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1月18日,滑县群众正在观看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成果展览。本报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1月9日,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此前不久,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时间,反腐倡廉再次引起民众广泛关注。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发力于多个领域和环节的反腐倡廉工作,令民众倍感欣慰和期待。新的一年,反腐倡廉工作将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建立起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在此背景下,济源市检察院总结梳理出了十大贪腐类型,并思考对策,以求用制度设计堵住贪腐漏洞。
小出纳为何“震动业界”
从偶尔买几注彩票玩玩,到挪用公款几十万元大额购买彩票,进而一次挪用几百万元疯狂购买彩票,以期“一夜暴富”,最终他挪用公款亏空高达303万余元,给单位带来了巨额债务负担,自己也身陷囹圄。
这就是因挪用巨额公款买彩票而震惊河南邮政业的张东旗,案发前任济源市邮政局出纳。
一个小小的出纳究竟何来如此巨大能量,竟能独自完成这件“惊天大案”?
2011年12月31日,在河南省三门峡监狱举办的一场警示教育活动中,张东旗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的“堕落之路”。
已46岁的张东旗,案发前任济源市邮政局出纳。2003年,他尝试着购买彩票,乐此不疲。2005年,张东旗花42元,中得奖金11000多元。自此,诱发其依靠买彩票来发财的梦想。2005年10月底,因没有资金买彩票,张东旗第一次动用公款,当时只用了100元钱,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到2007年9月份,他挪用公款已达100万元。2007年10月份,张东旗一下买了近两万元彩票,结果还真中了117万元大奖,更是激发了他买彩票的激情,他每天都买两三万元的彩票,很快把剩余奖金全赔进去了。他又开始挪用公款,最多时挪用公款二百三四十万。然而,“财神”的恩惠再也没有降临于他。截至2009年2月9日投案自首时,张东旗亏空公款303万余元。随后,张东旗锒铛入狱。
张东旗的案例在震惊邮政业的同时,也给济源市检察院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带来了思考,一个小小的出纳为何有如此大的能量,多年连续挪用单位大量资金却不被发现?财务管理“管”在何处?漏洞又在哪里?
管理漏洞有待“亡羊补牢”
事实上,令人关注的不仅是张东旗这样的“蚁贪”案件。
1月4日,河南省检察院向媒体通报了2011年的办案情况,全省检察机关一年来仅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就有643件1085人,涉及县处级以上人员37人,揪出不少“虎贪”。
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也查处了一些违法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仅在由省纪委牵头组织开展的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就立案749件,已查结5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6人,组织处理78人,移交司法机关22人。
然而,从查处的案件来看,腐败的产生无不与管理漏洞有关。
“反腐倡廉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堵不住管理上的漏洞,就永远也防不了钻空子的蛀虫。只有把打击防范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才能筑起反腐倡廉的铜墙铁壁。”杞县检察院检察长肖亚群说。
为此,近一个时期以来,济源市检察院总结梳理出了十大贪腐类型,并思考对策,以求破解如何堵住管理漏洞这一难题。
比如,“一把手”贪腐犯罪突出,如何把权力关进笼里?近年来,“一把手”贪腐犯罪不断发生,且涉案数额大。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收受他人贿赂款374万多元,另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650多万元及其他财物,李乘龙最终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因受贿603万元,被判处死缓。原郑州市惠济区书记冯刘成受贿500余万元,挪用公款270万元,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有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因涉嫌违法违纪,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前不久,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我国首部《反腐倡廉蓝皮书》,其中有一项关于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现状调查。75.8%的受访者认为,对党政“一把手”及其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
如何把权力关进“笼”中
有观察家指出,对“一把手”的权力实施监督,必须依靠民主集中制,减少和约束“一把手”的权力行使,防止“一句话”、“一支笔”、“一点头”、“一拍脑袋”的权力效应,防止“我的权力我做主”。
另据济源市检察院的分析报告显示,除“一把手”贪腐犯罪突出外,还有“小官犯大案”、工程土地领域腐败高发、串案窝案频发、商业贿赂“潜规则”盛行、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假”字当头、玩忽职守案频发、“边腐边升”持续时间长、贪官外逃屡屡得逞、农民征地补偿款被侵吞等九大类腐败现象也比较突出,成为急需破解的难题。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腐败现象警示人们,不光是“老虎”式鲸吞国家资产的巨贪,蚕食百姓利益的“蚁贪”也要高度警惕。前不久,郑州一村支部书记贪污、受贿2000多万被查。事实上,当“老虎”、“苍蝇”、“蚂蚁”一起疯狂食利,其贪腐行为将消解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颠覆财富分配的公平感,销蚀全民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幸福感。
不可否认,事后查处固然能够体现反腐成果,但更应该强化的是源头的防范。因此,必须强化制度管“官”,制度的堤坝绝不能决口。
顶层设计寻求新突破
1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要求,要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益经验,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以战略眼光、改革精神、创新思路谋划今后工作。“并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对此,针对易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如何遏制腐败,济源市检察院也“亮”出了自己的“设计”。
比如 ,面对工程土地领域腐败案件高发的现实,行政权力要与市场“骨肉分离”,全面推行“阳光工程”,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让“看不见的手”来发挥作用。而作为领导干部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把等价交换原则带入权力运行之中,做到不写条子、不打招呼,不干预市场经济活动。
串案窝案为何频发,利益链为何斩不断?为此,要加大反腐办案力度,加强权力的互相监督和制约。尤其在一个单位、一个部门要形成良好的风气和人际关系,防止权力附庸。
针对商业贿赂这一顽疾, 要用铁的制度限制公权力。减少权力对市场的干预,让一切商业行为在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统一的市场规则下进行。
另外,在企业改制资产评估中,如何严防“假”字;玩忽职守案件频发,如何防止权力被滥用;如何避免“边腐边升”和“带病提拔”的现象;如何不让贪官外逃得逞……所有这一切,都亟待靠堵住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去破解。
尤其是面对农民征地补偿款屡屡被侵吞的现状,必须捅破不透明的窗户纸,将土地补偿款的发放、管理公布于众,让群众全程监督,不被蒙在鼓里。有关部门对补偿款的发放也必须跟踪监督,而不能一发了之。
2012年,是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收官之年。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反腐倡廉建设课题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理事长李秋芳认为,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从理念和举措上还需在几个方面着力。首先是确立“廉洁发展”理念,把廉洁文化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还要培育对贪腐行为的零容忍社会心理,既要办好大要案,也要做到“小腐即惩”;强化对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此外,还要拓展专项治理工作领域,用严格明确的制度规范公职人员行为。(本报记者 尹海涛 本报通讯员 李宏民 吕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