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荔县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大荔的目标,加大招商力度,强化服务举措,牢固树立“亲商、诚信、发展、双赢” 的理念,在全县推行了招商引资项目代理制。该项举措推行以来,先后指定部门代理招商引资项目16个,每一个项目都能“招得来,留得住,建得快,发展好”,保持了招商引资工作的良好态势,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良性发展。
2004年以来,大荔县先后落户招商引资企业、项目60余个,随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落户企业的规模增加,企业办理事项涉及部门多、程序烦琐、手续复杂,影响了投资者的热情,已成为投资者和大荔县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2006年,大荔县委、县政府就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推行和实施了项目代理制,把麻烦留给政府、部门,把方便带给企业、项目,让投资者不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钱”,为投资者有效地解决了后顾之忧,打通了企业办理事项的“绿色通道”。
项目代理是由政府部门无偿代替投资者(申请人)办理其所需办理的许可证和审批事项,“一门受理,全程代办,限时办结”。项目代理制既有效解决了“办一个证进多个门”费力费时的问题,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办事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有效途径;同时又从制度上防止了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了优质、高效、全方位的“保姆式”服务。
(一)过硬的措施,确保代理制的扎实推行。2006年,大荔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项目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县的项目代理工作,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项目代理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代理的日常工作。同时,制定完善了项目代理制工作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是限时办结制度。受理代理部门必须按照承诺时限办结企业事项,同时要求各涉企职能部门对代理部门(代理人)申请办理的企业事项能立即办的立即办,不能立即办的一次性明确告知理由,在承诺时限内再约办结;二是联席会议制度。代理部门在代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和突出问题,或需由2个以上主管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由联席会议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同步审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三是公示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将代理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投资者和社会的监督;四是回访制度。办公室定期对投资申办人进行回访,保证每项服务有答复、有落实,及时了解项目代理制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五是代理服务质量评价制度。设立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项,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让投资者对代理部门的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评议,满意度高的表彰奖励,差的进行批评、处理。六是统一收费制度。部门代理过程中,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代理部门统一代收,分类结算到相关部门,不收取代理费。
(二)完善的程序,确保代理工作有序开展。广泛借鉴外地项目代理制的成功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代理程序和代理内容:由投资者向办公室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研究确定代理部门和代理人—代理部门按要求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限时结办。代理内容主要包括为企业办理各类证照,为投资者办理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审批、协调建设期间所出现的问题,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通过工作中实践运行以及各项程序制度的制订完善,确保了项目代理制的全面推行和代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有效的监督,确保企业办理事项“阳光”运行。项目代理制,实现了办事程序的时效性、公开性、规范性,杜绝了暗箱操作,把办理企业各项事务的各个环节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确保企业办理事项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防止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督察,严查重处干扰项目建设、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近年来,先后对18起干扰项目建设、破坏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批评,25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责令辞退10人,行政拘留5人,起到了严肃纪律、整顿作风、促进服务的作用。
项目代理制推行以来,大荔县坚持代理工作“一门受理,全程代办,限时办结”的服务宗旨,强化项目建设全程跟踪监督,促进了部门工作的高效、规范、透明。按照“零障碍、零距离、零投诉”的工作要求,认认真真地帮投资客商解决问题,实实在在地为落户项目做好服务,使客商真正感受到了来大荔投资兴业舒心、放心,实现了企业与政府的“双赢”。
