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在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深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应坚持“四个注重”,“突出四性”,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更好地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制定出好的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前提。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制度的顶层设计,立足于执政党和国家两大层面整体推进、系统建设、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增加刚性,化虚为实,突出制度设计的科学化。
一是强化全局观念,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化水平。制度设计需要通盘考虑、全局规划、科学设定。反腐倡廉制度的设计要坚持科学的理念、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必须让制度的供给方、执行方、监督方和评价方参与,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注意听取专家的意见,走广纳群言、博采众智之路。要以前瞻性思维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总体设计、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同一系列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有机结合,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制定、同步实施,使制度建设科学有序。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加强制度的对接和联系上,努力形成一种既能发挥各项制度作用,又能让各项制度协调配合的制度分工格局。注重增强制度的明确性和严谨性,确保制度目标明确、规范内容明确、适用范围明确、文字表述明晰,力戒抽象、粗疏、模糊和弹性过大等偏向;注重增强制度的协调性和配套性,确保各项制度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照应、相互衔接,不能让制度之间发生碰撞、隔离、冲突和掣肘;注重保持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努力克服和防止那种频繁废立、变改无常之倾向。切实保证制度实用、可用、好用,防止制度“虚设”或在执行中变形走样。
二是强化执行理念,着力提高制度的现实可行性。制度设计科学与否,关键还在于所制定的制度本身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可行性。因此,在制定制度时要着重突出制度责任的明晰、细化和落实。把制度的原则性要求具体化,凡出台的制度,及时制定配套办法,提出细致、明晰、可操作的具体要求;把实体性要求程序化,着力完善执行的配套制度和针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惩戒制度;不仅健全实体性制度,而且健全程序性制度;不仅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明确规定违反了怎么处理;不仅做到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相配套,而且做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其他方面的改革相配套,尽量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严防制度之间相互掣肘,确保制度切实可行。
三是强化创新意识,着力提高制度的时代适应性。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的变化和各种情况的改变,制度建设本身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要加紧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动态,及时发现新问题,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已有的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采取干部职工论证、横向交流论证、研讨论证等方式,将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规定予以废止,重新制定、完善适合管理需要的、统一的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制度。针对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制度空白及时建立制度规范,使腐败之风无空可钻,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一项好的制度能否得到坚决有效的执行,关键还在于党员领导干部对制度本身的认知度和执行的自觉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其中的基础性环节和智力支持系统,是发挥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改革的推动力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以增强全党的制度意识为主要着力点,广泛宣传制度,深入学习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制度、崇尚制度、遵守制度,增强制度意识,把制度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党员领导内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一是抓住关键,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应把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纳入“大宣教”格局之中,结合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对法规制度的知晓程度,提高其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自觉性,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纪律教育学习月、民主生活会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制度意识,强化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在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等方面,发挥出应有的带头作用、示范作用和主导作用。
三是兼顾全面,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等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影视、电教、戏曲、文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加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大力支持、有序参与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责任意识,积极营造遵从制度、落实制度的良好氛围。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于提升制度的执行力。执行力是决定制度实效的核心因素,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意图的实现,决定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效的高低,反映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增强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提高执行制度的能力水平。要把提高执行力作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制度活动,强化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执行意识,转变思维方式、执政方式,改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制度、带头执行制度、监督执行制度,实现执行理念从感性到理性的升华,执行态度从被动到主动的自觉,执行动力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一要抓好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执行制度成效的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二要抓好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的发挥,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务求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构建领导干部的考评机制,规范领导干部的执行行为。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制度执行标准、考评规则、评价方法和奖惩制度,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构建科学的工作责任目标体系,将执行力纳入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职务任用调整的重要依据。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严格追究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及时惩处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不断拓展和创新监督渠道,发挥不同监督平台和手段的合力;及时总结、分析、纠正制度执行中的偏差,防止制度执行的随意性。
三是完善执行制度的工作机制,构建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制度的组织保障机制,对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进行责任分解,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建立健全预警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纠正整改,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对制度建设特别是制度执行过程、运转状态、作用效果的监督检查,将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不断完善惩处机制,对执行不力、效率低下、疏于管理及乱执行、执行过度等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强化执行过程的制度约束,推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关键是要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在建立健全维护制度权威、保证制度落实的良好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健全督察惩处机制。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违反和破坏制度的行为的惩处力度,真正做到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特别注意坚持平等性原则,对违反制度的组织或个人,不论是哪一级,都应依规惩处,不搞特殊化。因为从现实情况看,搞特殊化正是导致制度废弛的主要症结之所在。此外,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保证制度严格执行的具体制度和实施细则,以更加严明和更有刚性的制度来防止制度被歪曲、篡改、滥用,来抑制、弱化制度执行中的主观随意性及其利己主义、本位主义倾向。
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违反制度的处理机制,真正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主体清晰、责任明确、权力配置科学的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措施,对制度执行不力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严重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案件和对严重违规案件不及时查处的部门和单位,对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包括追究疏于教育责任、管理不善责任、督察不力责任、查纠不力责任等。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应有效用,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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