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安县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根本标准,从客观实际出发,让群众满意,务求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让群众得实惠来赢得群众满意。兴安县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把群众得实惠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二是要努力建设民生工程来赢得群众满意。兴安县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以“惠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为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惠民项目、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要打造先锋模范干部来赢得群众满意。兴安县组织召开了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事迹报告会,树立了典型,在全县掀起了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热潮。
四是要让群众广泛参与评议来赢得群众满意。兴安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了以“三级承诺双向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承诺联评活动,进一步转变了党员干部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要构建和谐社会来赢得群众满意。兴安县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注重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把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六是要积极推动社会发展来赢得群众满意。兴安县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着力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的攻坚战,在桂林市开展的2010年度县(区)工作满意度公众评议中获得了96%以上的满意率。(作者单位:广西兴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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