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会议作出加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重大部署后,湖南省衡东县作为全省两个试点县之一,大胆探索,积极尝试,制定了《中共衡东县委关于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规定(试行)》、《中共衡东县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中共衡东县委关于县委常委会议集体决策“三三”工作制度(试行)》等9项文件制度,在厘清职权、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公开”这条主线,把公开原则贯穿于试点工作的全过程,推进县委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公开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
决策公开,前移预防腐败关口。衡东县以决策公开为先手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把第一关,增强惩防体系的“预警功能”。前期蕴酿公开。该县对县委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要进行三次审查,一是论证审查:审查议题建议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是否进行了全面考察和调研,必要时,还要审查是否通过了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二是层级审查:审查议题在提交常委会议决策前是否按照层级负责原则,从提议人所在部门开始逐级进行了会议研究。三是权限审查:审查议题是否属于县委决策范围,是否存在越权行为。决策过程公开。该县打破以往“关起门开常委会”的状况,实行常委会议旁听制,旁听代表拥有相应的建议权。旁听代表定员40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工商企业者、农民及其他人员组成。旁听制的实施,揭开了县委权力的神秘面纱,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决策结果公开。凡经过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重大事项决策内容、依据、结果要通过县委党务公开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电视台、公示栏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必要时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开的重大事项不得实施执行。
执行公开,提高预防腐败实效。衡东县以执行公开为抓手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防止“歪嘴和尚”把好经念“歪”,增强惩防体系的“免疫功能”。公开过程,确保执行不走样。全程公开决策执行过程,让权力运行经得起群众考验,经得起阳光照耀。去年首批廉租房建成竣工,为解决“僧多粥少”的问题,入住户都经历了三次公示两次抽签,三次公示是申请时在社区公示,入围后在县城和县电视台公示,第一次中签后还要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两次抽签是入围后要通过抽签获得入住资格,获得资格后要通过抽签确定住房位置。两次抽签都由县电视台全程录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开结果,确保结果公正。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决策执行结果。决策执行部门或牵头部门必须在决策执行完毕后一个月内通过新闻发布会、县电视台、县党务公开网、党务公开长廊等渠道公开决策落实情况,公开内容须保存一个月以上。对最为敏感的人事问题,实行县委全委会票决,票决结果当场公布,还邀请旁听代表参加,主动亮权晒权。
监督公开,把好预防腐败终端。衡东县以监督公开为依托保障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守住最后防线,增强惩防体系的“杀毒功能”。创新公开模式,方便群众监督。该县打造“一廊一栏一网一中心”,即党务公开长廊、党务公开电视专栏、县委权力公开网站和县委县政府新闻发布中心立体公开阵地和展示平台,及时公开县委权力运行情况。设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拓宽群众了解、参与及监督权力运行的渠道。做到“党员有所呼,组织有所应”,“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晒在阳光下,确保党员群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公开监督结果,落实责任追究。该县打破过去领导干部问责范围注重于重大事件与重大事故上的“框框”,把领导干部各方面的工作表现都纳入问责之中,建立了常态问责机制,既追究领导干部在重大事件、重大事故中的过失责任,也考察他们平时工作中各方面的表现,对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都要实行公开问责,从而增强了对权力运行监督的实效性,使问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该县有一名县级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公车肇事,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目前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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