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日至9月1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1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交通运输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反馈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反馈整改意见并对全局开展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主动性、工作积极性。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提升了做好整改工作的目标性和针对性。班子成员切实扛牢整改责任,对照整改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对照整改时间加强督导调度,抓紧抓实整改工作进展,做到举一反三,坚持在整改中找问题、抓落实、见成效,以扎实的整改推动交通各项工作向好向上。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带头认领,将整改工作与当前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做到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诚恳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全程跟踪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类15方面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1)认识不充分。党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充分,没有把学习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紧,没有将学习与日常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党委书记带领班子学,带动干部学力度不足。2023年党委会未组织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持续深化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党委会(扩大)会议、周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尤其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将理论学习成果内化、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2025年开始,局党委及局党委(扩大)会议通过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
(2)学习浅表化。学习仅限于浮在表面的机械学习和标题式的简要传达,达不到入心入脑的效果。2022年党员大会共召开24次,仅有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个别干部对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表述不清楚。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线上通过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线下采取专题培训、例会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拓宽理论学习方式渠道,推动政治思想建设实现新提升,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见实见效。在2025年党委理论学习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必学内容。
(3)学用结合不紧密。2022年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强国”战略重要论述不深入。没有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研判分析,没有结合交通职能进行认真调研,没有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实际举措,在学懂弄通做实并用以指导交通运输工作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修订《大荔县交通运输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二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工作实际带头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2.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短板。
(1)对出租车管理不严。群众投诉强烈,2023年交通运输局受理各类群众来电、来访共548起,其中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县交通局反映出租车乱收费、途中拼客和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254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从业人员资质,确保出租汽车驾驶员具备必要的资质和技能,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二是特别邀请了长安大学的李升潮教授,分三次为全县600多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授课。重点对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培训,有效提升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整体素质。三是发布出租汽车文明服务倡议书,鼓励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保持车辆整洁,规范运营;热情服务乘客,使用文明用语;并弘扬雷锋精神,乐于助人。从而全面提升客运行业服务水平,确保县域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四是加大巡查力度,抓住营运车辆司机打时间差、侥幸逃脱检查等心理,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不定线路和流动检查结合的方式严查出租车违规行为。自2025年开始,群众投诉率明显较往年大幅下降。
(2)对过境轻微违法车辆处罚不规范。未严格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运用不规范,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够紧密,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运用不足,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运用省厅开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执法人员可以快速查阅法律法规、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相关证据材料等内容,执法全过程信息化,从案件受理、调查、审批到结案各个环节都进行记录,实现了对执法过程的实时监督,能够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执法差异。
(3)“放管服”改革进展缓慢。未严格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8月1日才将涉及交通运输的三项行政审批业务归至大荔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在落实“一窗办,一网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夯实服务基础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业务办理窗口的密切协作,在落实“一窗办,一网办”等便民政策的同时,对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服务技能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各项业务办理的规范流程,缩短了经营者办理业务时间,群众满意度提高。自2024年12月份开通“一件事一次办”窗口以来,共办理普货经营许可便民服务业务66件,群众满意率100%,没有出现一例投诉举报案件。
3.履行职能职责有弱项。
(1)农村公路管护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对损坏路面不能及时上报。对上报的损坏路面不能及时修补,对路面修补质量监管不严格,机制不科学。例如:沙小路霸城路段同一坑槽多次修补,质量不优,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沙小路霸城路段同一坑槽多次修补,质量不优,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我们已在第一时间对道路坑槽进行重新修补,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日常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公路信息化管养平台作用,全天候动态监控县域重点路段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响应处理。坚持每周对辖区内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涵洞等危险路段以及车流密集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理路面、边沟杂物,扶正标牌、修缮护栏等,发现道路病害第一时间通过信息化平台上报详细信息,按照病害类型精准施策、及时修缮到位,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2)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漏洞。个别汽车维修企业(门店)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治污降霾措施落的不实不细。车佰汇等8家汽修厂废弃机油分类隔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细化维修企业治污降霾包保主体责任,加大对县域维修企业,特别是钣喷企业日常监管力度,持续规范危废品闭环处置台账建立、危废处理室设施更新、钣金喷漆密闭措施、错时错峰作业落实等措施。二是定期组织钣喷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加大对维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持续规范维修企业作业行为。
