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7月7日,县委巡察办顾振同志传达了刘莉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武春玲、副组长雷博文向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波反馈了巡察情况。随后,武春玲代表县委巡察组向政法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波主持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县委第一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决贯彻巡察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武春玲指出,近年来,县委政法委在深入推进平安大荔建设、法治大荔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但是,县委政法委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武春玲代表县委巡察组向政法委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着力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强化教育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
顾振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政法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抓手,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县委政法委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张波表示,县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要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求,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构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干部队伍。
县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反馈会,县委政法委全体干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