绝此问题再次出现。
6.项目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
(26)关于合同签订无签订时间、无甲方盖章问题。
严格要求各业务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在签订合同前要与政策法规股沟通,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合同签订程序,规范完整的签订合同。
(27)关于合同签订人无单位法人委托书,无情况说明代签合同。工程合同无法人签字,在土地复垦工程、勘测定界合同中无双方签字、日期的问题。
一是实施“一事一授权”工作模式,制定出台了《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一事一授权”工作实施方案》,合理界定、整合、规范具体业务内部分工,切实严格工作标准、固化办事程序、规范运行流程,杜绝漏洞。二是对现行加盖公章流程进行全面的梳理,进一步规范流程,确保杜绝再次出现同类问题。
7.作风建设还需加强。
(28)关于机关作风纪律不严。巡察期间发现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存在上班不在岗,外出无手续,上班期间迟到早退、职工食堂吃早点现象。
持续开展作风整治,对发现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全系统进行通报。并严格执行《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勤管理办法》,将通报情况作为年度奖惩依据。
(29)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存在请病假手续不全,长期请假不上班发放全额工资,请假期间领取下乡补助情况。
认真严谨完善干部职工请销假和考勤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因病请假须附带医院诊断证明和病例;因事请假需说明事由备案。严格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逐级报批、留档,到期做好销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30)关于个别支部发展党员不平衡。党组织在基层发挥作用不明显,党员队伍发展较慢。有些基层所无一名中共党员。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
(31)关于党的决策制度落实上还不到位,程序上不够严格。党组会议与领导办公会议两会合一,党政不分。所提供资料未见领导办公会议记录,只有党组会议记录。
通过整改,会议记录已全面区分开,党组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并制订了局党组议事规则。
(32)关于党员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抓规定动作多,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较少,特别是退居二线的老党员和长期请假党员的教育管理相对薄弱,不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也没有行之有效地管理措施。
将党纪主题教育贯穿进去,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支部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高度重视起来,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
2.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执行还不够严格。
(33)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深入,缺乏辣味,讨论深入实际不够,存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表面化、形式化情况。
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了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做到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全覆盖,坚决杜绝走过场。规范民主生活会记录。
(34)关于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上融合度不够,未建立健全完整的组织制度体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基层党支部不能及时召开会议,支部会议及党小组会议流于形式,落实上有差距。
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更加紧密,使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35)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落实上还不够细致。在“三会一课”、党员星级评定、主题党日活动等基本制度落实有差距,近三年党组书记未见讲党课会议记录及材料,支部书记讲党课次数不够;党员星级评定台账不健全,公示栏混乱,未严格落实一月一评星制度。
要求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期组织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和专题党课,严格做好会议记录。
(36)关于党员发展会议记录不全,程序不严格,确定发展对象,召开支委会议对发展对象工作表现未开展讨论。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记录等。
3.“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还有差距。
(37)关于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不详细,对大额资金、大额资产等事项研究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不详细。
完善并印发《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8)关于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策未进行充分沟通酝酿、集体讨论、末尾表态。在一些事项研究中,没有党组成员发言讨论,意见表决过于简单。
订完善并印发《中共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含专题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做好发言及表决。
4.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
(39)关于轮岗制度落实不够。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个别中层干部负责人有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在做好排查的基础上,对在同一职位任股(组)级正职职务满5年、在同一股(组)室任正副职职务累计满8年的中层干部进行梳理统计,参照 《大荔县股组级公务员职位轮换工作暂行办法》,修订完善全系统股组级重要岗位轮岗交流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于2025年2月21日完成了全系统新一轮股组级干部的轮岗,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保证人才在股室之间的相对平衡和合理流动。
(40)关于人员借调手续不够完善。自然资源局两名借调人员,未严格履行相关人事手续。
两名同志已回到原岗位正常工作,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并确保以后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4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局机关共任命中层干部19人(正股级)均属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非行政管理人员,其编制属事业性质,存在人岗不符。
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我单位职责职能不断增加,业务工作繁重,但机关人员编制未增加,不能满足现状。为了解决此问题,经局党组研究,使用基层事业单位优秀干部担任机关中层干部,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反馈问题,我们将积极与县委及编办沟通协调,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反馈的问题。
(42)关于临时人员未履行合同聘用制。自然资源局系统共聘用临时人员29人均无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及工资标准确定不清晰。
积极联系了县级有资质的秦东人力资源公司,了解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具体事项,目前正在研究确定服务期限、工资标准以及社会福利保障等事宜。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上不实不细。
(43)关于2019年8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共5方面16个问题,而自然资源局整改汇报材料中显示整改5个方面15个问题,不能逐一对照排查整改。其中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动产登记第三方机构问题、土地证发证审核问题、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均没有整改措施,工作落实落细不够。
针对未整改到位的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动产登记第三方机构问题、土地证发证审核问题、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动产登记第三方机构其资质、专业能力、信誉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机构才能参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并完成了审计整改。
2.整改实效还不够明显。
(44)关于自然资源局党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未能做到举一反三,对各股室问题进行分解划分后,后期整改监督不够,跟踪问效力度减弱。在此次巡察中发现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大决策制度、纪律作风松散等方面问题依然存在。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严格将责任落实到人,对整改不到位的负责人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3.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
(45)关于在整改落实上未建立一套科学性、有效性、可行性制度,具有规范化和可操作性,针对巡察整改只注重于下发文件、上报结果,是否逐一化解问题落地落实上关注不够,未形成长期有效机制。
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成果作为促进全局可持续性发展的新动能,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真正做到全面改正。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以整改稳增长、促改革、强管控。
三、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健康有序发展
(一)落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三是结合巡察整改,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快党员活动室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举一反三,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自然资源系统要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突破口,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县委巡察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同时,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解决干部职工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
(三)转化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把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同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强劲动力,持续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形成原因多样、情况较为复杂,还存在很多不足和欠缺之处。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举措,落实责任到人,立行立改,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通过此次巡察整改推动我局涌现出新作风、新气象、新变化,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261060;电子邮箱:dlzrzyj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