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9日至11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信访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的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来推动信访工作发展,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宏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信访局召开了领导办公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各责任领导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计划,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后,汇总形成了以《大荔县信访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党的统领作用不明显。一是存在以领导办公会替代党组会的问题。二是贯彻落实中省市县重要文件精神不到位。对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通知和《关于做好省委新修订“三项机制”学习宣传》有关工作的通知学习不及时,贯彻落实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划党组会、领导办公会职责,充分发挥党组会的作用,不断加强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党员大会、全干会,大力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学习,把学习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十九大精神学习仅限于集体学,没有系统深入学习报告原文,领悟精髓要义,党员干部对十九大以来一些重要政治理论成果一知半解、浅尝辄止,没有达到精神洗礼、思想升华。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存在学做“两张皮”,学习效果不明显,只有个别班子成员筒单摘抄了几页十九大原文,其他党员相关学习笔记不详不实。
整改情况: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报告原文,结合学党史教育活动,领悟其精髓要义,最终达到精神受洗礼、思想再升华。丰富学习形式,采取集体学习和股室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评选优秀学习笔记,开展知识测试,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运用学考结合,提高学习效果,让每名党员干部都能够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运用到工作当中,杜绝学做“两张皮”。
3、“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初始提名推荐干部会议记录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研究而是由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局长办公会多数为主要领导通报有关事项,其他班子成员代表发表意见少。
整改情况: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定,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充分讨论形成共识。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范围和记录,专事专会,严格按照党组会、领导办公会的程序和议事范围召开相关会议,杜绝出现领导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要充分采纳和听取每一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搞一言堂。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领导党课讲稿内容不切合工作实际,其中一篇讲稿内主要领导在讲课期间举例讲解的是三农方面的工作。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2019年之前“三会一课”支委会会议安排事项与支部党员大会内容不对应。三是星级评定公示牌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相关会议制度,细化“三会一课”的组织和实施,把好党课的质量关和覆盖面,强化会议的落实和成效。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内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切实用制度规范言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剖析,沟通协商,带头纠正政治责任落实不力的突出问题,增强班子凝聚力。严把党员管理程序,规范党员行为。落实党建工作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和创优工作。
2、民主生活流于形式。信访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个人自查材料不深刻,未涉及实质性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会议纪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开出辣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
3、“三项机制”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不到位,领导班子没有专题研讨学习“三项机制”;联系实际不紧密,信访局“三项机制”实施细则与业务考核结合不够紧密,操作性不强,缺乏执行力;考核运用流于形式,难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导致信访局整体活力不足,工作进取意识不强、推进不足,机关制定的鼓励激励机制实施细则未落实。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重新研讨制定符合机关业务考核的“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信访局整体活力。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信访局党组在工作推动中求稳怕乱缺乏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畏难情绪。一是宗旨意识淡化。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多是听取责任单位汇报,很少到群众中进行深入调查,导致一些信访问题在协调化解中有失偏颇,难以彻底解决。二是一些隐形“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工作中重安排,轻落实,造成工作延误,影响了全局。有些工作,注重于强调留痕,凡事都要求照照片、存档案,只管快速“传球”,不管是否落实到位,存在应付心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整改排查工作,完善和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加大管理力度,提升工作效率。二是调动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对工作情况详细掌握,确保分管工作可管、可控、能落实,加大具体工作落实的监督力度,做到及时纠正和跟踪问效。三是从严控制会议、文件,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单位的会议与文件严格把关,规范会议程序,减化不必要的开支。
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对工作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缺少评估,对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的少。工作纪律落实不到位,干部职工迟到早退、外出不报备等情况时有发生,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未运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报销票据无详单,外出学习费用未附相关学习通知、参会人员名单。工程建设合同不规范,无竣工验收、决算明细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及时传导到分管领域。二是主动要求派驻纪检组同志对我局进行政策宣传学习,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形态,常敲警钟,严格日常监督执纪,加大对重点岗位的日常监督力度,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执行财务制度,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审批人等,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今后整改的措施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信访工作更高水平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四是统筹推进中心工作。科学统筹整改落实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将提升工作实效作为整改落实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坚持把整改工作和重点工作融为一体,以推进“法制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建设为重点,重实干、出实招、求实效,整体推进信访局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