(3)路域环境整治不到位。省道范埝线未能严格落实“一冲、二洒、三清扫”的工序要求,路面冲洗不经常,抛洒扬尘时有发生,路面常态化干净整洁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深化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委托第三方专业养护公司做好242国道东绕段、108省道西绕段、大朝路、华蒲路等重点道路日常养护工作,采取“人工清扫+机械养护”方式,运用洒水车、洗扫车等机械化作业设备,对管养路段开展日常养护,不断提高公路养护效能,营造“畅、洁、绿、美、安”的道路通行环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不扎实。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委成员以身作则、带头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方面,抓业务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2021年局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1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3项清单,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均主动认领了清单,并按清单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班子分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并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三是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谈心谈话、专题述职、建立考核机制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局属各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派驻纪检组参与交通局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少,对下属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少,对廉政风险点研判提醒少。2023年公路工程领导小组研究沿黄路升级改造项目,派驻纪检组未参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了我局“三重一大”决策会议机制,细化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界定、决策流程以及派驻纪检组监督重点等,确保派驻纪检组有效参与决策过程;二是加强对局属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根据业务特点、过往问题的反馈以及廉政风险等级情况,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对廉政风险点进行研判提醒;三是专项制定项目建设类的监督提醒清单,明确各个关键环节纪检组需要重点关注的监督内容、介入时间点以及相应的监督方式等,后续按照提醒清单主动、及时开展监督工作,避免监督责任缺失。
(3)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工作安排部署多,监督落实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日常监督措施不多,方法单一,发现问题较少,监督成效不高。公职人员违纪行为时有发生,2023年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受理信访案件8起,纪律处分4案7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职工大会,对2023年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受理信访8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对违纪处分的7名干部职工进行了点名通报,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干部职工的警示作用。二是定期会同派驻纪检组开展廉政谈话、压力传导会议等,每半年召开1次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专题会议,并针对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任务常态化组织专项检查,精准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2.交通运输规范执法有差距。
(1)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差,运用不熟练,法纪观念淡薄,在执法中存在罚态度款、人情款等问题。2023年7月5日交通运输执法大队3名执法人员在242国道拦截一辆河南籍过境货车,通过微信私自收取司机2000元予以放行,造成恶劣影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1名临聘人员进行解聘辞退,对2名公职人员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上交大荔县监察委员会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二是我局执法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执法大讲堂活动,组织各中队执法人员统一学习行业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涵盖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服务意识等方面,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分享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促进执法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2)执法不规范。存在随意拦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同案不同罚,执法监督工作不全面等问题。综合执法大队内设了执法监督股,深入一线监督力度不足,发挥外部行风监督员作用不明显。2022年5月执法大队对两辆私改车型,违法事实相当的车辆分别处罚2000元和4000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5月大队对违法事实相当的车辆处罚金额不一致一事,经查阅当时制作的执法案卷,两名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违法程度不同,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一致。二是我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已全面使用省厅建立的《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案件办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审核、决定),避免了程序遗漏和违规操作,系统内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制度,匹配违法行为与处罚幅度,减少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并对执法的全过程可随时追溯,便于责任倒查。;三是是组织开展基层执法大队开放日、基层执法大队领导接待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观大队办公场所,向受邀人员介绍大队职责和各项工作制度,对受邀人员提出的问题当场解答,积极听取与会人员在交通执法业务水平、为民服务意识、行业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公示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对执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并按照要求进行归档,特别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全过程记录,均按照要求保存在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内。严格执行《大荔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制度》,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点围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条款是否适用、证据是否完善、认定是否标准进行讨论,通过讨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3)管理不精细。在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存在不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过程记录资料不齐全,在执法案卷中,音视频记录资料不完整。巡察组随机抽取10份执法案卷其中3份案卷资料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部执法案卷进行“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对资料丢失不能补齐的,说明原因并存档;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执法全过程规范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按规定留存执法资料,确保执法流程规范;三是加强执法干部考核,每年对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进行1次考核,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为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3.项目建设管理有待提升。
