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前,时任县水务局工程股副股长蒙涛收受监管对象刘某15份土特产和8条芙蓉王香烟;2018年10月,时任县渭河生态区管理局综合执法股股长蒙涛在某购物超市以给刘某私人账户记账的形式拿走芙蓉王香烟两条;2018年以来,蒙涛先后多次在大荔县城区、张家街道等饭店接受监管对象吃请;2019年6月,蒙涛接受刘某邀请去山西运城旅游,旅游费用由刘某承担。2018年以来,蒙涛还多次在大荔县渭河生态区管理局违规领取补助。2020年5月,蒙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