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朝邑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朝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朝邑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副镇长、抽调相关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分析根源,精准施策,抓好落实,形成有效的整改合力。
截止11月1日,巡察反馈的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时移交问题线索5件,截至目前,移交县纪委1件,办结0件,正在办理4件。
二、集中整改期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形式单一,仅限于简单的会议传达,交流讨论少,与实际工作结合少,理论指导实践不够,个别村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仅限于照搬照读文件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开展了全国“两会”会议精神宣讲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大荔新篇章宣讲会,举办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研讨读书班,党员干部深入交流研讨。二是领导干部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理论宣讲,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干部群众心中,切实把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相结合。目前各领导已入村宣讲26场次。三是完善了村级党组织长效学习机制,利用“三会一课”集体学习,用好学习强国、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自学,形成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学习方式。
2.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不够坚决。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辖区5个村存在焚烧垃圾现象。二是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弱化,“土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落的不实。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指导督导责任有缺失,扶贫产业项目存在收益低或收益分红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朝坂古韵”公众号、美篇、宣传栏、大喇叭、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氛围,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由镇文旅办牵头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各村(社区)巡查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存在焚烧垃圾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追究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大对环境卫生的投入力度,加强对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完善村内垃圾收集、运转和处理设施,确保垃圾能够及时清运、处理。二是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和培训,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宣传,以片区为单位开展培训,提高农民对耕地保护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认知度,增强群众对耕地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主管领导定期对各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日常加大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征用耕地、破坏耕地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土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推进已非农化、非粮化的耕地进行恢复和整治,采用补充完善手续、原地块恢复等措施,逐步恢复耕地的农业农能,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和生态功能。三是成立乡村振兴领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农办牵头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到指导督导责任无缺失;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了对扶贫资金、设备设施、租赁投资合同的监督监管,完善管护协议、管理台账,定期对扶贫产业项目进行督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扶贫资金保值、设备设施完好、投资回报按时上交村集体经济账户、收益分红按时分到脱贫户手中。
3.推进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不够有力。一是落实“率先建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任务不够,大寨村生活垃圾场被大荔县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黄河流域废物倾倒问题点位,存在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仍有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够细致,个别村存在卫生死角,有耕地、巷道、涝池倾倒生活垃圾现象。三是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管理不到位,养老服务功能未有效发挥,个别场所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大寨村包联领导牵头,相关站办、包村同志配合进行重点督查,对黄河流域废物清倒问题点位进行了整改;约谈了大寨村支部书记,对黄河流域废物清倒问题点位、大寨村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理生活垃圾并对清倒场地进行土地修正,恢复生态环境;制定了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大寨村负责人重新做好村内人员分工,加大对生活垃圾的日常监管力度,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得到巩固。二是由镇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建立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监督机制,定期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评估,每月对反馈问题整治情况逐一检查并通报,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观摩,对连续通报三次以上的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暂停村保洁经费的使用,村级保洁员交由镇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考核管理直至整改到位;各村(社区)划分卫生区,责任明确到人,每天由分包保洁员进行打扫清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水平;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和引导宣传,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朝坂古韵”公众号、美篇、宣传栏、大喇叭、横幅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农村环境整洁有序。三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评估和检查,对养老服务设施、场所无法正常使用的,进行升级改造,完善设施功能,提升设施质量,确保养老服务设施能够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各村(社区)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对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充分。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镇党委未按《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经济等工作一同安排,近三年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镇党委对下辖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导较少,个别村党支部2020年至2023年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民族宗教情况掌握不清,镇党委对辖区宗教发展关注不及时,多为会议讨论,实地走访了解不多,对辖区基督教会活动开展信教群体、人数等情况了解不够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程,与党建、经济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镇党委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事项、重大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严格落实细化“四个”责任清单。