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是当前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切实有效地加强“三资”管理,事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乱象之一:民主理财失序。制度不严,监督不力,议事不规范,开支不民主。有的财务审核形同虚设,村委主任审批即行;大额开支不经集体研究,民主理财形同虚设;开支发票无经办人、证明人、在场人签字,财务结账形同虚设;有的换届后不移交财务账目,财务公开形同虚设。
乱象之二:资源管理混乱。一是资产产权不明。一些由村组集体投资建设的仓库、晒谷场、公益用房、集体企业等,倒闭后放任自流,没有进行有效登记、管理,更没有办理任何产权证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大量资产闲置不用,甚至被人无偿占有。个别村组山林、荒山、荒地、矿产等资源的界限不清,存在权属争议,难以界定。二是集体土地资源处置不规范。部分集体用地处置透明度不高,变卖给个人后,存在购地款未全额回收等问题。三是资产资源承包不规范。山林、池塘、库房等资产资源发包经营签订的时间过长,承包金低,甚至一次性地收取承包金,有的承包方私自转包获取差额租金,给管理上造成较大麻烦。
乱象之三:资产流失严重。有的在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和发包过程中,不按照民主程序,不张榜公示,不招投标,只凭个别人说了算,让少数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导致集体资产流失严重;有的签订合同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善,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有的为缓解资金欠缺,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为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留下了隐患。
乱象之四:干部巧谋私利。少数村干部不是想如何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吞集体财产,有的少收或不收自己亲朋好友承包机动田、荒山、荒地、鱼塘、果园等承包费,有的违反政策规定随意调整村民的承包地,引起群众的不满,信访和上访不断;有的支出审批不严,大部分是白条,一人经办、一人审批、一人管钱,连自己也说不出来龙去脉;一些村不管是为公、还是为私,均在集体资金中报销,请客送礼也说不出具体时间、地点、事由。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必须正确处理好“管理与发展、管理与稳定、管理与改革”的关系,切实解决农村资产不清、产权不明、管理混乱、处置不当等问题。
(一)财务要清理。各村要成立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小组,集中时间对“三资”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款相符。清理审计后,及时公布农村“三资”管理情况,使农村“三资”管理结果让群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同时,要严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按照标准执行村干部工资报酬及各项补贴,健全农村“三资”管理档案,完善各项承包合同,做到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
(二)产权要清晰。要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对农村“三资”进行清查登记,摸清家底,明晰产权,进行公示。各村每年还应对农村“三资”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对因涉及征地拆迁、资产出售和土地复垦、村庄规划建设等形成的农村“三资”数量增减情况及时登记存档,完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向村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处置要清白。要建立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招投标委托制度,由乡镇政府组织农经站等相关部门成立招投标中心,对招投标事宜进行规范运作。各村在制定农村“三资”处置方案时,首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最佳处置方案后,交由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向社会竞价实行招投标,各村不再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
(四)干部要清廉。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村支部书记肩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光荣使命,应做群众信得过的当家人,要公道正派、清政廉洁、善谋发展、一心为民。管理上要坚持以民为先,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忌独断专行,一意孤行,凡事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准则。同时,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谋划发展要有长远眼光,杜绝只顾眼前的短见行为,要多做为全村谋发展的好事。通过扎实的工作让有限的农村“三资”发挥更大的效益,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湖南省嘉禾县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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