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31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大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管党主体责任、提升工作质效、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检视提升机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全局上下思想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自上而下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关键节点指导、重大问题决策。按照“对标整改,全面认领”的原则,制定了《中共大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逐句剖析反馈意见原文,梳理细化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整改措施,通过台账推进、动态管理、挂账销号等办法有序推进整改。10月23日,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逐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上率下、靠前指挥,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分管工作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坚持不改到位不放过,不改彻底不交账,确保问题按时整改。
截止10月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在真学真懂真用上还有差距。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能持之以恒。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时有时无,不能坚持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在今年已召开的15次党组会议上,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规党纪及业务法规知识学习,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工作实践进行重点交流研讨,认真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应用,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经常,落在实处。
(2)学习不深入。对理论武装工作重视不够,党组领导班子抓学习示范引领作用体现不充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得不紧,方式单一。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充实了理论学习内容,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意识形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工作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动态更新。二是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今年以来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5次,举办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党纪学习教育演讲比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读书班。以个人自学、观看警示教育片、调研、集中交流研讨等方式相结合,每次学习前都制定了学习计划、研讨主题,认真撰写研讨材料,集中交流研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三是丰富学习载体,增加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渭南“党建+云平台”、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载体,更加深入巩固学习。
(3)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结合不紧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未能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明确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的任务、责任和工作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部、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文件精神。二是根据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我局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了目标任务,明确了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各单位的责任和要求,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三是为退役军人多项举措提供服务保障,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召开专场招聘会3场、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43人。春节、八一前夕及民兵训练期间,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荔部队;为3名二等功和83名荣立三等功现役军人家庭开展了庆送喜报活动,赠送慰问金9.2万元,及时帮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申请关爱基金开展援助,省市关爱基金援助12人6.4万元,真正让退役军人感受到温暖关怀。
2.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政策法规;围绕尊崇抓好服务保障各项工作、用心用情为退役军人服好务。稳妥化解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发放待岗期生活补助722.7万元。完成了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43名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76名,其中140名申请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学习。同时,动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对符合条件的1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公考加分认定,5名进行事业单位考试加分认定,35名符合专升本条件的进行了学历提升。二是完成全县8852名优抚对象年检确认工作并发放优抚金8001.18万元,发放331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85.94万元,上报审批符合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待遇人员427名;为30名退役军人办理残疾等级和带病返乡评定;申报发放困难帮扶基金12笔6.4万元;为2名二等功和80名荣立三等功现役军人家庭开展了庆送喜报活动,赠送慰问金8.6万元,邀请3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开展无偿法律援助服务,与4名退役军人签订了无偿法律援助服务协议。三是选树推荐市级双拥模范单位4个和模范个人4名,建立抗美援朝老兵台账87人;开展清明烈士祭扫、网上祭扫活动,成功组织“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党纪学习教育等人数达1.5万余人。
(2)“两站一中心”标准化建设有差距,职能发挥不充分。省市要求县级成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村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并达到“五有”要求,但县服务中心核定人数10人,仅有5人在岗。便民服务大厅服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只是办理退役军人优抚证,对于困难帮扶就业创业服务、有关安置、优抚政策落实要由业务股室办理。乡(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虽挂牌成立,但普遍存在无固定服务场所、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此项问题,我们通过认真梳理业务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股室与中心的业务职责,具体采取以下措施落实整改:一是全面自查县服务中心及镇村服务站“五有”全覆盖情况,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督查,县服务中心规范了服务流程图、基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方法、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服务事项任务清单以及大荔县常态化服务退役军人“四清楚”闭环工作一览表并悬挂上墙。对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站未挂标识牌、无固定场所、职能发挥不充分的基础服务站进行督促整改,并且将“两图一清单”制度悬挂上墙,更加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有效推动基层服务站精细化服务水平,提升了基层服务保障质效,目前所有服务站都能够正常运转开展工作,基本达到“五有”全覆盖。二是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实。按照设置各股室安排人员进驻服务大厅办公,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设置了抚恤优待、档案查询、登记申报等窗口,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三是镇村在落实服务场所的基础上,明确了各自服务事项清单,通过定期培训,保障了信访接待、困难帮扶、法律援助、就业创业、优抚优待等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促进了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明显提升,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3)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监管不严格。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在校实训学时短,培训效果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培训过程监管,制定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建立了完整清晰的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台账,促进与承训机构沟通,优化班次及专业设置,增加了热门专业。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回访制度,每月通过电话方式了解培训情况,每季度实地走访检查培训情况(学习记录、签到册、实际参训情况)。三是对培训结业的退役士兵进行回访,了解生活情况和培训结业后的就业情况并建立台账。
