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根本在于制度建设,而制度建设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执行力。没有高效的制度执行力,制度只能是一纸空谈、空中楼阁。在新形势下,加大机关效能建设,打造高效机关、效能政府,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笔者在此结合牡丹江市近年来开展的一些工作,谈谈对强化制度执行力的一些看法。
1.制度不严“有漏洞”。其中包含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主观上不够重视理解,另一方面是客观上不够科学严谨。主观上,单位领导主动抓制度建设的意识淡薄,对现有制度家底不清楚,更没从全局高度去谋划制度建设、去抓制度建设。起草制定制度的具体人对上级制度囫囵吞枣、研究不够,照搬照抄上级制度条款,这样形成的本单位规章制度,外强中干,缺乏实际,没有操作性。客观上,由于制定制度缺乏超前性和包容性,频繁修改,导致缺乏稳定性;制度修订不及时,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处理不够,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意识差,制度制定过程中不通气,造成制度之间相互“打架”。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制度先天不足、存在缺陷,给执行带来极大影响。
2.制度执行“肠梗阻”。重视不够,有些领导认为制度出台后就大功告成,将制度落实的过程和效果绝对理想化,思想上有松懈的倾向,制度制定与执行脱轨。执行的意识、氛围不浓,工作人员对规章制度“陌生”,制度可有可无、行动我行我素,制度缺乏主观认同。同时,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弹性”,变通执行,部门和个人的主要精力放在违规“风险规避”研究上,常打擦边球、钻漏洞,有些领导有时候搞下不为例,让制度变成废纸。
3.监督不力“走形式”。一方面内部缺乏监督。没有监督机构和人员,或者是有机构人员,但是缺乏权力,有责无权,督查机构及督查人员难以发挥职能。另一方面,外部监督乏力,上级监督、行政监督机构对各级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频率不高、密度不大、深入不够,存在空白区;不同监督部门力量分散,各自为政,单打独斗,浪费了督查资源,甚至是相互掣肘,监督方式单一、效果不明显,难以发现问题,造成督而不查、查而无果的现象。同时,监督缺乏相应惩戒做保障,监督成果缺乏应用性,谁在制度执行中出了问题,没有问责和解决办法跟上,产生“破窗效应”,制度缺乏威慑力,权威丧失。
1.完善制度,提高规范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建设是根本,必须构建科学严谨的制度体系,保证制度科学管用。应从完善制度体系入手,不断强化制度的科学性、严谨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以上级规章制度为依据,认真研究,吃透精神,在上级规章制度的框架范围内,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方、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制度的过程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协调,涉及职能交叉的制度,由牵头单位负责,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吸纳合理的建议并逐条逐款研究,不断修改完善,防止制度之间发生冲突和出现空档现象。完善制度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与时俱进的过程,制度不能朝令夕改,但也不能一成不变。对确实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制度,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确保制度符合实际。2010年以来,牡丹江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切实抓好制度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全市共清理近30年来制定出台的法规制度647项,保留471项,修改40项,废止136项;建立完善制度136项,保证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科学严谨。
2.增强意识,提高领导力。领导是影响制度执行力好坏的关键。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本身行为是单位的风向标,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牵动机制,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发挥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识到自身就是检验制度执行力的“试金石”,更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关键点,增强带头执行意识,必须坚守制度“底线”,不越“雷池”、不闯“红灯”,坚持制度刚性特点,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多少阻力,都要认真执行制度,不走样、不变形、不缩水。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以领导的人格魅力和示范带动,就会产生“蝶变效应”,提高组织成员的制度执行水平。
3.营造氛围,提高意识力。营造氛围的关键是要抓好宣传教育。一方面宣传制度本身,一方面教育人们遵守制度。应强化学习培训。把制度学习培训纳入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建设内容之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制度,明确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那些不该为、违反有那些后果,自觉做到知制度、守制度、护制度。同时,要积极培育良好的落实文化,激励和引导组织成员提高制度执行力,努力营造“遵守制度为荣、违反制度为耻”的浓厚氛围,着力建设求实文化、责任文化、诚信文化、细节文化,让每位干部职工自觉养成实事求是、勇于负责、诚实守信、重视细节的良好习惯。此外,应抓好警示教育,对发生的违规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作为反面典型材料教育干部群众,让大家充分认识不执行制度对集体和个人所造成的危害,从而自觉遵守制度。几年来,牡丹江市积极推行分岗分层教育,着重抓好“七个层面”的反腐倡廉教育,即突出抓好对市管干部、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新提职领导干部、农村党员干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组织参与人员等层面党员干部的教育。对上级出台的各项制度,创新形式,广泛学习。在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活动中,先后开展了“观看《廉政准则》情景短剧、争做廉洁从政模范”活动,组织全市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廉政准则》,带头集中观看《廉政准则》情景短剧。在《牡丹江日报》开设“学《准则》、促廉政、作表率”专栏,择优刊发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心得体会;组织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百题网上答题活动。集中开展了制度宣传“五上”,即上街路、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网络宣传活动,形成了声势,促进了落实。
4.强化监督,提高约束力。没有监督,制度就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只有加强监督,制度才有震慑力。应从健全督查机构、整合督查资源入手,不断创新督查方式,切实强化监督实效。督查机构要有责有权有威,真正担负起监督的职能,真正拥有监督落实、督办纠偏、督查问责的权力。不同监督部门之间应建立“分流承办、归口负责、整体协作”的运作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参与的督查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共享督查成果,强力保障制度落实。要注重公众监督与媒体监督的力量,借助外来力量监督,让制度执行情况运行在阳光之下,推动制度执行。要不断创新监督的形式,借助电子科技等手段,提升监督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近年来,牡丹江市为提高行政效能,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引进电子监察系统,强化监督效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启动了电子监察系统,将中心服务人员的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原电子监察绩效考核系统的9大项89小项绩效考核内容缩减至8大项59小项,删除了不符合牡丹江市实际情况的考评项目,增补绩效考核中所必须有的日常管理项目,使我市的绩效考评体系更趋科学合理。同时,计划将分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外的政府采购、房产交易、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土地招拍挂及产权交易等分厅统一纳入市电子行政监察平台监管,建立起统一完善的电子监督平台。
5.严肃问责,提高威慑力。制度不落实就是一纸空文,责任不追究就是失职。必须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工作制度,细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具体操作规则,完善制度执行责任追究制和制度执行考评体系,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列入单位或个人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起钩来,做到奖罚分明。只有从严追究责任,才能让人敬畏制度,使其不敢不执行制度。牡丹江市自2007年开始,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制,针对发展环境、民生工作、社会稳定等不同时期的重点,对于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力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加大问责力度。几年来共对市直和各县(市)区312名工作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其中包括县处级领导干部29人,有力整顿了机关风纪,切实提高了行政效能,使制度执行力得到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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