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建始县根据省州统一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创新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努力探索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五抓五促”新模式,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整体推进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农村“三资”监管、“五务”公开、廉洁教育、电子监察、便民服务、招投标监管、国库集中收付、纪检监察组织 “十个全覆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抓领导促责任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落实“十个全覆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由县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县乡领导实行了分片包点责任制,部门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县“四大家”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调研、亲自督办。县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坚持把“十个全覆盖”工作作为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到单位、责任到领导、任务到个人。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全县“十个全覆盖”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抓示范促整体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采取先试点示范,再全面推开。一是办试点。在实现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全覆盖上,选取了职能相对较强的六个县直部门(财政、教育、地税、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和一个乡镇(长梁乡)先行试点,收到了良好成效。二是培植示范单位。在全县选取30个单位,由县覆盖办重点指导,打造成“十个全覆盖”工作的示范单位,再以推进会、现场会等形式典型引路,做到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真正实现全覆盖。
三抓重点促平衡发展。坚持“1234”的工作思路,即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核心,把握制度防范和流程再造两个关键,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抓好清权查险、建章立制、预警控制和监督检查四个环节,形成了“定岗定责、清权明责、公开亮责、分层追责、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的具有建始特色的防控模式。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行政村(社区)、受党委政府委托从事公共服务的组织以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共1200多个单位的党员干部全员参与、全面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共清理各种职权5740多项,查出风险点31650多个,制定防控措施26840多条,发放预警通知书实施预警处置30多次。基本实现了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抓规范促工作实效。今年5月,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 “五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标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县纪委印发了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廉政文化“六进”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规范化标准,这一系列创新举措,有力推动了全县“十个全覆盖”工作向规范化建设迈出了一大步,提升了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
五抓督查促任务落实。将“十个全覆盖”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是单位自查。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对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工作实施检查,确保工作进度。二是集中督查。成立督查组,对“十个全覆盖”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对好的作法在全县推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平衡发展。三是平时督查。县领导和县覆盖办经常通过会议督办、调研督办、检查督办等多种形式,深入各单位督查指导“十个全覆盖”工作,特别注重对牵头单位和示范单位进行督办指导,为全县培植先进典型,起到了示范引路的作用。四是年终评查。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确保“十个全覆盖”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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