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纪委、省编办向全省各设区市纪委、编办,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发出通知,转发了中央纪委《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并就学习贯彻执行《解释》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和要求。
省纪委、省编办《通知》指出,中央纪委颁发的《解释》,是针对机构编制工作专门制定的解释性党内法规,为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提供了重要依据,对于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解释》精神,努力提高有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以贯彻《解释》为契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制配备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越权限审批机构编制、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置等违纪行为,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周贱义、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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