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李延芝
进一步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措施和要求
为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黑龙江省纪委要进一步强化执纪为民理念、措施和能力,用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进一步强化执纪为民的理念。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和强化执纪为民理念。一是要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重要职责。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延伸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就开展到哪里。二是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宗旨观、公仆观,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积极探索推进民意反映机制、民主决策机制和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征求群众意见等制度建设,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取得令群众满意的工作成效。三是要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实基础,让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筑牢反腐倡廉的群众基础。
进一步强化执纪为民的措施。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要进一步加强执纪为民的措施落实,努力在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上有新作为。一是要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上狠下功夫。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工程”,加强对群众观念淡薄、决策脱离实际、庸懒散等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切实解决忽视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和研判机制,充分了解民愿、倾听民意、关注民生、解决民求,带着真情实感做好群众工作,办好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实事。要健全省至村五级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强化为民服务的制度机制保障。二是要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上狠下功夫。扎实推进“纠风护民工程”,加强对利民惠民政策落实和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和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学校、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活动,创新“行风热线”等纠风工作载体,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三是要在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坚持惩处与预防相结合、治理与规范相统一,着力解决工程建设、公务用车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
进一步强化执纪为民的能力。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最基本的是强化执纪为民的能力。一要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忠诚于党和服务人民相统一,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了解掌握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做好群众的贴心人;积极探索群众工作规律,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创新群众工作载体,努力提高维护群众利益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提高解决新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深入群众工作第一线,加强对新形势下维护群众利益和权益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执纪为民、纠风护民措施;要紧紧围绕群众的新期待和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探索解决问题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执纪为民的本领。三要提高有效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的能力。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执纪为民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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