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发改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直面问题明责任
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局党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专题召开了党委会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大荔县发展和改局党委关于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落实股室、整改时限,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局党委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细化分解了12个问题,目前已完成10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剩余2个问题正在加紧整改,预计7月底全部整改销号。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不够深入。
局党委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以局党委文件下发学习安排。做到了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相结合,与维护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做好我县粮食安全工作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3月28日党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聚焦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和粮食安全主题,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方面深刻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2.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不明显。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走实走深,局党委抽调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步步跟进,查漏补缺,扎实开展大排查,大督查。抽调精兵强将对3家国有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要求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
(二)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方面
1.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还有差距
按照局党委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对粮食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同时按照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建立了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促进粮食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发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联系专业资质检测单位,组织对现有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升质量检验体系覆盖面和专业化能力,确保质检职能充分发挥,增强粮食储备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0〕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关于贯彻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县级储备粮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已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下发。
组织专人修订完善了《大荔县粮食应急预案》《大荔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大荔县县级应急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大荔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有力的促进我县建立健全功能互补、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储备管理体系。
按照渭粮发〔2021〕40号文件《渭南市粮食和物资局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储备粮管理增强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居民粮食消费习惯,重新制订了县级成品粮储备方案,按照“面粉不低于5天、大米不低于10天、食用油不低于60天”的人均消费量,确定了我县成品粮应急储备规模和品种为:面粉320吨、大米300吨(其中250吨大米转换250吨面粉存储)、食用油795吨,力争在7月底前建立数量充足、品种合理、储备安全、粮权归属政府的县级应急成品储备粮。
2.履行行业主管责任有缺失
(1)粮食行业行政监管职能弱化
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定印发了《大荔县国有粮食企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人事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见》。同时加强检查指导,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每月常规检查不少于2次,落实监督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制度,确保储粮真实安全。
(2)粮食市场供求形势检测预警分析不全面、不到位
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供求形势检测预警分析,合理布局监测点,在15个镇、2个街道办确定监测点21个,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3月3日印发了《关于规范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测点要按照要求,原粮监测点每周一(节假日顺延)早上9点前上报,成品粮油按照市局通知时段每天14点前上报发改局粮储股。
3.粮食应急供应网络还不够完善
完成了全县粮油应急供应网点的选定工作,在15个镇、2个街道确定应急供应网点21个,实行规范化授牌管理,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为应对突发状况和重大自然灾害,保障群众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4.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指导县域内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强化粮食质量自检职能,推进企业质检机构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布粮油质检技术人员招聘公告,联系专业资质检测单位,组织对现有检测检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升质量检验体系覆盖面和专业化能力,确保质检职能充分发挥。
(三)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
1.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
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大荔县国有粮食企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关于报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情况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业绩考核奖惩;强化监管,盘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租赁报告制度,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2.干部作风还不够扎实。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范了深入企业检查行为,实行检查签字制度。加强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夯实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印发了《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大荔县市场监督和管理局关于建立粮食市场监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通过联合执法,协同作战,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
(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政策法规方面
1.国有政策性粮食储备企业运行不规范。
严格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措施》(陕办发〔2020〕27号)精神,进一步明确了粮食储备监管机构和管理体制,全面实行企业报备制度,彻底取消了陕西大荔省粮食储备库的所有经营性业务,只保留政策性业务。对企业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情况、粮食收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政策性储备资金闭环运作,彻底杜绝不合规资金往来,确保收支合规合法。
2.承储企业执行粮食轮换销售政策有偏差。
组织专人起草了《大荔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制定印发了《中共大荔县委办公室、大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县级储备粮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荔办字〔2022〕5号),明确了县级储备粮轮换必须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执行,进一步规范储备流通过程管理。
3. 承储企业内部管理还存在漏洞。
强化监管职能,指导3家国有粮食企业修订完善了粮情分析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粮情分析和报告,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规范了企业内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了管理漏洞。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对整改措施逐条进行“回头望”,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提升效能的重要抓手,全力构建粮食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守牢粮食工作“底线”,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系列重要讲话、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粮食购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有力抓好粮食安全各项任务落实。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及时研究解决粮食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我县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对于专项整治及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和台账制度,以“整改不到位绝不罢休、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机制不健全绝不销号”的坚决态度,对反馈问题一抓到底,对薄弱环节一改到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特别是加强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加快出台有关管理制度、工作措施及方案,确保与省市业务部门要求同频共振,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粮食购销领域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认真履行职能,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粮食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粮食收购、政策性粮食销售、粮食质量卫生、库存量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受理“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群众举报,严厉打击粮食流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粮食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3-3396001;邮政信箱:大荔县府门前12号,粮储股收,715100;电子邮箱:10235749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