二是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干部分组包联,定期对各村(社区)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督导,对近年来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党支部重点督查,加强教育引导,构建协同高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各村(社区)党支部的指导督导,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推动各党支部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党支部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体系,对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密切关注辖区民族宗教活动开展,专人负责,定期走访,全面掌握民族宗教活动开展情况、信教群体、人数变化等信息,确保数据动态更新;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督和引导,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防止宗教极端思想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渗透;加强对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和国家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是便民服务不便民,镇便民服务中心公示农业农机、卫计服务、党政综合等5项内容,公开首问责任 、服务承诺、办不成书面说明等8项制度,实际业务均不能在中心办理。二是文件审核把关不严格,存在同一文号两个文头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办理进行调整,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将农业农机、卫健、残联等业务进行整合,统一由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加大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投入,完善服务设施、提供休息区域,为群众营造更加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干部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能够为群众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二是加强对文件审核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审核能力,确保文件审核全面、细致,准确识别文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最后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申请文号;严格做好文号管理,确保一文一号,发文号由党政办专人统一登记、留存底稿后方可印发,坚决杜绝出现一个文号两个文头的现象,确保公权力的严肃性。
2.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干部请假手续不齐全,存在病假无诊断证明、长假无主要领导审签或审签不完整等问题。二是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外出审批记录不完整。三是财务管理不严格,审批流程不规范,个别项目工程款项支付无领导审批签字。报销审核不严谨,报销票据时间逻辑顺序不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严格落实请销假管理制度,对请假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批准,对请假手续齐全的,留存好请假手续及请假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病假诊断证明等);充分利用好干部去向公示牌,每月对出勤情况进行公示;将请销假制度与干部年终考核相挂钩,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明确了公车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及使用登记;公车管理由政办专人专管,做到外出用车严格审批,详细记录审批时间、事由、使用人员、目的地等信息。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及报销流程,明确项目工程款支付的审批流程,做到审批人、审批时间规范完整,对未经审批的项目款,坚决不能支付;严格做好报销票据的审核工作,对报销票据时间逻辑顺序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并责令其重新提供合规票据,确保每张票据真实、合法、有效,方可报销;明确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专业素质和合规意识;镇纪委加强对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财务支出合规、合法,对发现的问题做好及时整改。
3.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有偏差。一是享受水库移民补贴人员未按要求核减,部分村存在移民死亡仍领取水库移民补贴的问题。二是个别村改厕工作不实。三是特设公益性岗位审核管理不严格,个别村干部或村干部亲属占用特设公益性岗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移民补贴政策,引导群众主动、自觉上报补贴对象死亡或户籍迁移等情况,镇移民办对不符合要求及移民死亡、户籍迁移等仍领取水库移民补贴人员进行核减,并追回多发放的移民补贴资金;做好与镇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及时获取补贴对象的死亡、户籍迁移等信息,确保补贴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镇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对改厕工作不实的村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三是严格对特设公益性岗位的审核管理,对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面核查,对村干部亲属占用特设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全面清退,若再次发现村干部或村干部亲属占用公益性岗位的行为将移交纪委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定期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确保专人专岗,做到认真履行职责。
4.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履行较淡薄。一是“清产核资工作进展不平衡,镇、村干部对《大荔县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识不深入,执行打折扣,大量村组集体资产流失在外,未按要求清理收缴重新规范发包。二是村集体经济收入落实村财乡管有差距,个别村组收入未上交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三是村集体对组级土地承包收入底数不清,失责失管,由组级自行开支管理。四是村组仍存在长期合同、不规范合同,个别村集体土地长期发包年限较长。五是应记未记固定资产账,个别村集体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六是村集体资产管理责任缺失,大量集体资产未收回、闲置、无书面管护协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清产核资”业务工作培训,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大荔县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高镇、村干部思想认识;按照要求对大量流失在外的村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并依法依规进行收缴,重新规范发包。二是镇农办对各村的经费加强管理,所有村组收入必须上交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好“村财镇管”。三是加强对组级土地承包管理,各村对组级土地承包收入进行全面摸排调查,确保底数清晰;建立土地承包收入台账,实现统一动态管理;将组级土地承包收入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统一管理,严禁组级自行开支管理土地承包收入。四是对各类村集体资产发包合同进行摸底排查、分类登记,对清查出的问题合同,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完善和纠正;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程序和要求,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五是加强对村级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所有固定资产全部纳入账内管理,对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资产进行补记和调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5.管党治党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镇纪委对监督职责认识不够深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精神不强,担当作为欠缺,查办案件的积极主动性与新时代的任务要求还有差距。执纪执法不够严格,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存在焚烧垃圾问题的相关村进行问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镇纪委全体成员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相关条例、规定以及中央和上级纪委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严格执纪执法,确保问责到位,对存在焚烧垃圾问题的相关村,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三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和标准,确保每名党员干部能够准确、全面的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镇纪委定期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党建带团建工作不够有力,共青团建设工作推进缓慢,镇村团干部配备不实,基层团组织力量薄弱,共青团工作未按要求开展。二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村党支部未按规定召开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书记讲党课落实不到位,个别村全年未讲党课。