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每天9:30前,西安市纪委、监察局都会收到前一天全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汇总情况,这是该市解决群众关注焦点热点问题,维护群众食品安全利益,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监察的举措之一。
为解决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负有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质监局、农委、商务局、公安局等七个部门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机制进行了详细调研,采取七项措施,重拳出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监察。
这七项措施是:一是明确相关单位职责,使食品安全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负责。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食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统筹其他部门执法资源,消除安全监管盲点,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三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市纪委监察局对各部门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及各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工作职责进行确认,在媒体上统一公布。市纪委监察局随时对投诉举报电话接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各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对接到的投诉举报问题进行认真受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立即报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处理。处理完毕后,由最初受理单位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五是实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汇总上报制度。牵头单位每日负责汇总当天各部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并于次日9:30前报市监察局。六是加大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力度。市纪委监察局重点对牵头部门履行牵头协调职责情况、各职能部门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中落实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有无推诿扯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牵头部门、职能部门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以及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举报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经查属实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作者系陕西省西安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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