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压顶不弯腰”:公丕汉
入选理由:山东省泰安市的模范检察长公丕汉,以扳倒当时的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而闻名。
1994年9月,泰安的汪德海诈骗案涉及泰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阎克争,公丕汉受理此案。但市委书记胡建学却百般刁难。公丕汉秘审汪德海,汪详细交代贿赂阎的事实。鉴于公丕汉的“顽固不化”,胡建学开始公开给予警告,并成立以市委某副书记为组长、以纪检委书记和公丕汉为副组长的三人领导小组,剥夺检察长的权力。
面对“一把手”的高压,面对身边出现的“内奸”,面对公安局长等司法败类公然跟踪监听、神秘电话的死亡威胁,公丕汉一度濒临精神崩溃的危机。但他和战友们坚持原则和人格尊严,冒着极大风险,时刻准备牺牲。他争取省检察院的全力支持,很快就正式逮捕阎克争。阎陆续交代向市委副书记孙庆祥、市委常委兼秘书长卢胶清、市公安局局长李惠民行贿的事实。最终牵出胡建学,三位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亓志文,以及泰山石化原董事长、总经理徐洪波。后胡建学等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李惠民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96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对公丕汉等4同志各记一等功。
反腐箴言:“作为检察官,我不能抓了小的而放了大的。如果此案办错了,我将辞职。即使我不辞职,您也有权建议撤我的职。”
“北京第一公诉人”:方工
入选理由:从事检察工作近30年,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参与和主办了近3000件刑事案件的审查和起诉,无一错案。他出色完成了对成克杰、李纪周、朱小华等一批贪官的起诉工作,他承办了新刑法实施后,全国第一例“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受到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他先后被荣记一等功4次,获得“北京市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章”、“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光荣称号,当选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被称为“北京第一公诉人”。
反腐箴言:“堂堂正正做人,塌塌实实做事,心灵会感到愉悦。那种感受的美好,既可以意会,又可以言传。但,不是任谁都配享受这种心灵的愉悦,至少利欲熏心的人,比如贪官就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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