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日至9月14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斌同志认真践行表态承诺,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形成了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良好氛围。
(一)强化巡察整改工作保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斌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设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局长宫雅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期间,召开专题党组会3次,整改推进会3次,制定了《审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4大类26个问题整改任务。
(二)细化巡察整改责任清单。2025年2月27日,局党组聚焦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结合科级领导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主题,围绕“四个带头”,召开了科级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直面问题,深刻剖析,认领表态,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实施方案和巡察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针对巡察指出4类26个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落实举措和整改时限,有章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局党组认真对照整改责任清单要求,扎实开展巡察整改落实督促问效,每半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了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到对股室和个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避重就轻、整改超时、观望等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有效地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5年2月底,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局党组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1、2022年审计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均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第一议题”制度内容进行学习,增强党组成员对“第一议题”制度规定的理解和把握,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定,巡察反馈后的每次党组会议都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并安排人员进行研讨交流。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及讲话精神不深入,未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对学习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特别是2025年初全国审计工作召开以来,先后在春训会、党组会、全干会等全面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初步制定了年度贯彻落实意见,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印发执行。
(3)政治理论学习成效不明显,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审计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推进审计工作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对党组中心组学习进行了规范,杜绝只学不研讨、集体学习记录不全等情况,同时增强了学习研讨的针对性和对审计工作的指导性。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差距。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审计局党组未落实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的要求,且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生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局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全年不少于两次。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在2月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及年度考核中,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个人民主生活会材料和述职报告中分别进行了剖析报告。
(2)意识形态风险研判预警、化解能力不足。无意识形态风险预警防范预案、整改台账、整改清单。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5年1月开展机关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结合实际制定机关意识形态预警防范预案,建立了工作台账,列出了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有效提升审计人员意识形态风险研判预警、化解能力。
3.贯彻落实政治审计要求不坚决。
(1)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发挥不充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不规范,审计项目调整未经审委会审定,重大项目稽察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未能有效落实,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作贯通、信息沟通、成果共享等机制尚未形成。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统的层次和力度,对工作运转不力、衔接不畅的,要抓紧完善机制、切实予以加强”的工作要求,已拟定县委审计委员会协调会议、联络员、督察督办3项制度,将有效推动审计办协调职能有效发挥;加强审计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审计项目变更提请县委审计委员会审定机制,2024年未能实施的审计项目,已向县委审委会进行说明情况并经审定后进行了调整。重大项目稽察与政府投资审计已通过召开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进行融合提升。
(2)推进审计全覆盖有差距。审计报告以经济财务审计为主,对政策落实和权力运行体现不够。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覆盖面小、有效手段缺乏,且审计报告简单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不断加大对国家重大政策执行情况和权力运行情况的审计力度,推动由单纯的经济监督向“经济+”监督转变,2025年的审计项目计划将充分综合省市项目安排,按照“五年全覆盖”要求合理设定。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安排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每年不少于2个的要求设定。
(3)经济责任审计预警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不严格,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不够合理。离任审计多,任中审计少,先离后审的问题表现突出,不同程度存在审离脱节的现象,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职情况得不到有效监督。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转变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部门委托审计”为“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积极纠正“逢离必审”误区,加大任中审计比例,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作用有效发挥出来。
4.推进审计成果高效运用还有差距。
(1)加快构建审计监督体系有短板。内部审计监督指导成效不明显,对涉及民生、资金量大、廉政风险突出领域的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关注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加强内部审计体系建设,汲取前期内部审计监督指导经验,将涉及民生、资金量大、廉政风险突出领域的部门单位纳入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范围,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审计监督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2)审计反腐利剑作用发挥不充分。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发现问题多为固定资产未入账、财务账目不规范等肤浅问题,在多个单位和多轮审计报告中重复出现。审计问题线索较少,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积极推动“研究型审计”,不断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对审计项目全过程进行精细管理,强化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和审理等环节,推动审计质量稳步提升。不断完善“纪巡审”贯通协同机制,成立了“纪巡审”联席会商机构,强化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畅通移送通道,达到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至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处理。