(4)适应性培训普及不到位。未做到“即退即训,全员参训”,2021年适应性培训一次,参加培训学员37人,仅占当年应参训人数的16%;2022年适应性培训一次,参加学员40人,占当年应参训人数的17%。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时间和培训内容,确保涵盖所有应参训人员。二是优化培训组织,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增加培训批次,根据退役军人的实际情况分批次进行培训,确保能够全员参与。三是利用多渠道宣传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政策,在退役士兵集中返乡3月份、9月份集中进行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并动员组织全员参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
(5)就业创业帮扶力度不够。未能充分利用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对退役军人就业需求掌握不全面,招聘岗位针对性不强,会后未跟踪指导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对已经就业的退役军人没有做到定期回访,对县内退役军人创业情况掌握不清。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资金利用,协调县人社局充分利用好专项资金,协助退役士兵办理就业创业小额贷款和创业资金扶持。二是结合退役军人返乡报到等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退役军人就业情况摸底,全面掌握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和就业意向,实时更新退役军人就业台账。三是针对退役军人就业渠道窄问题,联合县人社局,采取“线上+线下”模式举办退役军人、军人家属招聘会3场,提前对招聘岗位进行分类和标注,方便退役军人选择。吸引渭南金盾、大荔牧原、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万宇良品科技(陕西)有限公司等多30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以专场招聘会为契机邀请县人社局、税务部门业务负责同志,分别介绍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贷款扶持政策和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加强就业跟踪指导,常态化联系,了解退役军人就业后的适应情况和工作满意度,根据调研情况提供职业发展建议和支持。了解掌握县域内退役军人创业情况,建立创业信息数据库,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实时掌握退役军人创业企业的经营状况。
(6)档案管理不完善。没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重要档案资料没有及时分类整理,部分资料由相关股室存放,没有健全查阅、借阅登记台账,造成个别退役军人档案档案丢失,存在信访忧患。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机关文书档案、退役军人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实施分类档案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二是根据业务工作实际需要,对近年安置和2019年以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进行扫描,建立人事电子档案,以便日常业务工作使用。三是规范了各类档案查阅、借阅登记制度并建立登记台账,严格明确了档案证明材料进出的审批程序和印章管理登记制度流程,确保各类档案管理科学规范、使用合理合规。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22年度局党组未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局党组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立行立改。今年3月18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又召开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主动分析涉军群体风险情况,对涉退役军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措施,准确把握和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守稳意识形态阵地。三是加强监管。一把手严格把关,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强化责任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做了明确的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
(2)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有偏差。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小组人员分工未按实施细则执行;2023年领导班子个别人员调整后未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小组成员,责任界定不清晰。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更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小组成员,根据班子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及各单位(股室)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建立组织协调、信息传递、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宽畅和协作,确保信息流通畅通、工作高效,提高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效能。二是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共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合力。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局党组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没有按照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本单位主要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重点,提出改进和防范措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5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及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与班子各成员、下属单位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0份,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做到责任到位、纪律到人。二是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提醒谈话和约谈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开展警示案例教育,观看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永远吹冲锋号》《两面人生》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三是深入排查廉政风险,梳理完善廉政风险清单,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开展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完善了内部审核制度,对于重要决策和事项,实行会议研究集体决策。制作了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印发了优抚对象各类人员申报审批流程和动态管理办法,规范了优抚资金核算、造表、发放流程和监管制度。
