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青海省按照中央的要求,紧密结合省情实际,不断探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方法和措施,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健全宣传教育机制,领导干部清廉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下发《青海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格局,形成了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近五年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厅级领导干部廉政报告会,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向省直机关、西宁市的副厅级以上干部作廉政勤政报告。
集中培训测试,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制定《关于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及测试的意见》,每年集中一次对全省新提任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及廉政知识法规测试。通过测试,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对学习党内法规、廉政法规和反腐倡廉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建立谈话机制,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制定《省纪委常委同新任地厅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的规定》。去年下半年至今,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同新提任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谈话59名。通过谈话,加强了对新任地厅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努力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围绕领导干部作风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的意见》《青海省行政效能投诉办法》,努力改进行政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围绕工程项目加强制度建设。省政府下发《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省纪委出台《青海省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从源头上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效预防了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的现象。
围绕基层党风廉政加强制度建设。印发《青海省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委关于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海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作的意见》,会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青海省国家教育考试监督监察工作的意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群众投诉逐年降低。
围绕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捐赠物资管理办法》《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建设物资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跟踪审计实施办法》《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确保灾后重建顺利进行。
健全案件查办机制,查办案件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体评估、集中办理工作机制。出台《机关集体评估集中办理案件线索和信访举报暂行办法》,有效改进了案件线索和信访举报研判、决策、执行、监督的方式方法,做到了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件件有办理、事事有结果。
制定加强对办案措施监督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办案措施使用的监督管理,突破重要案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初核、立案数同比分别上升4.8%和46.8%;制定了《关于建立省本级反腐败工作办案人才库意见》,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增强了突破重要案件的整体合力。
制定加强对办案程序监督管理的规定。下发《关于规范案件检查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了案管部门负责人参与或列席会议等工作制度,保证案管部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到位。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做好源头防腐工作
大力推行市场化配置资源改革。一是对土地、矿权及其他各类自然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取消了探矿权行政审批制度,全面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制度。出台《青海省重要矿产资源配置办法》,对配置的范围、依据、原则、内容、分工、程序、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出台《青海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矿业权交易中心。二是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青海省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青海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完善了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同时,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建青海省招投标协会,建立了青海省招投标行政监督省级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了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加快构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建立重大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机制,推进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青海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将非税收入依法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对全省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尚未纳入管理的国有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项目进行调查登记,进一步加强了非税收入管理。三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按照“完善操作,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的原则,确立了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主、财政授权支付为辅的资金拨付模式。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将省级行政权力及有关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建筑工程有形市场招标等领域的权力全部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目前,已形成上下纵横交错的组织网络,初步建成了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政府公告栏、政务大厅及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等为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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