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要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举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努力做到“六个强化”,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是要认真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落脚点是要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我们必须善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满腔热情地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群众举报的腐败行为,符合直查快办条件的,要坚决直查快办;条件不具备的,明确时限,全程督办;对署名举报,要将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答复给举报人;对一些应该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绝不能因为工作不力而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群众的一些合理要求目前解决有难度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解决;对一些确实难以解决甚至是一些不合理要求的,也要说明情况,稳定群众情绪。
二是要及时提供案件线索。及时提供案件线索,保证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职责。要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风、执法监察等项工作中所列出的一些重点问题,如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问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问题;工程项目中发生的问题;金融、土地管理和服务采购等领域的问题;以及企业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等,及时筛选和提供高质量的案件线索。
三是要及时提供信访信息。对在筛选案件线索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信访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为其决策提供参考。当前,要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及纪委的中心和大局,准确地把握群众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严重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以及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等,综合分析,努力增强信息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提炼信息,提高我们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慎重对待、妥善处理好集体访、越级访等非正常访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当前各地频繁发生的越级访、集体访情况看,呈现出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组织性较强、反映问题复杂等特点和趋向。对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分析,弄清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防范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及时疏导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重要性,正确把握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惩治腐败与预防疏导的关系,坚持原则与灵活机动的关系,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坚持突出重点、巩固基础的原则,抓好预防预测、初信初访和信访承诺三个重点环节,在预防为主、抓源治本、减少诱因上下功夫。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访,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亲自处理,亲自跟踪督办。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进京到省上访人员的工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把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的高发势头压到最低限。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快速处理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类信访问题,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一是要加大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要从办理信访举报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入手,确保信访举报案件办理质量。第一,要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直接查办工作。要正确把握直接查办信访举报案件的范围、处理原则,依纪依法,认真执行案件检查工作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严格执行政策,安全文明办案。第二,要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要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受理(接收)、统一立项(登记)、统一交办(转办)、统一督办、统一结案(呈报)。第三,要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督办工作。要突出督办重点,注意督办方法。对重要信访举报案件,必要时领导要亲自督办,有的要由信访举报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办。对重要督办意见,应发《督办通知书》,以公函形式正式通知承办单位。第四,要严格把好信访举报案件审核关。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结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问题没有查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当、手续不齐、材料不全等不符合结案标准的,暂不予结案,要求补充调查、重新处理或补报材料。
二是要加强信访监督。近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监督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总结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央纪委还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对信访监督必须遵循的原则、受理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我们首先要在思想上予以足够的重视。要懂得开展信访监督工作,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廉政意识、监督意识的一项重要任务。其次,要加强宣传。要让广大党员、干部熟悉信访监督,自觉接受信访监督。第三,是要注意政策界限。信访监督工作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信访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政策,熟悉和掌握有关政策界限,对实施信访监督的范围、对象、方法和程序要严格掌握,坚决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强化基层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
从当前各级信访举报部门受理信访的情况看,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仍然占一定的比例。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基层信访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有些应该在基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或及时解决,甚至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一是要加强基层信访接待场所建设。建立农村信访接待场所,不仅为农民群众提供一个能反映问题的场所,也是减少农村基层越级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方法。已建立基层信访接待场所的,既要巩固成果,又要不断优化,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尚未建立的,可创造条件,或采取其它形式与方式,建立类似场所。同时,要选配适合做信访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创建必要的办公条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和信访工作机构,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信息站和信访信息员等,并且要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是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密结合开展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基层信访工作形势,总结基层信访工作和新鲜经验,更好地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
三是要着力解决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善于从群众的来信来访中捕捉信息,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想方设法妥善解决,尤其是要高度重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把重复信访、越级信访、集体上访的高发势头压到最低限,确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公开栏、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宣传信访举报工作的法规制度、工作原则、信访渠道、办理程序等事项,便于人民群众举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制定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制定推进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拿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力争能达到看有形式、说有内容、做有效果、比有特色。
三是要建立三种制度。第一,要建立情况反馈告知制度。各地纪检信访举报部门可以当面或者通过书面、电话和网络等形式,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或处理的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第二,要建立群众参与调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联名信或集体访,反映的情况与调查事实有较大出入等方面的问题,一般可以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以满足群众的参与权。在推选群众代表的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推选的条件和程序,明确群众代表参与调查的职责和范围,使推选的代表既有群众基础,又能有效开展工作。第三,要建立新闻媒体公告制度。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惠农扶农政策,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和管理,以及涉及到损害群众整体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要不定期地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只有把制度健全完善起来,使每个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的言行都置于法规制度的约束和监督之下,自觉做到依法依纪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才能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真正使信访举报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从接收、接听、登记、电话举报记录的整理,到阅信接访、拟办送阅、转办交办、反映呈报、督促催办等各个工作环节已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有些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合理的继续保留,坚决按制度办;不合理的及时予以修订或废除。同时,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定新的制度规范,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讲实情、说实话,依法有序上访。(作者系湖北省孝感市纪委信访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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