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不断加大做好辖区企业、群众行政投诉来信来访工作的力度,坚持把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作为检验全区各行政单位工作的标准,有针对性地创新实施了“八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投诉监察工作程序、标准和要求,有效优化了企业投资发展环境,解决了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问题,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
一是畅通投诉渠道。积极畅通信件投诉、电话投诉、网上投诉等具有社会监督和服务功能的举报投诉途径,依托区联合接访中心,建立政民互动平台,方便群众投诉。
二是先期积极预防。对群众和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可能引发投诉的重点行业及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事先进行调研分析,制定应急预防,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认真受理办理。落实行政投诉办理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集中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善受理转办、结果反馈等制度,即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
四是依法依纪严查严办。坚持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澄清到位、违纪违规问题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到位、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办结效果群众满意到位。
五是明确目标限时整改。对反映的情况、倾向性问题,进行归类梳理排队,针对不同的问题研究制定不同的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尤其是对多次或重复的投诉案件,从中找出存在的规律,分析原因,切实规范行政服务行为。
六是注重效率及时反馈。对于受理的每一件行政投诉,在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事实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同时,把反馈的过程,作为宣传政策法规的过程、进行正面教育的过程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
七是公开通报强力曝光。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政府(部门)网站、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将受理、查处行政投诉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加强公众监督的力度,提高全区各行政单位对行政投诉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
八是搞好结合总结提高。坚持把做好行政投诉监察工作与提高服务效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工作结合起来,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督促被投诉举报单位和个人认真整改,吸取教训,建章立制,防止同类问题在发生,达到办结一个案件、完善一套制度的目的。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6起,全部做到了有访必接、有诉必查、有案必果,实现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的“双百”目标。(作者单位:河北省邯郸丛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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