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大荔县纪检监察系统传达学习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银仓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
二是要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
三是要加大对违反规定的查处力度。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曹拉成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