(1)项目前期推进缓慢。项目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造成项目开工延期。前期审批涉及稳评、环评、水保、报地前置、林草地使用许可、文勘等二十多项手续,程序繁琐,花费时间较长,影响工程进度。省道108大荔县城至大庆关公路,2021年纳入十四五规划,因国土新旧规划交替,导致建设用地预审时间长达两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省道108大荔县城至大庆关公路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已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备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技术审查会议已召开,处于修编阶段项目,报地涉及的水保、环评、生物多样性、林地、草地、黄河河道等报告正在同步编制当中。下一步,将始终把项目建设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调对接机制,及时做好各类手续办理,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切实解决项目前期推进的困难问题,有力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2)合同履行不规范。工程资金未能按合同及时足额拨付。如2023年吕杨至苏村公路改建工程,合同约定2023年底应拨付工程总额40%(600万元),截止现在工程完工实际拨付工程款总额20%(300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加大与省市县三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争取项目补助资金,向县级财政争取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严格按合同时限要求足额拨付工程资金。
(3)项目监管不全面。个别工程项目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报请监督不及时,报请申请不规范。如2024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2024年3月8日前已开工,3月18日才递交监督申请,未按规定提供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竣工,所有施工资料已完善并归纳整理进行存档,为了确保在以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建项目参建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同时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在建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督办提醒函,实行挂号销账管理,开展项目质量安全观摩学习交流活动,引导项目参建人员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积极支持监督,有力保障项目各个环节规范实施。
(4)工程项目招投标不严格。2023年新增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代理合同不规范、内容不完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不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经对存在问题的代理合同进行重新签订,并结合县域公路建设实际,依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委托专业咨询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预决算,积极邀请派驻组派员参加,对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全程监督,杜绝舞弊行为的发生。持续规范项目招标,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要求,与专业咨询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严格资质审查,杜绝暗箱操作。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存在坐收坐支情况。农村公路服务中心2021年收取路产破坏补偿资金3.574万元,用于水电等费用支出,没有按规定及时上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于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27#凭证)进行了公路路政赔补偿费上解工作。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引导财务人员自觉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财务法规,充实财务人员知识储备,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确保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是夯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突出财务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
(2)违反超限额使用现金管理规定。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违反相关财经制度,近年来每月使用现金量均在1.5万元左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财务相关人员进行财务制度学习,并针对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二是对未实行直接支付情况进行情况调查核实结果是:由于我局养护中心车辆较多,平时加油中使用现金支付,所以显示出每月现金总额过大,但是单笔支出现金都没有超限。三是对近年来“三公经费”支出进行再次清查,截至目前财务严格实行直接支付,已杜绝出现公对私支付现象。
(3)财务凭证不规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在2024年3月份支付官池站屋面防水工程款4.2万元,报销凭证附件工程合同无签字无盖章。2024年4月局机关支保洁劳务费7200元,无合同无明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联系施工方及时将没有签字盖章的工程合同进行了补签,并完善了相关附件资料。在今后工作和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把关,规范单位财务行为。针对4月份局机关支保洁劳务费7200元,已于保洁公司补签合同。
5.安全监管有差距。
(1)安全教育不经常。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对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力度不大,措施不多。每年仅常规培训一次,培训次数较少,参与人数不全。常态化安全教育机制未形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持续加强两客一危、县乡公路、在建工程、水上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帮扶指导频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深入企业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学习、员工三级培训考核、消防台账、隐患台账、整改闭环以及车辆动态监控等重点工作开展全方位指导帮扶,每月常态化组织危运企业、客运企业、出租企业、水运企业以及农村公路管养人员等重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警示培训教育,利用全国多地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案例,开展全方位安全警示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从思想消除麻痹大意思想,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对路面坑槽发现不及时,修补不到位,管护责任不扎实。小事故时有发生,2023年10月,原大蒲路因坑槽发生车辆爆胎纠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坡道、易发地质灾害以及涉水桥梁、路面等重点点位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综合运用“人工巡查+动态监管+包保机制”等工作方式,持续加强动态监管和巡查力度,对于巡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立整立改,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风险隐患点位,我们将加强安全监测,制定安全措施,现场设立警示标志,限期完成整改,严防此生事故发生,确保公路运营和行人行车安全。
(3)出租车行驶安全问题突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对出租车司机行车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出租车急停猛拐,随意停车上下人等问题,造成追尾事故较多,市民反映强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加大交通执法力度,重点针对汽车站外、高铁站出租通道以及班线客车、公交车随车配备的五小件(防滑链、三角木、铁锨、沙袋、拖拽绳)、驾乘人员安全带等进行全方位执法检查,每季度定期组织出租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出租车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现场播放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增强出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我们将督促执法大队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执法监管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于发现的出租行业安全隐患整改无进展、进展缓慢、宽松软等情况,对因出租车急停猛拐,随意停车上下人等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管控不力而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局安委会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责任追究,确保隐患整改的时效性,坚决杜绝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对抓党建工作思想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对党建工作缺少系统筹划、细致安排,专题研究部署少。