(3)推动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落实有偏差。督促审计整改力度不够,对照“治已病、防未病”目标有差距。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结果未落实对外公示公告制度,对审计整改过程跟踪问效、重点事项实地督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建立了月检查季通报工作机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4次,督促整改上级审计机关反馈问题158个,整改率79.4%,位列全市前茅;整改县级审计查出问题224个,整改率96.55%,上缴财政354.09万元,拨付资金0.7万元,追回资金33.34万元,调整账务资金10996.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28条,督促完善制度或建章立制8个,整改成效明显。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研究分析,将审计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最大程度发挥出来。同时,严格落实审计结果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的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抓业务与抓党风建设的比例失调,研究不多,宏观部署多,微观督促少。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局党组书记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切实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一岗双责”落实有偏差。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缺乏有效监督制约。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强化领导对分管领域分管股室的监督制约,敢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3)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理论学习。统筹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干部理论学习,认真传达学习纪委通报和审计案例等,要求审计人员熟知违法违纪和定性处理所关注的审计项目。二是丰富廉政教育内容。组织审计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分时段组织观看警示教育,提升审计干部廉洁意识。三是完善“三重一大”公示内容等规章制度,加强审计现场纪律、审计保密纪律,坚持“四严禁、八不准”审计纪律公告。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加强聘请中介参与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强化投资审计全过程监管。
2.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探头”再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派驻纪检组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在有关廉政风险和防控方面的专题培训较少,使部分干部对岗位廉政风险和隐患度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筑牢廉政思想防线上有所放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常态化开展一次政治检查,对局党组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重要事项完成情况、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大荔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发挥监督职责,不断增强审计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使审计人员时刻绷紧廉政从审这根弦。
(2)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廉政谈心谈话较少,监督执行“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多以提醒谈话代替批评教育。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通过案例分析强化执纪人员综合运用能力,敢于灵活运用,通过强化震慑,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3)廉政警示教育开展还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政教育方式单调,限于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相关案例,没有结合工作职责开展廉政教育谈话,没有通过受到处分的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受到党纪处分的干部未在党员大会和全干会上通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邀请县纪委常委以“履行好审计监督基本职责纪审融合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为题为全体审计人员进行专题讲座。春训期间以中纪委网站《反腐为了人民》拉开全年廉政警示教育帷幕,同时全局科级领导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以县域内反面典型为例进行了剖析检查,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了廉政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有偏差。局党组未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在落实“三重一大”等党内监督制度方面存在差距。2021年1月份装修36000元、5月份购买电脑支出150000元等大额资金使用未经过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会上集体商量等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确保支出程序规范、支出行为合规。
4.审计组廉政监督存在缺陷。审计组廉政监督员未主动邀请派驻纪检检察组人员参与,由机关财务人员担任。只是部分进行廉政回访,审前廉政谈话、审中全程监督缺失。存在监督漏洞和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商定,合理设立廉政监督员,加强廉政监督员工作管理,建好工作台账,及时反馈廉政监督情况。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问题
1.党建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
(1)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没有找准党建工作和审计业务工作的融合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详细且具有操作性的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融合任务、阶段目标和责任主体。建立定期的党建与业务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共同探讨融合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求各股室在制定业务计划时同步考虑党建工作需求,形成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工作安排,如建立外出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社区共驻共建、主题党日等。
(2)党建工作不扎实。“三会一课”记录不完整,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少,党员个人签字不全,个别事项未记录;2023年党建工作总结和2024年计划照搬照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党建工作相关规范开展工作,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明确会议记录要素(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题、发言要点、决议内容、签字确认等),严禁照搬照抄或事后补记。全程留痕,会议记录需附原始签到表、会议照片、发言材料等佐证,确保真实性。严格考勤管理,将党员参会率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对无故缺席3次以上的党员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灵活补学机制,对因审计外勤缺勤的党员,通过线上会议回放、补学笔记签字等方式落实学习要求。2023年党建工作总结和2024年计划已按照当年党建工作情况重新进行总结。
(3)党员学习不够重视。党员学习教育不扎实,个别党员集中学习记录与全干会记录混记,个别党员干部不经常在“学习强国”、渭南“互联网+党建”等平台进行学习、分享心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针对学习教育的重点难点,定期组织专题研讨班,引导党员深入思考和交流,确保学习的针对性和深度。通过案例学习,让党员可以更加直观地理解党的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指导意义,提高了学习效果。二是加强学习深度。定期举办专题研讨会,鼓励党员在学习过程中记录心得和疑问,并定期组织学习心得交流会,通过分享彼此的学习经验和疑惑,促进相互学习和启发。三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参与学习活动,并通过自身的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引导机关广大党员用好“学习强国”、渭南“互联网+党建”等学习平台,及时在平台分享学习心得,推动学习常态化、规范化。
