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纪委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不断增强党务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程序的严谨性和工作机制的长效性,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基层党务公开全面覆盖
湖北省委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2004年就在全省开展党务公开试点,2008年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中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指导全省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去年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下发后,省委制发了《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任组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和省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省委坚持把基层党务公开作为全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十个全覆盖”的重要内容,全面部署、强力推进。去年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全省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落实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组织专班1300多个,对全省推进包括基层党务公开在内的“十个全覆盖”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促进了工作全面开展。至2010年底,全省17万多个基层党组织基本实行了党务公开,覆盖面达到98%。
二、坚持规范运行,不断提高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质量
在实现全省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紧抓住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限等基本环节,统一规范操作,保证公开质量。
一是统一编制公开目录。坚持全面、真实、具体的原则,根据中央《意见》规定的“8个方面”的公开内容,结合各不同类型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全省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高校、国有企业、农村和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7个类型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指导性目录,其中三级目录细化为216项,做到凡属党内法规规定的公开内容,凡是党员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凡是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最大程度地进行公开。
二是统一建设公开平台。坚持统一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根据全省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特点,抓好公开基本平台建设:一是针对农村党员居住较为分散而党务公开栏制作成本较低、简明直观的特点,把党务公开栏作为农村党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全省共建设公开栏7万多个,做到了统一规格、统一样式、统一栏目。二是针对城市社区、公用事业单位党员较为密集、人口流动量较大的特点,把电子显示屏作为社区、公用事业单位党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省共建电子显示屏1.2万多块。三是针对党政机关、高校、国有企业网络设施较为先进的特点,要求重点抓好党务公开网站(网页)的建设。目前,全省基本实现了每个村有一个党务公开栏,每个社区和公用事业单位有一块党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每个高校、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上机关有一个党务公开网站(网页)。在加强基本载体建设的同时,各地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如仙桃市构建声、屏、报、文、网、信“六位一体”的党务公开体系,综合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文件、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好的效果。
三是统一设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必须统一程序、规范操作、稳妥实施。在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的基础上,明确了“提出、审批、公开、反馈、归档”五个程序,要求凡是公开目录提出的事项,都要进行公开;凡是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需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凡是党员或群众对公开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都要收集、整理并反馈;凡是公开的信息资料、反馈和处理结果,都要存档备查。各地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设计了《党务公开操作指南》,落实了党务公开操作员、信息收集员、档案保管员,并加强业务培训,保证了党务公开按程序操作、规范化运行。
四是统一明确公开时限。为充分体现党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经常性,我们对216项三级公开目录进行分类排队,逐一规定了公开时限,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以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全省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完善了以“一主四辅”为主要内容的党务公开制度体系:“一主”就是依据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制定本级党组织的《实施办法》;“四辅”就是公开平台管理制度、例行公开工作制度、意见收集办理反馈制度和检查督办制度等,使党务公开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效运转。
二是建立健全基本保障体系。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厂务、村(居)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统筹兼顾、协调配套,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整合各类资源,加强基本保障,确保基层党务公开有组织领导、有阵地依托、有活动场所、有经费保证、有实际成效。全省各市、县将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者列入党费开支计划,加大了保障力度。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考评体系。各级党组织成立了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两代表一委员”或普通党员为监督员,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各级党委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完善评价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基层党组织及负责人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与评先奖优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各基层党组织推进党务公开的积极性。
四、注重有机融入,不断增强基层党务公开实际成效
在加强党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坚持形式与内涵的有机统一,把党务公开融入党的各项工作中,努力发挥其发展民主、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综合效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把党务公开融入到湖北省委工作大局中,服务科学发展。紧紧围绕省委工作大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及时将重大决策的谋划、规划的拟定、政策的出台、改革的实施全程向广大党员和群众公开,使党务公开成为推动全省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和制度保障。2007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武汉1+8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8市州生态文化旅游圈、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建设仙(桃)洪(湖)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等重大战略决策。各级党组织在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凡制定重要改革方案、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实施重点工程项目,都坚持实行党务公开,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证了决策科学、执行有力。
二是把党务公开融入到作风建设中,密切党群关系。积极发挥党务公开的综合功能,使之成为群众监督党员干部行为的载体、评价党员干部作风的平台、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纽带。去年以来,全省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公开了廉政承诺,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组织对93942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对79个部门和行业开展了行风评议,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了民主测评和行风评议结果;各市(县、区)党政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统一公开了手机号码、电子信箱和信访接待日,方便党员群众联系。一些地方还以党务公开为平台,开展了“企业评机关、群众评科长、社会评站所”活动,促进了部门转变职能、干部转变作风。
三是把党务公开融入到预防腐败工作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权力最有效的监督。全省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制权、管钱、用人等关键环节,加大党务公开力度,着力“打造阳光党务、建设透明政务”。去年以来,湖北省市县乡四级全面启动了腐败预警防控工作,查找并公开风险点2.3万多个;全省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36亿元、大型工程建设项目4300多个、干部考察公告和任前公示8900人,促进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保证了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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