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官,大腐败”是破坏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一大毒瘤,不仅直接侵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损害党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有效治理村官腐败这一现象。
(一)政策腐败。一是制定土政策。有的村官假借制定村规民约,巧立名目,把一些有利可图的事务以村规名约、村民自治的形式进行“合法化”,公开向村民收取公路养护费、房基地建设村委审批管理费、卫生费等各种费用,表面上是为民做事,实际上收取的各种费用实行专款专用的很少,大部分落入了私人腰包。二是歪曲好政策。当前,我国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惠农的好政策。比如说: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农机具购买补贴、家电下乡、汽车下乡、退耕还林、库区移民后扶持等等。然而,有的村干部对这一系列的好政策吃不透,把不准。明明上面有不能抵扣村民的任何欠款和收取任何财物的规定。但是,有的村干部在具体办理各种手续的的过程中却顶风作案、收取财物。
(二)政治腐败。一是买选票、卖选票。随着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越来越重视,农村干部待遇变得越来越高。因此,基层干部由原来的“不愿当”、“不想当”变为现在的“争着当”、“抢着当”。有的干部在村支“两委”换届竞选的过程中不是以好工作、好业绩来取得选民的认可和群众的支持,而是以买选票、卖选票的手段来达到自己当干部或者是成全别人当干部的目的。买、卖选票的政治腐败,导致出现农村干部“终身制”、“世袭制”,甚至引发“土皇帝”现象。二是不作为、乱作为。有的村干部有心争“官”、无心干事。在选干部的时候挖空心思去争取、绞尽脑汁拉选票,千方百计要让自己当上干部。但是,干部一旦当上、达到目的了,就撒手不管了。对村里的工作不闻不问,上级召开的会议一年难有两次参加,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从来不认真落实,而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应付了事,更不用说带头发展、带领发展了。有的村干部当了好几届,但村民的状况、村里的面貌毫无变化可言。有的是一旦当上干部甚至不切实际地乱作为,把村子搞乱,把风气搞坏。三是一言堂。有的村干部没有民主意识,对村里的重大事件、重大决策只有一两人、几个人说了算,不开党员会议,不征求群众意见,搞班子成员说了算。有的村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不发扬民主,搞大权独揽,对村里大小决策从来不开会,不征求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常常是一言堂。
(三)经济腐败。一是以权谋私。有的村官利用自己的村干部身份,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一谋计划生育之财。不执行国家计生政策,唯利是图,采取收取对象的保护金的形式,谋取私利,对上面是一套对下面是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二谋工程建设之财。近几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逐渐加大,特别是在通村公路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发展迅猛。这些建设大多数以村为主体进行实施,对工程建设监管十分松散,甚至无人监管,工程造价没有科学预算,也没有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完全由村主要干部说了算。三谋土地管理之财。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的土地是炙手可热的紧俏资源,土地管理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情况下,有些村干部便趁势钻政策空子,凭借自己当干部的优势,低价买、高价卖,从中谋取暴利。二是假公济私。当前,国家加大了对“三农”的扶持,有部分资金倾斜到农村。有些村干部凭借有利的社会关系,把对上争取资金作为自己谋利的手段,将集体资金揽入个人腰包;有的表面上看是为营造发展环境,实则是花集体的钱,谋取个人的利;有的村还自定“激励政策”,干部在外争取资金的40%甚至60%奖励给个人,虽在外争取了部分资金,却大部分落入了个人腰包。三是损公肥私。目前,村级集体资产普遍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况,很多没有通过严格的资产评估,无规范的账务管理,对有些闲置集体房产、集体山林、村办企业等的处置,完全掌握在村主职干部手中。有的村干部则利用这些管理漏洞,打村集体财产主意。根本不通过村民代表大全讨论,甚至不通过村支两委协商,也不报请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就擅自处置,把集体资产潜移默化地转为村干部个人所有,有些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他人或直接用来抵债,经手干部则从中获取不法利益。有的村级干部则利用职务之便截留资金,设账外账,建立小金库。干部将一些生活用品、手机等个人费用向“小金库”报销,侵占村级资金;有的借“工作需要”向有关人员送“红包”、送物品,送之有余自己落腰包等。有的通过加大费用和虚列、虚增开支等手法,冒领公款占为己有。有的虚列一些村基建、小工等费用,套取村级集体资金等。
导致村官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归结起来有以下三个缺陷:
