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信访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好民生问题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之道。着眼长远,立足现实,加强和创新信访工作要在以下方面着力:
一、在信访理念深化上创新。①深化“信访无小事”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在现阶段,信访问题是回避不了的,要坚持以举轻若重、积极主动的态度抓信访工作,无论大事还是小事都要认真对待。②深化“群众信访是对党和政府信任”的认识。信访是检验党委和政府工作“成色”的一个标尺,是群众从另一方面为工作的“把脉”。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对待,力求做到初信不转化为上访,初访不转化为重访,个访不转化为集体访,集体访不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本县访不转化为去市赴省进京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将人员稳定在当地。③深化“抓信访也是抓发展”的认识。信访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信访工作做好了,我们才能有更多精力来谋发展、抓发展。
二、在信访宣传导向上创新。建议:①营造依法信访氛围。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加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的观念。②创新宣传引导方式。采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有关典型案例的方式,重视对信访案例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促进信访秩序好转。③引导优选纠纷解决方式。除了来信来访外,要引导人民群众选择其他维权途径,如民声通道、网上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诉讼等,告诉群众维权的方式和渠道是多样的,引导信访当事人结合实际优选维权方式,降低信访成本。
三、在信访问题调解上创新。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多部门协作、第三方介入”的调解机制,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体系。为此建议:①探索建立专业性的信访调解组织。针对信访问题的多发领域,重点建立征地拆迁、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对有关信访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归口调解。②探索实行信访问题调解“承包制”。③加强社会矛盾纠纷信息体系建设。重视和加强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置工作。以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为基础,建立乡、村、组、中心户三级四层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广泛发展矛盾纠纷信息员,努力获取预警性信息并提出预警建议,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反馈相关部门,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实现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早化解。④建立健全信访问题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同时,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
四、在信访秩序规范上创新。建议:①实行信访受理“三联单”与信访“代办制”相结合。一方面,要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人民来信来访受理三联单”制度(一联作存根,一联抄告县信访局,一联给上访群众)。信访人到县信访局上访时要出示基层单位受理单;凡未出示信访初访受理单的,县信访局出具告知单,告知信访人向有处理信访问题权限的责任单位提出;凡在信访事项责任单位受理期限内的,县信访局暂不受理。另一方面,可以借鉴民事代办制的模式,推行“信访代办”制。在乡、村、组派设一批类似政府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其定位是信访等民事代办员,负责包括信访维稳在内的民事代办工作。原则上乡、村群众有信访事项,不必跑到县里、乡里,而是由代办员代办并反馈,代办员工作绩效与代理信访的效果挂钩。②鼓励群众信访走程序与坚持原则相结合。要规范信访受理、查办、结案、回告、归档工作,及时为信访人提供办理时限、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承办人员等信息,确保信访人对信访件办理的知情权,以利于巩固信访成果,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特别是对群众走合法途径的信访问题,更要及时作出实质性的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防止正常信访由于长期没有回音转化为非正常信访。同时,在信访问题上一定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我们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对应该解决但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及时疏导;对少数群众的不正当利益、不合理要求,要旗帜鲜明、及时答复,千万不能“和稀泥”;对无理取闹、串访闹访或借信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党政机关等行为的组织者、幕后策划者,要依法严肃处理。③落实信访“三级终结”制与讲究策略相结合。为防止信访人重复上访、缠访、闹访,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落实好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机制,对按规定已终结的事项,信访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上访,否则不予接待、转办和答复。同时,在处理具体问题上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比如,既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又不能片面迎合;既要积极稳妥地帮助上访群众解决问题,又要避免无原则乱开口子,以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五、在信访疑难会诊上创新。建议:①实行部门联合会诊。对信访疑难问题,要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作用,搭建“综合受理群众诉求、有权解决群众问题、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信访平台,变信访部门“单打独斗”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职能部门联合会诊,切实解决信访疑难杂症。②实行听证答询会诊。对有些重大疑难重复访案件,可以适时在信访接待中心举行信访“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代表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公开、公平、公正地评议疑难信访问题,有关部门现场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终结和息访一批重复访老户。③实行媒体介入会诊。可以探索在县电视台开办“百姓议事”栏目,把一些群众反响大的典型信访案件搬上电视荧屏,把涉事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当事人请到演播室,并邀请法律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在现场共同参与讨论,让公众评判是非,为问题的解决营造社会舆论氛围。④实行第三方机构会诊。建议上级组织要建立类似于听证、仲裁的,并让网络舆情、民间信服的非政府机构,如出现网络炒作、真相难辨甚至颠倒黑白的事件时,在党委、政府单方面发布消息的同时,可以申请由这样的机构出面听证、仲裁并发布消息,以正视听。⑤实行上级权威会诊。建议省一级要设立集调查、仲裁等为一体的信访终结工作权威机构,专门负责疑难信访案件的终结确认。通过省级程序终结的信访案件,不再纳入信访渠道,上级机关也不再交办和批转。
六、在信访回访救助上创新。建议:①建立回访机制,对息访罢诉的信访人员及时回访。要从巩固信访工作成果入手,对处理后的纠纷进行定期回访,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尤其对较为复杂的纠纷要重点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息诉息访人员对信访工作的感受,注意发现问题,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工作质量,巩固调解成果。②建立救助机制,对确实困难的信访人员予以救助。要关注困难信访人员的生产生活状况,积极探索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相结合的办法,帮助困难信访群众。③建立感化机制,让信访人员在人文关怀中息访罢诉。要以息访罢诉为前提,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筛选确定一批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及需要救助人员,积极向上申请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给予适度救助,以解决一些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使信访群众在人文关怀中消弭怨气、化解矛盾。
七、在信访工作推进上创新。随着形势的发展,矛盾纠纷凸显,信访量高位运行,信访维稳工作量不断加大,建议:①加快组建县委群工部。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以遂川县被列入全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试点县为契机,加快“县委群众工作部”的组建步伐。群工部与信访局合署办公,并切实加大政策支持、经费保障。②夯实信访基层基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机制,把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至村(社区)和基层组织,坚持下访接访群众,强化源头治理,“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③构建信访队伍流动机制。注重在信访一线选拔、培养干部,加大信访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和新提任副科级干部分期分批到县信访局轮岗锻炼制度,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④严格信访问责机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信访工作“三项制度”(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制度、信访问题通报和谈话制度、信访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的落实,对具体信访件要落实到人。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小问题拖大造成矛盾升级、激化的,要启动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并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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