实行项目代理制的企业,投资者不再挨个部门跑手续、办业务,只需与代理部门衔接,就能享受办理事项全过程的“一条龙”服务,变“多次办理”为“一次办理”,不仅降低了企业非生产性成本,而且提高了投资者的办事效率。据统计,推行投资项目代理制以前,外商投资企业落户大荔县,需经过工商、国税、地税等十几个部门,办理15项左右的审批手续,按照部门承诺的办结时间和公布的收费项目,在无其他干扰的情况下,正常办理需50多个工作日,花费2000至3000元,而现在审批时效大大提高,最长不超过15天,且严格实行全程项目代理零收费。大荔县监察局代理宝优电子项目过程中,主要领导先后多次跑市进省衔接发改、国土、建设、工商、商务、质检等部门,如期完成了项目申报、注册、核准等七个环节手续及证照,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家珍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粮食储备库项目由大荔县广电局代理,仅用15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前期工作。宝优电子负责人感慨地说道:“这样的办事效率,这样的投资环境,真是给我们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推行项目代理制,形成“一家代理项目,多家并联服务”的工作机制,变企业跑为干部跑,涉企部门提前介入服务、主动上门服务、全程跟踪服务,由“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变为“进门一张笑脸,办事一句问候,出门一声祝福”,切实促进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大转变。常兴纺织是大荔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引进和代理的项目,农办主要领导就工商登记、土地证件办理等工作与相关部门联系时,都能做到一次告知,即约即办,热情接待,限时办结,部分部门还能上门办理,按期完成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当项目经营内容发生变化时,他们又积极帮助完成新的项目可研报告和企业名称、土地登记、工商注册等变更手续,项目整体进度没有因为经营内容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常兴负责人亲身体验了代理制度的便捷,见证了各职能部门热情周到的服务及限时办结的高效。恒田化工、三河木业投产伊始,大荔县电力公司就积极联系企业,主动派人定期免费维护、检修生产、生活用电线路,义务宣传用电常识,他们用实际行动塑造了大荔干部全心全意服务投资者的主人翁形象,受到了投资者一致称赞。
推行项目代理制,是实现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浅层服务向深层服务转变,由被动松散服务向主动规范服务转变的具体实践,架起了政府与企业间的 “连心桥”。政府通过代理部门对项目的“实时监控”,前移了监督相关职能部门的窗口,拓宽了掌握项目的运行情况、建设进度和面临问题的渠道,能够及时纠正不规范,调整不合理,解决难问题。同时,通过代理部门向企业面对面宣传、落实优惠政策,传递政府的关怀与支持,实现了服务企业零距离,提高了政府亲和力,真真切切地让投资者感受我县“敬商、爱商、扶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大荔县果业局是陕西军鹏公司的代理单位,主要领导常说“企业无小事,企业的事一定得办实、办好、办快”。为确保企业顺利建设,他多方积极为建筑工人联系临时居住场所,官池镇政府得知消息后主动腾出会议室解决了工人的暂住问题,还让出自己的办公室给公司负责人临时办理业务、接待客户,特别是基建期间常常在工地呆到很晚才回家。企业的大小事他都攥在手里,放在心上,真心实意地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政府部门干部的新形象。军鹏公司负责人在一次座谈会上激动地说“有这样扑下身子为企业跑路办事,又不计个人得失的好干部,大荔的发展指日可待”。
启示一:紧扣为项目、为投资者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推行项目代理制的核心。项目代理制是系统的,也是动态的,所以在实践中必须紧跟项目建设的发展形势,立足投资者实际,不断完善代理制度,丰富代理内容,提升代理水平,建立健全既有原则、又有灵活的服务新机制。把“以满足投资者需求为目标,以投资者满意为标准”作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调动投资者的创业热情,让企业在宽松的环境中充满活力地发展。
启示二: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是推行项目代理制的关键。推行项目代理制是政府联系投资者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展示政府形象的有形平台,更是提升广大干部素质,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落实水平的有效载体。投资者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对问题的看法和认识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代理部门干部在代理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正确把握政策尺度、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抓住最佳的解决时机、选择最好的解决办法,让投资者满意。
启示三: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推行项目代理制的保障。项目代理制是一项党政机关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些权力、利益格局的再调整。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和经济发展压力,政府必须主动加快职能转变,改进管理方式,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建立办事高效、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勤政的运行体制,才能为发展开放型经济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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