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大荔县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荔纪发〔2014〕25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能够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但仍有个别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为进一步深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不良风气,以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示范带动社会风气好转,现就严禁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二)严禁教师参加“谢师宴”;
(三)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
(四)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或“只收礼不宴请”等方式操办 “升学宴”;
(五)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六)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外出旅游;
(七)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其他变相方式操办宴请,借机敛财。
县纪委监委大力倡导文明、简朴的庆贺祝福方式,在全县广大师生中积极开展简朴、节俭、文明的方式表达感恩之情和祝福之情,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和文明和谐尊师重教氛围。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抵制攀比心态和铺张浪费行为,不得举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相关宴请活动,在带动促进社会风气好转上做出示范。
县纪委监委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 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325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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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纪委监委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