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3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出台整改方案,明确了每项任务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建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股室牵头、司法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建立对账销号制度,明确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整改计划,分期逐步解决。
党组书记、局长赵永胜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举措来抓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巡察组反馈问题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全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涉及党组和重点疑难问题,班子成员分别认领各自分管领域整改任务,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听取各责任人汇报整改进度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优化整改措施,跟踪督办进度,确保各类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永胜同志反馈的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为:一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问题。我们坚持有的放矢,压实责任主体,加大对全体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统一社矫管理档案格式,指导规范记写,并定期进行抽查,确保社区矫正管理档案记录规范化。二是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问题。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一方面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制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前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实请假理由和外出目的地等信息,符合法律规定的,准予请假外出。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通过电话通讯、实时视频等方式确认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地点,防止发生人机分离、外出地与请假地不一致等情况。社区矫正对象返回居住地后,需立即向司法所报告并完善销假手续,坚决杜绝出现监管漏洞。三是财务制度问题。首先,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议费、公务接待、业务经费、公务用车维护等费用支出程序,坚决杜绝不合规支出。其次,严格执行经费支出程序。经费支出报销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再由分管领导审核,汇总后将支出凭证交至局财务人员审核后,呈报局长审批签字,坚决杜绝不合理票据和不规范凭证报销。再次,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责任心,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对经费支出报销凭证进行细致审核,为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坚实的保障,同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确保全体人员明晰报销范围和程序,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执行。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县十七次党代会精神方面。
(1)开展“八五”普法研究部署方面。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重点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以“我们的节日·重阳”“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律明白人进村(社区)”“平安大荔建设”为主题,组织开展普法宣传2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千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撰写宣传报道16篇。
(2)对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方面。坚持以夯基固本、示范引领、强化职能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格,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格体系,建成交通事故调委会、价格争议调委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0个。创新探索出联、研、竞、查、调、访、宣“七步联动”瓜果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成功打造了瓜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样板,年内,瓜果纠纷调解小分队排查化解涉瓜果纠纷316件,调处成功313件,调处成功率99%。组织开展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205场次。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46件,调解成功2689件,调解成功率98%。选出金牌人民调解员10名,打造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头雁”方阵。打造韦林镇老李个人调解室,每年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达100余起,在群众中威信很高,在全县范围内打响了矛盾纠纷化解新品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口碑,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3)“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方面作用发挥方面。按照县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我们依托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格,与驻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监理互联互通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与基础大排查工作相结合,认真排查辖区矛盾纠纷以及镇(街道)、派出所转办的矛盾纠纷事项,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组织辖区各调解组织及时开展化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除开展日常排查工作外,结合春节、中秋等不同时间节点和辖区中心任务,开展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排查化解情况汇总上报至县委政法委。同时,整合各村级调委会和司法所力量,将17个司法所划分为5个片区,常态化开展村域、镇域联合调处工作,形成了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格屏障。
2.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1)整体工作进展方面。一是健全完善“一把手”年终述法、考核评价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活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年度工作要点,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二是建立法治建设督察机制,公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督察3次,行政执法现场督察4次,评查执法案卷430份。三是牵头制定大荔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公布《大荔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第三批)》,制定2023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核全县各部门权责清单3000余项。四是审核规范性文件6件,通过4件;清理规范性文件24件,保留17件,失效7件;收到政府常务会议题65件,审查通过57件;审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措方案9件,确保依法行政;五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审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54件,其中立案前通过给申请人释法引导、调解,自愿放弃26件;受理28件,当事人撤回7件,已作出复议决定18件,3件正在审理中。六是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培训力度。对全县370余名持行政执法证人员以及347名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测试,核查814名持执法证人员情况,切实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2)牵头抓总作用方面。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县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培训和测试,13个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共计370名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城管局、交通局、交通管理大队、烟草局、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等7个单位40份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针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对一反馈,并将此次案卷评查的情况向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通报,对照各自问题进行完善整改。
(3)依法行政方面监督方面。一是对交通运输、交管大队、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执法等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进行现场执法督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导完善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在全县开展了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派出执法机构、下属委托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对各单位的考评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3.普法宣传方面
(1)宣传费用方面。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宣传费用支出严格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制作了涉及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九进”系列宣传读本、画册、围裙、手提袋等宣传品。创作制作各类普法宣传教育短视频,在城区各大广场LED屏及出租车灯箱上循环播放。建成了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基地等8个法治文化阵地,联合文旅局编排展演普法宣传文艺节目,各类宣传形式深受广大群众喜爱,达到“广播音频入耳、宣传标语入眼、法治知识入脑”的良好效果。
