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1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7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县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全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7日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我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认为,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我委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委坚决照单全收,直面问题,深入反思,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巡察整改工作学习讨论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委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举措,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委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和问题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23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县委政法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专题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内容逐一进行审定。会后,委领导班子及成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清单式管理,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同推进政法工作相结合,不仅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着眼长远,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想办法,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不断促进政法各项工作再提升。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县委政法委根据巡察反馈的6个问题细化分解了9个问题,已完成9个并将长期坚持。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学习不全面。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大多以传达会议、讲话精神为主,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存在差距,局限于周一例会集体学习,学思践悟停留在表面,撰写心得体会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到政法委机关干部和街镇政法委员年度培训计划当中,向组织部门进行报备;积极安排机关干部参加各级组织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各类培训班;督促机关党员干部按时完成了陕西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学习课程,着力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知识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党员活动日、书记讲党课等平台作用,重点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专题辅导,通过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现场提问等方式强化了学习效果。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活动,制定了详细学习计划,及时为机关干部分发党史、十九届五中全精神解读等书籍资料和订阅政法天地等政法系统刊物,通过集中组织学习、研讨和业余时间自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择优在机关学习园地展示,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对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学习贯彻的不够到位。如:2021年3月初,安排部署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县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教育整顿工作跟踪、督促不够到位。检查发现政法部门个别基层党组织存在对教育整顿工作方案落实不到位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要求,层层分解任务,抽调专门力量,成立4个督查组,对政法各部门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周督促、周检查,对工作落后的进行“补课”,对工作滞后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教育整顿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2.关于“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有差距。一是市扫黑办交(转)办问题线索还有3条没有办结。二是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方面欠缺,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启动“7+N”、“5+N”线索分流交办机制,配强力量,市交(转)办3条问题线索已按期办结并及时报送阶段性报告。二是对标“六建”工作,坚持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力度不降,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推进扫黑除恶机制化常态化。
3.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方案意见》(陕政法发〔2021〕1号)文件精神有差距。一是没有制定县委政法委《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方案》。二是对政法系统各部门“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监督、督查、检查没有定期进行。三是考核机制、通报机制、补报机制、“零报告”约谈机制等与“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相关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与市上沟通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勒县委政法委《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方案》。二是成立督查组,持续对政法各部门“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三是健立考核机制、通报机制、补报机制、“零报告”约谈机制,建立落实“三个规定”相关配套机制。
(三)政法工作职能发挥不到位方面。
1.关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缺乏长效机制。一是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涉稳重点人员管控指导工作不到位。如:信访、吸(贩)毒、邪教等人员的管控、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从部门到镇(办)及社区没有形成系统化管理格局,没有综合性管理措施。对防控工作形势风险评估不足,专题分析研判开展少,舆情研判分析机制建设不够到位,存在涉稳风险。如2019年以来,我县相继发生两例进京非访、两例赴省集体上访事件和一起突发性刑事案件。二是综治信联网县级平台互联互通作用还未有效发挥,网格人员存在组成、知识、服务工作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预警机制,对信访、吸(贩)毒、邪教等涉稳重点加强管控,严格落实“五人管控”措施。二是制定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整合公安、司法、民政、信访、农业等部门资源力量,切实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三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社会稳定风险,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2.关于“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一是未建立《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二是执法监督措施力度不够。缺乏督促政法各部门公正规范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举措。三是执法监督效果不佳。查看执法监督室案件评审资料发现基层派出所一些办结案件中存在程序不规范、证据不足等问题。执法监督案件评查剖析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未起到促进规范执法的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参照省市,结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县实际,建立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法委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二是成立专班,定期对基层派出所案件资料剖析研究,特别是针对程序不规范、证据不足等问题,限期整改。
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力。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如:“政法网络应对和依法处置协调专项工作预案”、“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方案”等相关制度及档案材料缺失。二是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不够全面深入。如:定期分析研判报告、“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未有效制定落实。三是互联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薄弱。如:“加强舆情正面宣传引导制度”、“阵地管控及舆情处置机制”等工作制度尚未建立”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周例会上传达中、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建立完善“政法网络应对和依法处置协调专项工作预案”、“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方案”等制度及档案材料。三是每月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严格落实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四是加快推进建立“加强舆情正面宣传引导制度”、“阵地管控及舆情处置机制”,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支部没有及时进行换届。二是阵地建设存在短板。没有党员活动室,组织机构牌未悬挂上墙。三是党员学习教育方式不够灵活多样。对党员思想理论学习检查督促少,学习专栏未及时更新。四是党费收缴未按照工资基数标准收取”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设立党员活动室,上墙组织机构,多样化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完善检查督促机制,规范党费收缴标准,确保把党的组织堡垒建的坚强有力。
2.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够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虽落实了集体决策制度,但未见会议记录。二是廉政风险内部防控机制不健全。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干部的日常监督不足,存在“重使用、轻管理、轻监督”现象。如:未见2018年以来党风廉政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记录、提醒谈话记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等材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书记办公会、领导班子会,研究解决具体事宜。二是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日常监督。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补齐2018年以来党风廉政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记录、提醒谈话记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等材料。
3.关于“督促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中,判决的6起涉黑涉恶案件罚金(含违法所得)共244.9万元,截止四月中旬巡察时,涉财案件实际执行到位99.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督导、领导包案、日报告等制度,召开分析研判会,持续督促法院加大罚金执行力度,确保执行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委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提升政法委干部及街镇政法委员综合素质和整体履职能力,妥善应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各种问题和挑战,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三)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现象,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宣传广大政法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勇于担当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拟于12月份在政法系统开展“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业务标兵”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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