四是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到位,个别村党支部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未进行“三单工作机制台账”的问题反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委会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推动团建工作快速发展;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严格按照《大荔县共青团基础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对镇村团干部进行全面摸底,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和优化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力量,确保团干部数量充足、素质过硬;镇组织委员牵头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力。二是通过镇村干部例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培训教育,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和步骤,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三是制定书记讲党课计划,明确讲党课的时间、内容和形式,确保每季度至少讲1次党课,且党课讲稿结合实际;常态化督查各村(社区)书记讲党课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四是扎实落实主题党日“三单”制度,每年年初制定全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报备单,每月按计划开展活动;党政办对所有村(社区)党建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2.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镇党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执行“末位表态制”,班子成员发扬民主不充分。个别村研究村级重大事项,未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决策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领导末尾表态制,确保在决策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讨论后,由党政正职最后表态。二是通过镇村干部例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村干部深入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高村干部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在研究村级重大事项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的程序进行决策;镇党政办定期对各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问责,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三务公开”不够全面。一是镇政府公示栏设置在机关内部,受众面小,群众监督流于形式,有的公示期未满,内容已经残缺不全。二是部分村党组织对“三务公开”思想认识不到位,搞选择,做变通,只公开政策硬性规定的“低保、五保、粮食三项补贴”等内容,对群众敏感的村集体承包收入、支出公布少或不公布。三是部分村党组织公示栏长时间内容不更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镇政府公示栏进行重新选址,将公示栏移至醒目位置,便于群众监督;强化公示栏管理,由镇党政办负责公示栏的日常维护和更换,镇纪委定期对公示栏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张贴公告完好,公开内容细致,公示时间到位。二是组织村“两委”干部深入学习《渭南市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办法》,认识“三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要求,对村级公开内容按时公开,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建立健全“三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村党组织的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开不到位、搞选择、做变通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三务公开”制度有效执行。三是各村(社区)明确公示栏管理人员,每季度明确公开内容更换频次,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公开栏内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示栏内容的及时更新、内容准确。
4.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一是党费收缴管理责任落实不细致,部分村党支部党费收缴票据不齐全,部分村未见党费收缴报告单,个别村党费收交台账丢失。二是党费收缴标准执行不严格,个别村党支部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联络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查看党费收缴情况,规范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明确党费的收缴标准、流程、票据管理、台账记录等;各村(社区)明确党费收缴管理责任主体,由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做好每月党费的收缴、记录、核对和上缴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党费的收缴标准,按照党员花名册对有收入党员、流动党员根据收入情况集中核定党费,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对未按照规定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做好督促补交工作。
5.基层党员管理存在不足。一是党员结构不合理,老弱党员、流动党员占比较高。二是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个别村党支部虽然建立了流动党员管理群,但流动党员人群比例不高,覆盖面较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及时传达,多数不能通过管理群接收新思想新理论。三是村级党员星级管理流于形式工作开展不扎实,未按规定要求评定党员星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展党员结构进行优化,注重从35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的青年农民、致富带头人、企业员工等农村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对在流入地(单位)落户、购买或租赁住房并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党员,督促其转移正式组织关系。二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对未入群的流动党员,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取得联系,确保全部加入管理群;加强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提高政治觉悟,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流动党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新思想理论等内容;利用流动党员过节返乡等时机,及时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流分享心得体会。三是落实党员星级管理制度,按照“一月一记录、一季度一公示、一年一考评”党员评星上墙等方式量化管理,并通过党员大会通报。
(四)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审计反馈问题,镇党委进行了整改,但存在就事论事、就问题整改问题,没有进行系统排查的问题,审计反馈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发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审计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与系统排查,确保无遗漏,逐条分析反馈问题的性质、产生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深入排查类似问题,做到举一反三。二是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做好跟踪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2.整改后未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镇党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了问题清单,但存在未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镇党委深刻认识到巡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完善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整改无遗漏、无死角。三是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针对问题和漏洞,查找类似存在问题,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和改进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整改工作对促进全镇高质量发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镇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朝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镇领导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县委第四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镇纪委的监督作用,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朝邑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