(2)宣传方式方面。组建“法治宣传文艺小分队”,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启动大荔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大荔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及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建设;开通“法治大荔”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荔小司”抖音号,发布县域普法动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新法传递等1000余条,形成了“线上+线下”“广泛+精准”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
(3)法援政策宣传落实方面。结合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形势,加大了对新颁布的《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宣传活动,今年共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4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12000余份,宣传彩页35000余份。组织召开了全县律师工作座谈会,对法律援助案卷交叉评查工作作出部署,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强化指派律师案件办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和律师的自律管理,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为大荔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4.社区矫正工作方面
(1)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方面。一是按照新修订的《社区矫正法》规定,严格落实“月汇报、月考核”制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定期进行指纹打卡、人脸识别,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撰写思想汇报,充分认识错误,服从矫正管理。同时,认真落实走访制度,对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社区矫正对象家庭住址变更、生病等重大事项发生的进行特定走访,做好走访笔录,及时准确从谈话中收集有效信息,真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二是有序推进社区矫正档案规范化管理。根据最新档案格式要求,加强档案日常管理,规范档案文书,落实专人负责制,统一格式,做到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对工作人员进行档案规范制作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结合考核标准定期开展档案整理与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清楚、填写规范、存放有序。
(2)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方面。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加强严管普管力度,坚持分类管理与统一考核奖惩相结合,把表现突出、遵守纪律较好的社区矫正对象“普管”,把表现时好时坏、思想情绪时好时坏的人员纳入“严管”。同时对于综合评定良好,再犯罪风险小的矫正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从宽执行矫正措施。
(3)对社区矫正帮扶方面。我局积极协调人社、民政部门及相关企业建立“5+2+2”基地建设,即5个公益活动基地、2个教育帮扶基地、2个就业基地,拓宽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形式,丰富教育帮扶内涵,促进教育矫正工作提质增效,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搭建了有效平台,有利于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有人管、有人帮、有人扶的工作目标。组织全县2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大荔县西北工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全县第一批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培训,进一步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
5.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问题整改情况
(1)在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提升方面。一是结合当前矛盾纠纷工作形势,组织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会,重点围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类型、特点、调解过程中的语言技巧和行为技巧、调解卷宗规范制作及司法确认等方面,为全县镇村两级350余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任和全体司法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理论水平,增强了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二是加大指导督促各级调解员规范整理案卷的力度,形成规范化调解案卷207份、口头协议1009份。
(2)司法调解工作方面。组织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会,邀请调解专家就调解案卷规范性制作及司法确认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培训讲解;按照30%的回访率和随机抽选的方式,组织专人开展2023年人民调解案卷回访工作,做好回访情况登记,完善回访工作台账,全部完成回访工作,回访结果均为属实。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746件,形成调解案卷207份、口头协议1009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的问题整改情况
(1)制度落实方面。一是健全完善《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依照财务制度执行,坚决杜绝不合规支出。二是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记帐凭证,完善凭证内容。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格经费支出管理程序,杜绝不合理票据和不规范凭证报销,做到票实相符,需要清单的必须附详细的清单,严格杜绝违规支出事项。三是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关,加强对财务报销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违规报销情况。
(2)票据审核方面。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专题培训,认真学习财务入账规范要求,确保支出费用手续齐全、材料齐整。二是严格报销单据、凭证、附件材料的审核,所有支出的报销材料必须经财务室及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核,附件不齐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所有支出必须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附依据材料、具体方案等,杜绝财务报销附件不齐全的现象。
(3)公务用车制度方面。一是完善司法局《公务车辆维修审批制度》,按制度规定使用车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和登记办理手续。二是加强车辆监管。公务用车由专人管理,出车前,必须先在用车平台上申请,由局办公室审核,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车辆。车辆使用完后,用车人将钥匙交回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在平台上登记返回时间,并在平台上注明完成用车任务。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局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以上率下,带头发挥领学促学作用,着力推动落实。要求公证处负责人牵头,制定学习计划,常态化组织全体同志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记写学习笔记并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并将学习内容融入日常工作中,做到全心全意全方位为人民群众服务。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坚持率先垂范,带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的必修课,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持之以恒地深入学习,全面理解、深刻把握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3.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方面。积极发挥局党组的领学促学作用,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与本职业务工作相结合,采取股室轮值、全员领学的方式,利用机关周例会、司法所月例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原文通读、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并结合实际工作,深学细悟、学懂弄通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努力做到既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4.党组对县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宣传方面。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县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同时,迅速召开司法行政系统专题学习会,向每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传达县十七次党代会精神,要求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在司法行政系统内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5.作风建设任务清单方面。按照“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工作要求,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相关政策规定,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开展以“学党章、悟思想、强党性、善作为、转作风、倡清廉”为主题的第六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推动党员干部学习纪法知识,筑牢思想根基。全面排查司法行政权力运行、法律服务业务流程、内部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科学合理制定防范措施。坚持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4名新提任副科级司法所长进行廉政谈话,提升新任职干部的政治意识和廉洁意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机关同志每天进行签到签退考勤制度,司法所同志实行实行考勤打卡和不定期查岗考勤制度。并将考勤情况与年终目标奖挂钩,打破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形成了良好干事氛围。