2022年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仅1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始终从政治上认识和考量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夯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定期开展党建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机制,明确在制定业务发展规划的同时,必须配套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及目标,确保两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三是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勇于创新、敢于实践。例如,开展“党建+项目”“党建+服务”等特色活动,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党建促发展。四是加强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 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党建工作信息、推送学习资料、开展在线学习交流,拓宽党建工作渠道,提高党建工作效率。自2025年起,通过局党委会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
(2)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对党建引领交通工作缺乏深入思考,缺少具体举措,没有结合实际将党的建设贯穿到。党建业务“两张皮”,“党建+”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在交通宣传、公路安全、交通执法等工作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将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在交通运输建、管、养、护方面充分发挥党支部在项目决策、组织协调、质量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带领党员和群众攻坚克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牢固树立“围绕项目建设抓党建,抓好党建促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党建与项目建设相结合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带头深入镇(村),摸排农村公路损毁情况,摸清农村群众出行需求,积极投身县道升级改造工程、乡镇主干公路建设、危桥改造、农村公路路面“白改黑”项目、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三是在公路安全方面通过设立党员示范路,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鼓励党员在业务工作中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以党员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建立党建与交通执法的考核评价机制,将业务工作成果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促进两者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党建品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交通运输职能,充分发挥党组织政策指引、凝心聚力的组织功能,按照“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目标要求,以品牌创建为引领,努力构筑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同向共赢的发展格局。
2.“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格。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局机关存在以公路工程技术领导小组会议替代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存在替代的会议记录进行梳理整理,并经局党委会研讨,说明情况。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和进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缺乏,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三是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专题培训等形式,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的理解与把握,不断增强集体决策意识,确保制度落实不走行、不变样。四是常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准时通报典型案例,增添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五是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能动性,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经常,2023年4月支大荔县综合客运枢纽站资金申请报告费用15万元,未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未召开党委会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严格规范会议制度、议事程序、议事记录,由专人负责党组会会议记录,对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党组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地体现会议讨论过程。同时妥善管理会议记录,及时归档。二是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局党委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原则,规范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必须由党委会共同研究讨论后做决策,班子其他成员先发表意见建议,经集体讨论后,由“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一个表态发言,充分体现出党委“一把手”对“三重一大”研究的末位表态。三是在以后工作中针对“重要人事任免没有在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的问题。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通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复讨论酝酿后作出决策。
(3)下属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未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2024年3月大荔超限站栽植树木支出4.5万元未上会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养护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在局党委会作出书面检查,并详细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持续健全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二是局主要领导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对集体商量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统筹兼顾民主和效率,避免类似现象重复发生。
3.队伍建设有弱项。
(1)编制刚性约束不强。本系统相互借调问题突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134名工作人员,其中39名工作人员借调到综合执法大队,9人借调到局机关。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由于我局机关和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任务多,编制人员少,在开展工作中存在人员紧缺问题,所以导致出现人员借调问题,截至目前,借调人员已全部返回原单位。但此类现实问题仍然存在,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县委编办进行对接,寻求更好解决办法。