一是素质缺陷。有的村干部素质不高,思想有问题,把当村干部视作谋财之门、谋利之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严重,充分利用在位之机谋取钱财、中饱私囊;有的村干部觉悟不高,作风有问题,把村民自治当作尚方宝剑、“护身符”,“不捞白不捞”思想严重,胡作非为;有的村干部认识不高,心态有问题,心理不平衡,认为自己有本事,付出多,回报少,不捞点油水不合算。
二是机制缺陷。缺乏透明的财务管理机制。很多村的财务都是控制在少数人手中,有的支书当会计、主任当出纳,有的甚至会计出纳一人兼,村主要干部一手包办。虽然上级要求村务要公开,但由于无人监管,村务公开也是摆摆样子,形同虚设。同时,由于村级组织很少有通过正规学习培训的财务专业人员,因此在财务管理上普遍较乱,监管不力。缺乏规范的干部管理机制。对村干部没有统一的管理规定。缺乏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目前,在农村中年轻一代在家很少,加上有的在任村干部为了加强自己在村里的绝对权威,不太注重对新生力量的培养。同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列入村支两委干部候选人,制约了一部分年轻干部不能脱颖而出,导致农村干部“接班人”少。老干部任职时间长了,常以“老干部自居”,养尊处优,容易产生一种“土皇帝”的优越感,我行我素,极易导致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三是体制缺陷。法律监督存在一定缺陷。因种种原因,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侵占集体财产行为,《行政监察法》因主体方面原因不能实施监察。对这类人员的法律监督处于半真空状态。党内监督仍存有不少问题。乡镇党委对农村党支部监督只注重大面工作任务的完成,只注重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而在其他方面的监督只是流于形式;农村党支部未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农村党员也很少按党章规定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支部成员和其他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群众监督弱化。存在着因权力监督意识淡薄而不愿行使监督权;因人熟、关系好等亲缘、地缘关系而不忍心行使监督权;因村务未有实际性公开而无法行使监督等情况。
杜绝村官腐败现象,要以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契机,多措并举,综合治理。
一是要把好“选举关”。严格按程序进行村支“两委”换届,选准选好候选人,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贿选行为,确保选民真实意图的实现。真正把理论知识好,思想素质高,有能力的人选到村里的班子上来。
二是要治理“沉陷区”。干部素质不高是农村干部的普遍问题,不可小视。要建立健全农村干部的培训教育机制,对农村干部的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可以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通过举办业务技能培训班,帮助农村财会人员掌握会计知识和财务制度的专项技能,提高工作水平;通过举办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班,培养理财小组成员的主人翁意识,加强民主理财的作用。同时,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农村干部队伍,以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年龄渐趋老龄化、学历偏低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提高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要打破“终身制”。要通过立法形式,在法律上对“村官”中主要负责人的任期作一定的限制,以避免长时间在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是要完善“权监督”。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要进入“审计流程”,实行定期审计;建立农村财务人员管理制度,保持财会人员相对稳定,并加强考核;加强村务公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村务公开的透明度,尤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项目、重要收支等,要强化公开的程序和内容,让村民心明眼亮;严格收支两条线,规范票据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双代管”,使村级财务真正做到由村民理财小组、会计服务中心来共同合力监督。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权谋私行为。改革村干部的职务消费,实行村级招待费、通讯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限额制,改革村干部工资制,实行结构工资制等。加强对村级重点领域、热点问题的监管。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村干部管理机制,加强村干部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五是要加强“法惩治”。要加大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纪检、检察、公安等机关要按管辖的权限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作者系湖南省嘉禾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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