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落实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
一、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树立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一是要强化思想教育,筑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二是要切实维护民利,着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想问题、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要着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在做好群众工作中作出表率、取得新成效。同时,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促进基层干部满腔热情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2011年,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将开始集中换届,要严明纪律、严格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一是要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中央要求,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按照中央换届工作的要求,这次换届要达到两个目标,一是统一思想,凝聚科学发展共识;二是选准干部,配好领导班子。一定要认识到,风气不正是干扰这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最大危险。所以,在换届一开始就必须把保证风清气正摆在换届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狠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严肃换届纪律,打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一仗。我们必须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严肃换届纪律《通知》中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处和通报力度,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筑牢纪律防线。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患于未然。我们必须把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三是要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形成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大威慑。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调查,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查处的违纪案件,要及时通报,坚决惩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真正做到层层负责任、层层抓落实。要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把中央对换届工作的要求落在实处。
三、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是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公务用车治理,严禁领导干部超标配车、私开公车、公车私用等,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要求,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近年来,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县委先后出台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瓜州县公务人员私开公车处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对公车配备、管理等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但从实际情况看,超标配车、私开公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制止,并在一些单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呈反弹趋势。做好公务用车管理,一是要强化自律意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车管理规定。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瓜州县公务人员私开公车处理暂行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公务用车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三是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加大公务用车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除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处理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交警部门在查处车辆违章行为和交通事故时,发现领导干部违规用车的,除严格按照交通法规予以处理外,要同时向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从严管理干部,又要爱护干部。认真学习中央2010年11月重新修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规定》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健全考核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问题主动抓,重点问题抓得住,难点问题敢碰硬。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按照《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监察,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切实解决行政机关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五、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保证基层事务公开透明
党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树立“大党务”理念,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党务公开促政务(村务)公开,带企务公开,做到相互完善、相互补充、协调运转,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务公开的内容上要真实、具体、完善,形式上要多样、便捷、创新。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政策,为民办实事的内容、进度以及干部任免等热点问题和农村征地、集镇拆迁、社会保障等难点问题都要实行公开,做到工作动态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全面公开、敏感事项敢于公开。
六、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2010年1月发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一是要时刻对照《准则》检查自己的所作所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辨明是非,守住底线,坚决管住自己的手和脚,以正确的心态对待名和利,紧紧把握住《廉政准则》这一基本准绳。二是要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与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有机结合起来。要将领导干部的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事项,要加强对身边亲属的教育管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七、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廉政文化主旋律。促进“学廉、思廉、崇廉、尚廉、倡廉、颂廉”的良好社会风尚蔚然成风。我们要按照“抓主抓重、突出特色、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廉政文化建设“六进”的推广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把创建工作的“软任务”变成 “硬指标”, 逐步形成 “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齐抓共建,纪委组织协调,居民广泛参与”的“联声大合唱”,确保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形。一是要巩固成果,打造品牌。已建成的示范点必须继续发挥辐射、带动、引领作用,真正达到“一进一品”、“一点一品”。二是要因地制宜,精心设计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寓教于乐,使廉政文化建设更具有大众性、针对性、实践性、示范性、教育性。三是要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在丰富内容、扩大内涵、创新载体、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在务求实效、寓教于乐、经常性开展教育活动上下功夫;要在统筹兼顾、全面覆盖、不留空白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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