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省爱卫会代全国爱卫会为我县颁发了“国家卫生县城”奖牌,标志着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我县自2010年5月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以来,经过全县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的基础上,根据陕西省爱卫办推荐,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全国爱卫办先后组织专家对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进行了暗访和综合审定及社会公示,认为我县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经国家爱卫会研究,决定命名为陕西渭南市首批“国家卫生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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