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反腐败工作的首位,2007年至今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25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绩。这是笔者从7月29日在连南瑶族自治县召开的清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暨“四个一”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的。
会议总结交流了2007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当前办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科学化水平,努力使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政治、社会、经济和法纪效果统一,大力推进清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四个一”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7年以来,清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反腐败工作的首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来信来访10369件,初步核实线索1063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25件,其中县处级干部44人,乡科级干部250人。查办案件主要指标在全省地级以上市排位逐年上升,2010年,全市立案数在全省排第10位,市纪委自办案件数排第5位,自办要案数排第4位。
清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兆芬在会上指出,清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方针和政策,坚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办案原则,努力使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政治、社会、经济和法纪效果统一。
省纪委常委毛荣楷对清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新成绩、新经验表示肯定,并要求清远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提高查办案件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办案服务保障,在办案和监管时加强沟通协调,既要形成突破案件的合力,又要形成安全文明办案的合力,推进和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会议还表彰了清远全市18个纪检监察办案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参观了连南县三江镇纪委办案工作现场。(记者/黄津 通讯员/唐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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