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巩固和扩大去年“五项制度”实施效果的基础上,今年陕西省又在全国范围内创新性提出新的“五项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提升和带动作用。
一、“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
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
三、“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
四、“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
五、“信访听证终结制度”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
七、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
八、廉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
十、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