(2)干部管理不严格。党委对干部的党纪国法教育不经常,个别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的意识不牢固。2022年至今,涉法涉诉案件12人16起,其中民间借贷纠纷8人,赌博2人,危险驾驶1人,打架斗殴1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将党纪国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日常集体学习范围内,教育党员干部真学实学反复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使学习党纪国法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3)干部作风不够严实。对临聘人员的选任、管理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慵懒散漫虚粗现象在临聘人员身上不同程度存在,监督考核流于形式,迟到早退时有发生,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遵规守纪未形成习惯,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乐于奉献的氛围不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临聘人员的选聘流程,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原则,择优招聘高素质人才,局党委统一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健康状况、品行作风和适岗文化程度、业务水平等进行严格考核,确保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根据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情况,对聘用人员建立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评机制,激励临聘人员争先创优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对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违反规章制度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三会一课”不经常。讲党课流于形式。2023年10月16日局机关支部书记党课讲稿为网络下载的有关当前社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原文内容与交通运输工作不相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三会一课”质量评价标准。二是建立逐级督察制度,各党支部根据各自职责,形成融“三会一课”内在质量与有效监督为一体的督察机制。三是坚持过程性考核与效果性考核相结合,以效果性考核为主的原则,把重点放在促进“三会一课”取得实效上,形成科学的考核机制。四是对党课讲稿严审核严把关,内容要求贴合交通运输实际工作,确保党课取得实际成效。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1年度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准备不充分,问题剖析不深刻,自评环节多为理论学习不扎实等避重就轻共性问题,无互评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基础,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牢牢把握党的组织生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等党内有关条例制度和党纪法规,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下级之间的谈心交心、意见交换,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突出问题。二是聚焦重点,做好会中有序运行。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评环节切实做到集中地、有针对性地提出并解决实际问题,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互评环节班子成员要开诚布公,深挖问题,虚心听取他人批评。三是务求实效,做好会后问题整改。整改方案的制定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兼顾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后,要及时通报会议的有关情况,以便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共同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党务日常管理不细致。质监站党支部支委朱某于2023年7月已调离,截止巡察期间,党支部未按规定及时增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7月,质监站党支部按照支部换届要求,对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进行了重新选举。二是提升工作能力,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学习,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其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积极应对新问题和新挑战。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确保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不彻底。交通运输局党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由交通运输局党委牵头整改的五方面问题采取了得力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整改成效;但在对道路扬尘治理、黄沙治理及老旧货车淘汰整改方面仍需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成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定期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督效,加强对存在问题工作领域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照问题整改清单逐项逐条落实整改责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道路扬尘治理方面,认真落实“一冲二洒三清洗”工序流程,推进公路养护与扬尘治理同向发力。黄沙治理方面,按照《渭南市大荔沙苑保护条例》规定,强化与各镇办、公安、环保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合力打击非法偷运黄沙行为。国三淘汰方面,会同公安交管、财政等部门积极做好车主的政策宣传工作,落实相关补贴措施,充分调动车主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圆满完成三年淘汰任务。
2.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上轮巡察发现学习交通强国论述不深入的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依然存在,暴露出交通运输局党委在整改工作上没有做到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整改期间建立的制度坚持不够,落实乏力,整改工作还存在短板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全面分析把握“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的战略机遇,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以学”总体要求。健全完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强整改台账式管理,明确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局党委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办检查,避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等现象,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取得实效。
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次数较少,对基层党支部督导指导次数较少,党建+品牌作用不明显,日常管理不精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将党建工作与日常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深入分析党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党委经常性深入各支部检查指导党建日常工作,不定期邀请县委组织部业务骨干对全系统党建工作进行专项指导帮扶。持续发掘各支部党建工作亮点做法,要求结合各自业务实际探索发挥“党建+”品牌作用,持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通过全面整改,我局全体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巡察监督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体检,是对每名干部职工的真实关心和爱护,有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经费管理更规范,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升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积极整改落实。在本次县委巡察过程中,县委巡察组在巡察的过程中了解和发现的有关问题,给我们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全局上下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落实。对这些问题进行再对照、再审视,对已经整改的,要利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推进,争取早日整改到位。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确保各项规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真正使整改工作成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的领导能力,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推动提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四)持续推动工作。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更加清醒地认识不足,更加有效地采取措施,更加有力地推动工作。要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有效利用长效机制,以巩固此次整改的成果,推动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13-3222152,邮政信箱:大荔县城关镇花城路28号交通运输局党政办公室,邮编:715100,电子邮箱:3510093232@qq.com,联系人:马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