(4)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计划报备单不完整,无上级审批意见,纪实单不完整,无活动现场照片,无问题反馈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除常规会议形式外,增加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主题影片、举办知识竞赛等活动。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如开展户外拓展、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增强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党员自主策划和组织活动,提高党员创造力和积极性。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和内容确定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县直机关工委报批备案。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2、2023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前均未进行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班子成员检视剖析问题不深入,批评与自我批评避重就轻,辣味不够,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规范,如年初召开的科级领导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主动向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以及指导组请示汇报,征得会议指导。局党组从会议准备、会议召开、会后整改等各环节工作进行规范,会前,通过充分调研、开展谈心谈话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撰写领导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各与会同志本着对个人、对其他班子成员负责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出“辣味”,把自己和其他班子成员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谈深说透,真正起到刮骨疗毒,推动工作的作用。会后,认真结合班子成员互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对照检查材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建好问题台账,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发挥民主生活会的“政治体检”作用。
(2)组织生活会不规范。2022年县审计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缺少党员互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关于组织生活会的具体要求,观看了《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示范片,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和规范,明确会议形式、议题设置、决策程序等要求,规范组织生活的流程和操作。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有效杜绝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少程序、缺环节等情况发生,推动组织生活的规范化、活力化。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提前收集党员对支部班子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建议。材料审核到位,支委会对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预审,重点检查是否回避问题、是否空话套话,要求审计干部结合业务实际查摆问题。流程报备到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前3天,将会议方案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3.落实县编办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不严格。《大荔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定内设机构9个,审计局实际设置内设机构12个,人员与下属审计事务服务中心人员混岗。计算机中心、法规计划股、审计整改股、办公室等管理股室从事审计业务。缺乏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股室人员结构比例不合理,部分股室只有股长和副股长,造成不能集中业务力量投入审计监督,审计发现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县委编办批复设置内设机构,按照股室职能相近等情况,现设置内设股室9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受委托的形式配合局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同时厘清综合股室和业务股室职能,各综合股室按照职能履职,不在从事审计执法活动。完善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对现有股室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构建人数设立科学,结构合理的成员结构,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问题
1.巡察整改还存在短板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上轮和本轮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在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定期开展巡察整改自查工作,及时向县委巡察办报告整改进度,对外公布整改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策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把牢“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深化“三个年”活动、“七个专项工作”,打好“八场硬仗”等重点任务,始终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做实研究型审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审计监督,揭示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要更好发挥审计反腐治乱“尖兵”作用和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沿着资金、项目流向监督公权力运行,看好“钱袋子”“账本子”,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保障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财经领域的贯彻落实。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坚持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不动摇,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同时要深入分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现象的规律和趋势,积极提出治本建议,推动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12月巡察反馈以来,审计局党组建立了巡察整改工作协调、监督机制,纵深推进巡察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扎实开展巡察整改跟踪“回头看”,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方面持续精准发力,以踏石留印的决心、更强的管党治党责任、更严的党内政治生活约束、更实的主体责任落实举措,迅速汇聚审计力量、凝聚审计智慧,为审计助力大荔经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跟踪问效。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步伐不乱,对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进督促问效,确保固化制度,成为常态。
(二)突出标本兼治,全面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将迅速启动制度缺陷倒查机制,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再清理、再排查,紧盯监督“死角”,防止“灯下黑”,扎紧制度“笼子”,补齐“短板”;不断深化标本兼治,以治标促进治本,抓好已建立健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防制度“摆设”和问题“反弹”。
(三)坚持以上率下,全力推进责任落实。局党组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原则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特别是党组书记将扛起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好“头雁效应”,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坚定“两个维护”、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以“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3-3220299,邮编:715100,电子邮箱:dalisjj@163.com,联系人:惠松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