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发展环境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个重要抓手。近年来,江西省进贤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三个角色”,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在借势、借力、借威三方面下功夫,发挥参谋与协调作用,主动作为,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善于借势。借县委“大举招商、大抓项目”之势,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软”环境建设方面的对策和建议,并牵头抓好协调和落实。如今年7月份,我们建议县委、县政府制定了《进贤县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出台了《进贤县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善于借力。借县委“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之力,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今年8月初,我们在明察暗访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出了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8个问题,建议县委在全县大力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适时出台了《进贤县机关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主动牵头实施,加大督查力度,促进了全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三是善于借威。借县委、县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之威,不断加强县、乡(镇)、村、组四级便民惠民服务网络建设,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管理,加大审批和收费项目的清理力度,实现了审批项目、环节、时间“三个30%缩减”。
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从监督检查、纠风治乱、查处案件等方面入手,清除障碍,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围绕上级和全县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切实维护县委、县政府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如今年,我们积极配合全县治理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工作,适时出台了责任追究办法,整合力量,重拳出击,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已叫停违法建设行为15起,规范了县城建筑市场秩序。
二是加强纠风治乱。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同时,以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为重点,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如去年,我们开展了民主评议“百个基层站所”、民主评议“百名机关科(股)长”和“作风效能评议”活动,有力促进了部门和行业风气的好转。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将查办涉软问题和涉软案件作为优化软环境的硬办法,配强办案人员,主动出击,严惩害群之马,查处了一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涉软投诉举报57件,其中立案9件,办结7件,移送司法机关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避免和换回经济损失130万元。
充分发挥指导和督查作用,通过创新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优化环境的工作水平。
一是创新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注重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警示和激励作用。如今年我们建立了“县级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企业监测员制度”和“部门首问负责制”等,实施全方位服务,同时组织公安、消防、安监部门加强企业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指导,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创新机制。完善责任机制,建议县委、县政府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完善环境监测机制,通过颁发“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牌匾”、颁发聘书、下发《监测手册》等形式,进行全面监测;完善环境评议机制,增强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业主代表的比率,促进环境评议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完善服务承诺机制,每年组织全县46家执纪执法单位“一把手”在县电视台“文明行风热线”栏目中进行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创新方法。建立企业优化环境监测点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选定70家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作为监测点,通过联系监测活动,掌握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企业的诚信环境。同时,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严重损害企业切身利益的问题。如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开展“调查一批企业,掌握一批线索,处理一批案件,通报一批典型 ”“四个一”活动,受到了良好的效果。(作者系江西省进贤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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