6.“六个关键”,“六个过硬”方面。坚持突出司法行政系统是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特性,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大整顿、纪律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突出执纪查摆问题、列出清单、挂图作战,增强执行纪律自觉意识。突出检视政治、宗旨、责任、纪律、制度等五个方面,找不足、建台账、抓整改,增强忠诚履职责任意识。定期对纪律作风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
7.争创“四个一流”方面。明确争创一流的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办法。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机关干部周一领学”等有效的学习交流活动,并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解决“动力不足、能力不强、本领恐慌”的问题,做到“紧起来、严起来、快起来”,使创一流工作与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融为一体,让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创一流成果,激发全体创一流斗志,打造创一流队伍,提高工作标准。
8.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局党组带头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做表率。健全完善并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年内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以强有力的督责查责问责,推进工作落实。
9.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沟通会商机制,明确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部署和检查落实,加大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推动形成管党治党工作合力。二是充分发挥会商机制作用,围绕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大事、要事、难事、急事,综合运用定期会商、专题会商、日常会商等方式,强化对司法局党组工作的沟通、监督和推动,有力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司法局党组两种力量贯通融合,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10.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方面。一是局党组带头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做表率。研究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通报各级查处的违纪案件,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对照自查,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11.局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抓班子、带队伍方面。一是加强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制度的执行力,使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二是配合、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局党组定期对财务制度执行、宣传业务开支、社矫人员管理、工会福利发放等事项进行自查,定期开展廉洁纪律教育,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
12.在重要精神重大政策学习方面。积极发挥党组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紧抓党员思想理论武装,坚持集中教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学习强国”的作用,组织党员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夯实思想根基。
13.在重大事项、重要人事决策方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认真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本局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实行公示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14.班子成员团结处事、担当干事方面。完善党组会会议制度,充分体现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强化党组对一切工作的统领。强化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各股所参加,重点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集中检查。
15.“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16.“三重一大”制度方面。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每位班子成员分别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的程序。
17.人事选拔任免专项制度方面。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要求,规范本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谨聘任手续和行文规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按照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保持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
18.人岗匹配方面。一是按照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完善人才队伍管理机制,通过加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及人才引进力度逐步解决,储备更多的专业力量。二是完善年轻干部的选拔使用机制,对年轻干部政治上严要求、业务上多培养,放在专业岗位上多锻炼,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局面。
19.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方面。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治,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把党的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坚持对党建工作早部署、细安排、抓落实。
20.党建引领作用方面。聚力打造“党建引领 司法为民”为主线的司法行政党建品牌,着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在局中心重点工作推进中,动员党员干部争当先锋、以身作则,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1.“三会一课”方面。按照上级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一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季度安排讲一次党课,确保组织生活常态化开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途径,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内涵,增强党建工作活力,持续推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党员党性淬炼,不断强化党性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22.民主生活会方面。组织全体班子成员深刻反思,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坚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不遮不掩,认真对照查摆自身问题,撰写自查材料,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按期整改;会上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提意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揭短亮丑、红脸出汗,开诚布公、坦诚相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落细落小落到底,达到交流思想、相互帮助、增进共识、团结奋进的好效果。
23.对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方面。积极发挥党组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按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紧抓党员思想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提升学习效果,采取“领导领学+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的模式,在加强深读深思原文原著基础上,丰富学习载体,加大学习研讨力度。
24.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方面。一是从思想深处,正视差距、直面问题,深入反思、对标整改,查找思想能力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好当前司法行政队伍中表现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以及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切实把作风能力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和能力。二是切实转变作风。狠抓上下班纪律、请假报备、服务质量等作风建设,抓住典型事例,严肃处理,确保身在岗、心在位,真正在思想上紧起来、作风上严起来、行动上实起来。
25.局党组在重要岗位人事任命方面。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选人用人、人事任命法规和条例,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整治,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人才素质建设,切实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管理监督机制、激励保障机制,杜绝违规选人用人情况发生。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突出政治引领,一如既往提升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扎扎实实解决眼前问题,将整改后续工作进行到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局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2.盯紧整改弱项,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3.坚持效果导向,一体推进整改提升工程。将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256176,电子邮箱:dlxFSJBGS17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