(2)对涉及资金量大的优抚和权力集中的安置就业股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陕西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3〕71号)内容,制定了《大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执行标准》,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人员、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政策依据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二是印发了《大荔县优抚政策汇编》实用手册,作为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和理论学习资料,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动态调整和优抚资金发放程序的通知》,建立镇村服务站月报制度,要求镇(街道)对辖区内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新增)每月进行核实上报,确保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精准;四是严格落实“阳关安置”政策,对标《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要求,坚持“阳光安置”“直通车安置”双管齐下,科学编制安置计划,加大岗位筹集力度,通过岗前适应性培训、理论知识测试、填报意向志愿和个人专业特长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选择空间。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偏差。对分管领域相关人员廉政谈话浮于表面,次数较少。没有运用好本单位的违纪案件,开展深刻的警示教育。巡察发现仍然存在对优抚对象退出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医疗救助比例超规定、超范围报销的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分管工作特点,结合巡察整改、党纪学习教育,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及时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做到防微杜渐,加强了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二是结合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工作情况,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压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单位的违纪案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两宜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三是针对报销制度和规定,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对报销政策有了清晰的认识和界定,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报销严格按照规定和医疗机构报销凭证,再按政策规定标准和比例范围进行报销。
2.“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1)局党组不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未见未按制度要求上党组会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大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议事规则》《大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领导办公会议议事事项、参会范围以及议事程序。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力度。今年以来,对伤残退役军人补发丧葬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县优抚对象门诊卡补助、“八一”走访慰问、年度考核推荐先进个人、部分退役士兵体检以及对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等工作进行会议讨论研究。
(2)“末位表态”落实还有偏差。“三重一大”会议领导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讨论有关人事及推荐系统内的先进个人,没有其他党组成员发言讨论,记录简单,未能体现领导末位表态。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组会议上,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决策、人事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时,主要负责人不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待其他班子成员发表完意见后,最后陈述自己的意见。二是在集体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综合各人表态形成决议。三是主动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议事决策的指导和监督。四是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严格按照会议规范流程,详细做好会议记录。
3.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
(1)廉政风险防控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督。结合纪委每月监督工作清单,将退役士兵安置历史遗留问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发放、就业创业培训、优抚优待政策落实、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报销和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工作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主要内容,确保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党风廉政责任。三是抓住重点,筑牢防线。充分利用各重要时间节点、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等方法和措施,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堤坝。
(2)廉政警示教育开展还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政教育方式单调,限于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相关案例,没有结合工作职责开展廉政教育谈话。对重点岗位、下属单位的廉政谈话缺失;没有通过受到处分的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受到处理的干部未在党员大会和全干会上通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召开全干会传达学习纪检监察建议,通报给予相关责任同志的处分决定,班子成员分别就思想认识进行发言,并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履职尽责、人员管理等情况,特别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方面谈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全体人员党风廉政意识,达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二是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国企之“蛀”》《两面人生》《醉与罚》《严守“吃”规》等,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强化“以案说纪”。运用陕西纪检监察网、清风网通报的个别同志违法违纪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强化纪律意识,坚守廉政底线。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的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情况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让全体职工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防微杜渐,守牢廉政风险工作底线。
4.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
(1)个别费用支出手续不全。支付陕西省机电技工学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费,仅附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未见收款方出具的票据。维稳费用、差旅费审批无领导签字。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费票据的问题,我们已与陕西省机电技工学校沟通,今后凡涉及培训费拨付必须出具相关票据;对于相关费用的审批,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了经费支出管理。
(2)原始凭证不规范。支付军转干部补助申请表“军转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栏未见审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由于之前使用军转干部补助申请表来自人社部门,机构改革后相关业务已经进行了调整,但业务股室未将表格进行更新,我们已责成业务股室将相关表格进行重新调整,确保相关业务的审批及时准确。
