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民警八小时以外非职务行为的管理,严防和纠正民警在业余时间做有损人民警察形象、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特制定此规范。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时刻用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听信、不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自觉抵制诱惑,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侵蚀。慎交朋友,自尊自重,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
三、清正廉洁,自警自律,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洁身自好,树立高尚情操,做到“慎微、慎权、慎独、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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