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宁波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精神,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努力构筑具有奉化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近,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建立预防政府部门重点岗位职务违纪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决定在政府各部门有关科室和部分基层站所(统称重点岗位)中建立“纪委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主抓,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内外监督,明确奖惩规定”的预防重点岗位职务违纪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建设。
一、建立预防职务违纪工作机制的对象为政府部门重点岗位。该市在广泛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在市政府35个主要职能部门中确定了77个掌管人、财、物、行政审批或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科室和基层站所作为重点岗位。
二、建立预防职务违纪工作机制的主要举措为完善岗位运行机制。重点岗位在工作运行过程中,制定一整套规章制度,用工作制度来管理人、约束人,尽量减少工作上的失误,防止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发生。一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明确本岗位工作人员的职权、工作职责,分清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分管领导职责。二是建立健全决策、议事制度。对重点岗位职能范围或者委托、授权范围的工作事务履行决策权、决定权或者建议权时,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集体商量,充分发扬民主,并在此基础上统一意见,作出决策、决定或者提出建议;对每次决策、决定和提出建议的过程及领导批示、指示都要详细纪录,以明确责任,并建立档案备查。三是依法公开办事制度。在重点岗位职能范围内履行职务,坚持依法行政,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重点岗位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以及分管领导负有内部监督检查的职责,对重点岗位实行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加强重点跟踪教育。市纪委监察局将重点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入重点跟踪教育范围,每年组织若干次勤政廉政专题教育;签订勤政廉政承诺书,并不定期检查承诺书的执行情况,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将检查考核、奖惩等情况列入个人廉政档案,加强监督管理。
三、建立预防职务违纪工作机制的重要保障是纪委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主抓。市纪委监察局专门成立了建立预防政府部门重点岗位职务违纪工作机制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建立预防政府部门重点岗位职务违纪工作机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要求各部门建立相应协调机构,对本部门开展重点岗位职务违纪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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