(3)单位会计岗位人员配备有缺陷,局机关会计工作岗位,仅有一人担任。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财经法规有关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在安置分配的两名退役士兵中,根据服役期间的专业和岗位需求,选配了一名专业对口的退役士兵担任出纳,并组织财务人员加强法规制度的学习,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班,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并取得了优秀的成绩,确保财务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组织力缺乏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材料由他人代写,2021、2022年度连续两年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出现完全雷同。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10月2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详细方案,规范开展学习调研、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党组书记严把材料的审核把关,严禁抄袭、代写,杜绝了重复套用上年度材料、照搬照抄的现象。二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认真的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较真碰硬、红脸出汗,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的目的。三是下一步在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时,严格按照年度民主生活会的规定程序和要求,严肃认真的组织开展实施。
(2)组织生活会执行制度不严。组织生活会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会前没有谈心谈话、听取意见,2020、2021年度开展的组织生活会没有互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简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会人数不到二分之一,未见相关补课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约谈相关负责人,要求在党建各项工作开展中,不得缺项漏项,严格开展到位。二是下一步根据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的安排,结合实际,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进一步规范,确保组织生活会按照要求的规定动作,保质保量开展。三是按照既定程序和工作要求,严肃学习纪律,认真检视整改,不走过场,务必做到谈收获、谈心得、谈体会。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经查阅资料,未发现党小组会议记录,没有开展任何活动。党员大会参会率不高,每月得星情况未按要求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星级管理等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召开支部委员会11次,党员大会4次。严格按照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开展,健全完善主题党日、“三单”工作机制、党员星级管理等资料台账。通报了党员星级管理得分情况,促进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日常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2.机关组织建设还需加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不够强。未严格执行《大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应设“两股一室”,实际设“三股一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大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局机关设置“两股一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拥军优抚和权益保障股、军休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强化了机构编制纪律约束,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规范。
3.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扎实。
(1)检视问题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检视问题不深刻,不彻底,个别班子成员只从政治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浅表地找差距,其他方面检视问题空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切实把新思想学习作为终身必修课,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要求领导干部在自我审视与问题整改过程中不能敷衍了事、避重就轻。若只是流于表面,不仅无法真正发现自身不足,更难以实施有效的整改举措,要深入检视问题自我提升,端正态度,全面深刻、认真开展自我检视整改。三是下一步在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时,严格要求班子成员个人检视问题,从坚定政治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升服务能力、狠抓工作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坚守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查找自身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把学习新思想转化为凝聚力量、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强大动力。
(2)推动干事创业效果不明显。为服务对象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和长期困扰的“老大难”问题,没有新突破。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创新举措。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各单位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梳理分管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本着为服务对象办实事、解难事的理念,规范了优抚对象动态调整和优抚资金发放程序、设置了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窗口,优化了办事程序,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干部结构。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10月25日制定印发《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轮岗及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实行干部轮岗和竞争上岗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退役军人工作队伍,助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视巡察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主要涉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中省市县决策有差距3个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深入学习,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干会等多形式进行学习,截至目前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行了全文学习。三是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学习与退役军人业务联系紧密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落实审计、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主要涉及单位会计工作岗位人员配备不全1个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财经法规有关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在接收分配安置的两名退役士兵中,根据服役期间的专业和现岗位需求,选配了一名专业对口退役士兵担任出纳,并组织财务人员加强法规制度的学习,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班,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并取得了优秀的成绩,确保财务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六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整改决心,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一)加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不断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抓好党建,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工作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既抓业务又抓党建,既抓工作又抓思想,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
(三)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四)求真务实,推动工作创新。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退役军人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3-3529789;邮政信箱:大荔县富民路8号;电子邮箱:8113534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