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秦联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6年6月至2022年7月,秦联建任县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等职务期间,在逢年过节、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之际收受服务对象及下属干部礼金、超市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9.3万元。秦联建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秦联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县殡仪管理所原负责人刘阳生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7年5月至2024年8月,刘阳生任县殡仪管理所负责人期间,违规向本所干部职工发放加班值班补助共计44.9055万元。刘阳生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6月,刘阳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3.沙苑景区管委会原党组书记陈祖孝不正确履职问题
2020年10月,陈祖孝任沙苑景区管委会党组书记期间,在“秦东水乡”整改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对皇家沙苑湖放水复绿问题存在应付整改现象;在审计局反馈问题整改中,未按要求予以纠正,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导致多次出现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在处理解决群众上访事件中,违规挪用保证金用于解决“秦东水乡”整改工程欠款问题。2025年4月,陈祖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埝桥镇政府党政办干部付海锋虚开发票、私车公养问题
2022年6月至2024年8月,付海锋负责管理埝桥镇政府机关灶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加油票据的方式报销采购机关灶物品支出,并违规多报销费用3137.19元用于其私家车加油支出。2025年7月,付海锋受到警告处分,其违法所得已收缴。
5.范家镇政府三级主任科员胥振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福荣、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刘卫峰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2024年7月至10月,胥振刚负责范家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期间,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实不细,导致范家镇金裕村生活污水直排,形成多处黑臭渗坑的问题持续存在,被省第三轮环保督察发现并反馈我县要求彻底整改,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胥振刚负有直接责任;李福荣作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其分管中队对此问题监督推动整改落实不到位,负监管领导责任;刘卫峰作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负监管直接责任。2025年6月,胥振刚受到警告处分;2025年5月,李福荣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刘卫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5起案例,有的借年节假日之机违规收受礼金、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虚开发票、私车公养,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依然存在,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淡薄,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顶风违纪、不知敬畏,必须持续动真碰硬、重拳出击。
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已经进入收官阶段,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慎终如始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常态长效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坚决纠治“四风”顽疾,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锤炼过硬党性,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查严纠高压态势,压紧压实党委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加大风腐同查同治力度,动真格、抓典型、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