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成四个监督检查组,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牵头,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等17个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对该区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中的234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
检查发现,全区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执行力度,工作标准较高,工程建设监管较严,项目进展总体顺利,在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让群众得实惠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制定了项目建设倒排工期计划表,集中办理规划、选址、环评、消防、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前期工作,积极利用该地区冬季湿度较大的有利条件,加紧组织廉租房等建设施工,目前部分廉租房项目已交付使用。巴音郭楞州建设、国土、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速度,以最快速度下达资金,以最快速度形成工程实物量,以最快速度显现投资效益,保证了项目如期启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地方配套资金筹措难度较大、个别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检查组提出了相关意见。检查组还建议自治区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大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检查力度,尤其是强化对项目实施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和提高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水平;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中央投资的安全。(记者 吴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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